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17601/2023-2447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大洋镇 成文日期: 2023-01-10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
文件编号:
建德市大洋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0 13:41 来源:大洋镇 浏览次数:

2022年,建德市大洋镇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杭州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发布《大洋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大洋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力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效,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透明,着力抓好政策发布解读回应,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助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以政府信息公开为抓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信息质量、丰富公开形式,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其他配套制度,促使信息公开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2年,大洋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2多条,其中包括社会救助信息10条,政府工作报告1条,财政预决算类4条及其他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2年,大洋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由大洋镇综合办公室牵头负责,严格落实编辑初审、部门复审、主要领导终审的信息“三审”流程,对已发布政府网站信息内容进行自查,确保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二、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回应公众诉求和疑问,并接受公众和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地方相关部门监督管理,及时整改存在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阵地,及时在网站上发布主动公开信息,做好相关专栏信息更新工作。同时,充分利用“建德美丽大洋”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实时发布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领域重点信息,及时解读回应群众关切问题,有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同时运用好服务中心政务公开栏专区、张贴公告、微信、广播等形式对外公开。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严格按照《2022年建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调整充实了大洋镇公开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扎实、规范、高效开展,以实际行动做到认真政府放心、让群众满意。二、积极参与政务公开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严格落实信息“三审三校”制度,切实做好信息编制、审批、发布等各环节流程并组织专人对已发布政府网站信息内容进行自查。三、本年度在镇范围内开展了信息公开社会评议,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仍需加强,二是政策解读信息公开形式单一,三是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有待进一步推进。

改进情况:一是强化公开意识。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紧紧围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拓展公开内容。二是加强政策解读。提升工作产能,尝试图表、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解读,丰富政策文件解读形式。三是落实“两化”要求。压实各环节工作责任,持续推进“线上+线下”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