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82378656/2023-2456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建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3-01-13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
文件编号:
建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3 16:51 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之规定,特编制本报告,其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建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我局中心工作,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为目标,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下,强化领导,规范程序,多措并举,狠抓落实,着力强化依法公开、强化宣传教育、强化流程规范、强化责任分工、强化监督评价,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主动配合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

不断拓展主动公开广度,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公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我局“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主抓,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相关处室和局属单位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工作流程,严格公开方式、公开时限,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机制,着力打造透明、规范、高效的机关。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支付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界定标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全有序。不断提高政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着力增强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2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件2件,已在法定期限内答复,其中予以公开1件,无法提供1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有序有效开展,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梳理公开要点,明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业务处室、综合处室职责分工,对政务公开存在的“选择性公开、公开不及时、只公开不回应”等问题进行整改问责。

(四)平台建设

全面打造建德微城管的立体宣传平台,今年主要依托两微一抖平台发布信息1000余条。局微信公众号“建德微城管” 发布微信641篇,上报发布微博40条,杭州城管微信号宣发建德相关内容23篇,抖音平台发布建德城市管理相关内容6条。在外宣稿件发布方面再创新高,全年共计发布外宣稿件246篇,共发表国家级文章25篇,省级文章121篇,累计获得阅读观看数量超过100万余次。

针对垃圾分类重点项目,打造“曝光台”平台,提醒市民注重垃圾分类讲究公共卫生;在文明城市创建方面,与建德市融媒体中心紧密协作,推出多篇实时报道与专题采访,第一时间向市民朋友汇报工作动态。

(五)监督保障

由局督查科牵头,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法规审查、沟通协调机制,加强指导培训,落实目标考核,定期检查督查,对“选择性公开、公开不及时、只公开不回应”等问题进行整改问责。2022年开展了信息公开评议,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871

行政强制

8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2.778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业务部门政务公开的意识有待加强,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二是政务公开的质量有待提高,公开途径、渠道不够多;三是业务部门政务公开的意识有待加强,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

(二)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对本单位相关责任员工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强化责任意识,充分落实好政务公开服务为民的意识。

二是拓展发挥“城管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线下方式的公开作用,完善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相关栏目及微信、微博、抖音、智慧城管APP等新媒体发布渠道,为信息公开提供平台支撑。

三是严格按照《条例》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相关处室、中心工作督导,密切关注办理情况,确保回复及时满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