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16449/2023-246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3-01-18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
文件编号:
建德市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8 10:25 来源: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以及建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汇总2022年建德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段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建德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秘书科联系,联系电话:0571-64703522。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建德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成立由市局常务副局长叶志平为组长,党委委员、指挥中心主任方祥林任为副组长的专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局指定指挥中心一名民警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统筹工作,政治处、交警大队二名民警二名辅警负责微信、微博、公众号上的信息发布工作,并设立专门计算机进行信息维护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2年全年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0条,其中工作信息3条,通知公告6条,财政信息2条,人事信息1条,政协委员提案回复5条,信息公开年度年报1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其他信息1条;政务服务网上公布行政许可75204条,行政处罚197985条,行政强制4860条,行政事业性收费64.25万元;同时积极拓宽公开渠道,建德公安局(交警)通过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及显示屏公告的形式实现平台搭建。其中网站各信息栏目发布信息300余条,包括警方公告15条,安全防范信息92条,最新警讯300余条,以及新闻发布会;“建德公安”微信公众号2022年共发布信息4800条;“建德公安”微博2022年共发布信息8000万余条;“建德交警”微信公众号2022年共发布信息327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根据修订的《条例》,市公安局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审核、补正、办理、答复等各环节要求,以完善内部制度为抓手,按要求做好公开工作。2022年,受理依申请公开,其中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0件,信函申请1件,当面申请0件。按规定进行答复处理1件,其中予以公开0件,部分公开1件,不予公开0件。2022年未发生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市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明确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及业务负责人,持续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化、业务负责人贯彻落实的工作机制;严格信息审查,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加强对信息发布的审核、更新及管理;积极开展涉及个人隐私或敏感信息等保密审查工作。

(四)公开平台建设方面:积极主动对接市信息公开办公室,根据工作部署,调整完善市局信息公开目录,不断细化信息公开栏目,高质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把发布内容的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文字关。

(五)监督保障方面:认真贯彻执行区里下发政务公开督导考核制度,形成常态自查机制,每月对本部门单位网站内容保障情况进行一次总体评估,按要求及时整改。高度重视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结果,举一反三检视存在的差距不足,制定专项整改方案,逐项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2022年开展了信息公开评议,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520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7985

行政强制

486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4.2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掌握程度还有待深入;二是信息公开时效性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沟通联系,对专业性业务组织专业性培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化;二是主动关注热点和难点问题,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公开时效性。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