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17556/2022-276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三都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10-28 | ||
有效性: | 规范性文件登记: | ||||
文件编号: | 三政字〔2022〕15号 |
为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加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形成良好社会风尚,促进婚姻幸福、家庭和谐、社会稳定,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62号)、《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全省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民事〔2020〕46号)以及《建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德市全省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政办函〔2020〕57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推进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为目标,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探索创新工作举措,积极推进婚俗改革,在全镇上下努力形成节俭办婚、崇尚文明的良好风尚。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
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
与,推动形成有利于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体制机制和社会环境,确保婚俗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二是坚持依法依规。推进婚俗改革是一项破旧俗树新风的社会工程,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出台政策措施要符合法律法规,村规民约内容要符合宪法和法律精神。三是坚持依靠群众。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坚持正面激励为主,加强教育宣传和引导,做好思想工作。四是坚持因地制宜。要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文化传统相适应,充分考虑群众接受程度,注意方式方法,不搞强制命令,不搞“一刀切”,防止把传统风俗混同于陈规陋习和不正之风。
(三)总体目标。大力加强婚姻文化建设,深化互联网+婚姻服务,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自我管理服务监督作用,宣传倡导现代文明简约的婚礼仪式和优秀中华传统婚俗文化,引导婚姻当事人自觉摒弃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旧俗陋习,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在推广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上取得新进步,在构建健康文明的婚姻价值观上取得新突破,在传承良好家风家教上取得新成效,在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上取得新进展。到2023年,婚事办理中高额彩礼、婚宴大操大办、人情随礼偏重等陈规陋习得到有效遏制,采用集体婚礼、文化婚礼、民俗婚礼等简约文明婚礼形式的比例有很大提高,喜事新办的社会风尚更加浓厚,群众人情支出负担明显减轻,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果。
二、工作内容
(一)探索婚姻辅导服务,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加强婚姻家庭辅导室和专业化辅导队伍建设,建立以党员干部、妇女主任、热心“老娘舅”为主的村婚姻家庭辅导队伍,积极推动婚姻教育辅导服务前端向基层延伸。充分发挥矛调中心、心理咨询室等阵地作用,为有需求的当事人提供情感沟通、心理调适、纠纷调解、危机干预、法律咨询等服务。加强红白理事会、乡贤理事会等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结合各村实际,将喜事新办、俭办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采取群众认可的约束性措施,限定红事操办规模、待客范围、席面标准和礼金数额等,鼓励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通过教育、规劝、奖励等方式引导村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二)倡导简约适度婚礼,规范喜事新办标准。鼓励各村创新性开展工作,积极倡导喜事新办、简约减负。在彩礼金额上、婚车使用上、喜宴安排上、人情随礼上制定指导性的标准。鼓励村委会依托村级综合服务设施等场所,为村民举办婚宴提供便利。鼓励建立农村宴席服务队,明确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防止大操大办、浪费攀比。红白理事会成员在做好喜事新办服务的同时,要充分发挥监督引导作用,及时劝导制止不文明行为,杜绝婚礼陋习。
(三)加强文化阵地建设,推进美好社会治理。倡导文化婚礼,依托我镇九姓渔民婚俗文化优势,打造渔业村为婚俗改革示范点,发挥婚俗改革示范点作用,组织举办富有文化韵味,且时尚流行、易于接受、乐于参与的新式婚礼。在弘扬优秀传统婚礼习俗基础上,结合我镇旅游资源,举办“九姓渔民水上婚礼”等吉祥喜庆又具三都特色的民俗婚礼。探索美好账本、道德银行助力婚俗改革新模式,形成“喜事新办、喜事俭办”的婚俗改革新风尚,引导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让婚姻回归美好本质,成为激发全社会追求幸福婚姻、美满家庭的不竭动力。
(四)开展不正之风整治,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宣传、民政、公安等有关业务线形成合力,相互配合,开展对天价彩礼、铺张浪费、低俗婚闹、随礼攀比等不正之风的专项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助力脱贫攻坚,营造良好社会风气。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浓厚婚俗改革社会氛围。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广泛宣传婚姻法规政策,普及科学知识,传递文明理念,引导群众转变观念、革除陋俗、理性消费,树立婚事新办、文明节俭、绿色环保的婚嫁新风尚。采取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好家风、好家教、好家训进家庭、进村庄、进校园、进企业活动,组织开展“最美家庭(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善于用身边人、身边事、身边榜样来净化社会风气、感化邻里、和睦家庭。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2年10月上旬)。完成相关政策意见的起草工作,建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
(二)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10月中旬—2022年12月底)。组织召开全镇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完成相关科室、村、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的制定;在网络、广播、电视等宣传平台开辟活动专题,大张旗鼓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三)全面实施阶段(2023年1月—2023年12月)。全面落实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各项举措,开展经常性的巡查和督查,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对先进典型人物和事例,进行学习表彰和宣传推广,对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的反面典型、违规事件予以通报曝光。
(四)巩固提高阶段(2023年12月)。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对试点工作进行自查总结,建立科学合理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巩固婚俗改革工作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婚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和指导督查工作,各村、有关科室要按照统一部署,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建立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统一指挥、协调有力的工作机制。镇财政对婚俗改革试点工作要给予一定的资金保障。镇公共服务办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依托婚姻登记、基层政权、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等民政工作优势,确保试点有序开展。
(二)扩大社会参与,发挥示范引领。要借助和运用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广泛宣传婚俗改革的相关政策、生动实践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突出群众主体地位,避免代替群众选择,引导群众不当局外人,形成系统高效的运行机制。要搭建社会参与平台,加强组织动员,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乡贤理事会、专业合作组织、社会组织、志愿组织等各类组织作用,培育先进典型,发挥党员干部、乡贤能人、道德模范的示范作用,构建社会多方协同推进的参与机制。
(三)加强科室协作,党员干部带头。宣传、民政、司法、妇联、共青团等科室,加强沟通和协同配合,通过共同组织宣传倡导活动、婚姻家庭辅导活动、集体婚礼活动、典型示范活动等多种形式,合力推动婚俗改革。镇村两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两代表一委员”,要从“抓党风带政风促民风”的高度,切实发挥率先垂范和示范引领作用,自觉遵守各项规定,自觉约束家人朋友,带头与各种奢侈浪费、大操大办的不良风气作斗争,为全镇群众树立标杆、做出表率。
(四)强化监督检查,形成良好风尚。婚俗改革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属地管理。镇村两级的部门、单位、村党政主要领导为婚俗改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负责本村、本单位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教育、管理。要根据《建德市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若干规定》,建立健全承诺、报告、公示、举报等相关制度,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镇婚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镇纪委要组织人员经常明查暗访,并通过公开检举箱、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畅通群众反映渠道,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教育引导群众形成良好社会文明风尚。
附件:1.三都镇婚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三都镇婚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分工
三都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8日
附件1:
三都镇婚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扎实推进我镇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构建全方位、深层次的工作推进机制,确保试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三都镇婚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程 璐
副组长:葛 伟
成 员:郑 权(党建办)
胡 斌(镇纪委)
刘志强(宣传干事)
严双堂(工会副主席)
张 璐(团 委)
朱政钰(妇 联)
黄 靖(派出所)
沈晓成(公共服务办)
潘益林(公共服务办)
吕品田(司法所)
童志豪(旅游办)
王文馨(市场监管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公共服务办),沈晓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三都镇婚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分工
单 位
职责分工
镇婚俗改革试点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织协调全镇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牵头研究相关政策措施,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加强日常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
党建办、纪委
将移风易俗列入对各村(社区)的年终考核重要内容,全面开展领导干部操办婚宴喜庆事宜自查自纠工作,组织签订党员干部廉洁操办婚宴喜庆事宜承诺书。
宣传线
负责婚俗改革的宣传工作,大力宣传文明节俭婚事新风,对违规事件及时曝光,对正面典型及时褒扬、为婚俗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将移风易俗纳入文明村考核的重要内容,指导各村、有关业务线(科室)开展移风易俗教育宣传工作;牵头开展好家风好家教好家训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庄、进校园、进企业活动。
公共服务办
建立完善婚姻家庭辅导长效机制;建立完善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将规范操办婚事写入村规民约,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经费补贴、政策扶持等方式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专业人才发挥积极作用。搭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在婚姻家庭辅导教育中的积极作用。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婚俗不正之风整治。
派出所
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和举报受理工作,加大庸俗和封建迷信活动打击力度,及时查处干扰、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威胁人身安全的事件。突出对加载额外设施存在安全隐患车辆、花车、广告车等各类违规车辆的检查治理,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鸣放电子礼炮影响环境行为的监管和查处。
司法所
牵头开展《民法典》等婚姻家庭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举办婚姻家庭辅导活动。
旅游办
牵头负责农村鼓乐队、腰鼓队等表演团队人员的教育和监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婚俗改革的宣传工作。结合我镇旅游资源,牵头组织举办“九姓渔民水上婚礼”等吉祥喜庆又具建德特色的民俗婚礼。
市场监管所
加强婚宴酒席食品安全的监管,牵头做好农村家宴移风易俗改革和宣传。
工 会
团 委
妇 联
发动工青妇团体、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开展婚俗文明行动,牵头组织举办集体婚礼、纪念婚礼等;组织开展“最美家庭(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组织举办婚姻家庭辅导活动。
各 村
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将婚俗改革相关要求纳入村规民约专项内容。加强对婚俗改革的集中宣传教育和引导,激发红白理事会、乡贤理事会积极主动参与婚事办理,通过教育、规劝、奖励等方式引导村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管理工作机制,深入持久地发动群众参与婚俗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