索引号: 002516641/2023-2444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 成文日期: 2023-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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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市贯彻落实2021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时间:2023-01-09 14:25 来源: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 浏览次数: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党中央、国务院、浙江省和杭州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根据浙江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省委督察组)的反馈意见和《杭州市贯彻落实2021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根据2021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对涉及我市的7项整改任务(其中个性问题1个,共性问题6个),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目标、措施和时限,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逐条建立台账,实施销号管理。其中2021年底前完成1项、2022年底前完成4项、2023年底前完成2项。对省委督察组交办我市的4件信访件,按期整改,逐一销号。

(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高标准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污染防治和减污降碳各项目标任务,实现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2022年,空气优良天数比率确保高于94%PM2.5年均浓度确保低于27微克/立方米,臭氧浓度不高于136微克/立方米;地表水省控以上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100%,交接断面水质考核优秀,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三)环境治理能力实现新提升。建立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形成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相匹配的环境治理能力,实现政府治理、企业自治、社会调节良性互动,生态环境治理效能显著提升,公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二、主要措施

(一)统筹推进新时代美丽建德建设,强化责任落实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要义,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市第十五次党代会部署,大力实施“美丽建德蝶变工程”,彰显山水本底,打响美丽品牌,放大绿色优势,在擦亮生态底色、加快绿色发展上实现新突破。进一步压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统筹美丽建德建设力量、优化考核评价,推动形成各条线各领域各层级间统分结合、协调联动、高效协同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格局。高标准做好亚运环境质量保障,高质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环境质量更好、自然生态更美、绿色发展更优、人民群众更满意。

(二)协同推进行业整治提升,加强执法监管

1.深化重点行业整治提升。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抓总、协调作用,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根据杭州市部署要求,制定实施相关整治提升方案,从严规范重点行业管理。抓好渣土源头管控,提升渣土消纳能力,健全渣土协同监管执法机制。统筹装修(拆除)垃圾处置设施规划建设、提升工艺水平。健全建筑垃圾及非正规垃圾堆放、非法运输处置长效治理机制。加强区域合作,稳定一般工业固废利用处置渠道。推进预拌混凝土行业绿色生产和环境提升。加强报废机动车拆解行业监管,进一步提升企业工艺装备水平。开展内河营运船舶环境问题整治,加强船舶燃油质量源头管理,形成管理闭环。

2.加强自然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开展绿盾2022”专项监督,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落实政府主导、属地管理、联防联控防控机制,做好加拿大一枝黄花管理。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违法用地防控机制,完善涉林涉矿工程监管制度。落实耕地保护田长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

3.强化联合执法监管力度。依托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加强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和综合执法、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业水利、农业等执法队伍的联动,强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问题的精准执法、联合执法、交叉执法,从严查处涉危废、重金属等领域环境违法案件。联合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和自然资源专项督查、工程渣土处置专项整治、船舶燃油质量联合执法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行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三)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环境质量

1.打好蓝天保卫战。强化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推动VOCsNOX协同减排,推进新一轮碳酸钙行业整治提升和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持续开展油品质量抽测,全面推进车辆清洁化,扎实推进非道机械污染治理。结合清新园区创建,推进重点园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健全完善污染天气应对机制,加强露天焚烧、扬尘污染管控。

2.打好碧水保卫战。开展行动、找寻查挖行动、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回头看及成效评估、城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等行动,保障水环境质量。

3.打好净土清废保卫战。强化污染地块源头管控和治理修复,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监管,确保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完善地下水国考点位标准化建设和水质巩固提升。持续推进固废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持续深化无废城市建设。完善“7+17”建德特色无废细胞标准体系,创建各类无废细胞。

(四)持续深化生态环境数字化改革,提升问题发现能力

1.深化生态环境数字化改革。聚焦“浙里生态”跑道,结合建德工作实际,围绕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推进生态环境数字化应用场景建设。落实浙里无废省级信息化改革试点,加快上线固废特征库、多源数据分析等特色模块建设。深入运用环保E企管”“督察在线等场景。推行耕地智保”“天巡地查等场景运用。

2.健全落实问题发现整改闭环机制。深入贯彻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严紧细实做好问题整改。组织开展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加快变被动改主动查”“源头防。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清单管理机制,强化分析研判,实现问题滚动更新、动态清零。

3.有序推进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制定落实建德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实施执法机构履职效能评估,建设一支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执法数字化、保障体系化的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全面提升执法效能和监管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暨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谋划,组织推进问题整改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方案,明确整改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书,形成主要领导牵头抓、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组织体系。

(二)强化部署落实。根据上级部署要求,认真落实督察问题整改情况报送、验收销号、信息公开和“回头看”等工作,对措施落实不到位、进度明显滞后的,将予以通报、督办、约谈。

(三)强化资金保障。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财政投入机制,市财政按规定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支出列入财政年度预算,统筹整合相关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以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多元化投入模式,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设施投资、建设、运行。

 

附件:建德市贯彻落实2021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具体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附件

 

建德市贯彻落实2021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

专项督察报告具体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一、建德市莲花镇齐平村“06省道-大坞山乡村道路工程建设过程中,浙江辰工建设有限公司将工程私自转包,未经建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批同意,擅自开挖、非法处置土石方31608立方,致使5.94亩林地遭到破坏,其中公益林面积1.87亩,商品林面积4.07亩。

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莲花镇人民政府。

督导单位:市整改督导组。

整改时限:20222月底前。

整改目标: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巩固拓展前期整治成效,建立完善涉矿工程长效机制,加强矿产与森林资源的保护力度。

整改措施:

1.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行为,责令建德市莲花镇齐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补办相关手续。

2.持续巩固点位整治成效。对建德市莲花镇齐平村“06省道-大坞山乡村道路工程后续施工过程加强跟踪检查,巩固整治成效,防止问题反弹。

3.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建立联动巡查制度,对全市涉矿工程非法采矿、侵占林地等问题开展全方位巡查,加进一步加强矿产、森林资源监管和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4.完善机制,加强监管。严格落实《建德市涉矿工程项目资源处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涉矿工程管理机制,维护正常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完善涉矿工程类项目分包管理制度,严厉打击非法分包的违法行为。

二、杭州市在建工程的渣土非法转移、倾倒问题屡禁不止。20215月,浙江卫视《今日聚焦》曝光了杭州市建筑垃圾、渣土违法倾倒至衢州问题。今年上半年查处的87起衢州垃圾倾倒案件,来源杭州的占比较高,周边地区也多次反映杭州市渣土跨市非法倾倒问题。

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

督导单位:市整改督导组。

整改时限202112月底前。

整改目标:严厉打击渣土非法转移、倾倒非法处置行为,规范跨区渣土处置。

整改措施:

1.推进工程渣土监管平台建设,加强部门联动,健全跨部门管理执法协同机制,加大跨区域渣土非法转移、倾倒违法案件的协同查处力度。

2.抓好源头管控,加强区域执法联动,加大跨区违法案件查处和线索收集,通过及时移送、联动查处,不断提高渣土非法转移、倾倒溯源执法成效。

3.开展全市工程渣土处置专项整治及联合治理行动,针对在督查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环保等突出问题,集中开展工程渣土处置专项整治。市级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法实施联合治理,有效防范直至杜绝类似违法行为。

4.编制渣土区域内就地处置专项规划,提升渣土就地消纳能力,满足渣土处置需求,保障渣土消纳市场平稳运行。

5.推进工程渣土长效治理。严格按照《杭州市建筑垃圾日常管理评价办法(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建筑垃圾非正规堆放处置长效管控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日常管理,应用数字化改革手段,全面加强工程渣土全过程治理。

三、杭州市现有报废机动车拆解点9处,督察组检查发现,拆解企业普遍存在工艺装备技术落后、污染防治不到位等问题。杭州市相关职能部门对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的整治提升力度不够,日常监管不到位,现有拆解企业装备水平与省内规范的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差距较大。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

督导单位:市整改督导组。

整改时限:20229月底前。

整改目标:建德市现有汽车拆解企业符合《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19)、《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348-2007)要求。

整改措施:

1.开展部门联合检查,加强日常监管,督促现有汽车拆解企业做好各项污染防治工作。

2.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拆解企业管理,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确保符合GB22128-2019HJ348-2007技术规范要求。

四、杭州市建设的装修(拆除)垃圾处置点共40处,2020年全市装修(拆除)垃圾处置总量为15110万吨,20211-11月处置总量为15664万吨。杭州市城管局等部门在装修(拆除)垃圾处置能力建设方面缺乏统一规划、业务指导不到位,已建项目存在建设标准不高、处理工艺落后、治污设施简陋等问题。

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督导单位:市整改督导组。

整改时限:202212月底前。

整改目标:进一步科学布局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建设,提升行业指导能力,规范装修(拆除)垃圾处置项目建设。

整改措施:

1.现有设施整改。做好行业指导及监管工作,在建德市域范围内加强现有装修垃圾处置设施自查自改,重点围绕标准厂房、地坪硬化、分类区域设置、污染防治设施、消防设施及称重计量、出入口道闸等建设要求,落实主体责任,督促经营单位落实整改。

2.推进设施规划。推进装修垃圾分拣场地及资源化利用设施体系建设,结合十四五期间建德市工程渣土处置专项规划及建德市环卫设施专项规划,在东西部各建一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中心,完善建德市建筑垃圾末端处置设施及能力建设。

3.推进试点先行。创新建设推广“新安·17清废”装修(大件)垃圾智治系统,解决当前装修(大件)垃圾前端投放缺乏有效渠道、产出征费缺乏有效支撑、私运偷倒缺乏有效追踪、末端处置缺乏有效活力等问题,促进便民服务水平不断优化,社会治理成效不断提升。

五、杭州市对一般工业固废管理还不够规范,利用处置能力存在短板。杭州市已建成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利用设施13座,处理能力366万吨/年,2020年杭州市实际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约540万吨,超现有设施的处理能力,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尾矿渣、粮食食品及加工废物、黑色金属废物等一般工业固废有部分尚需转移市域外利用处置,部分种类固废的利用处置渠道不够稳定,需进一步优化。

责任单位: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寿昌镇人民政府。

督导单位:市整改督导组。

整改时限:2023年9月底前。

整改目标:进一步加强一般工业固废规范化管理,整合提升一般工业固废利用处置能力,稳定一般工业固废利用处置渠道。

整改措施

1.强化源头减量。以“无废城市”建设为抓手,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在厂区内开展综合利用处置, 加强企业源头减量。

2.强化规范管理。推动一般工业固废二次分拣中心建设,健全一般工业固废统一收运体系,进一步加强一般工业固废规范化管理。

3.强化项目监管。加强对建德红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废处置项目日常运行的监管,确保稳定运行,保障建德市内一般工业固废的规范化处置。

六、杭州市对一些行业性的生态环境问题主动发现、整改方面明显不够,如预拌混凝土和报废机动车拆解等行业的环境问题。

责任单位: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经信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

督导单位:市整改督导组。

整改时限:202212月底前。

    整改目标:七张问题清单工作为引领,进一步健全落实问题发现整改闭环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开展问题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加快实现从被动改主动治”“源头防

    整改措施:

    1.各行业主管部门健全落实问题发现整改闭环机制,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检查,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整治行业性生态环境问题

2.用好数字化、智能化手段应用,进一步提升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继续用好生态环境问题发现·督察在线场景。

    3.组织开展生态环保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专项行动,查漏补缺,巩固成果。

七、杭州市生态环境部门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方面存在较大缺口,执法装备缺口1537(台、套)。

责任单位: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市财政局。

督导单位:市整改督导组。

整改时限:20236月底前。

整改目标:建设一支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执法数字化、保障体系化的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全面提升建德市生态环境执法机构的执法效能和监管能力。

整改措施:

1.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化建设指导标准(2020年版)》,结合建德实际,制定建德市生态环境执法机构执法装备配备方案,将执法装备建设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力争配齐配全执法装备。

2.20236月底前,按要求配齐配全执法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