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16430/2022-267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建德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2-08-31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
文件编号: 建民字〔2022〕62号
关于申报2023年度建德市水库移民项目资金扶持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2-09-30 10:19 来源:市民政局(市移民局) 浏览次数: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水库移民项目资金扶持管理办法》(浙民移〔2020〕112 号)和《浙江省水库移民安置办公室关于加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年度计划管理的通知》(浙移扶〔2018〕78 号)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2023年移民扶持项目从今年9月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主体。以移民村为项目申报主体,若干个村联合建设的项目,可由所在乡镇(街道)为主体申报。

二、项目申报额度。各乡镇(街道)按项目资金额度的200%申报项目,其中100%部分为备选项目,项目按先后顺序排列(附件1)。 

2023年度扶持产业项目资金须占总预算的50%以上。

三、项目申报时间。各村根据“十四五”规划的扶持范围、内容和对象,选择需建项目,通过村两委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并进行为期不少于5天的公示,于9月30日前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审核后,予以立项的于10月20日前将项目录入浙江省水库移民信息系统。并将《2023年建德市___乡镇(街道)拟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年度计划表》(附件2)电子版报送移民管理服务中心。

四、项目申报资料

1.村两委会(村民代表大会)决议(若干个村联合建设的项目,需提供项目涉及村的两委会决议);

2.项目公示材料(村、社务公开栏公示照片);

3.项目设计文本(预算报告或实施方案);

4.乡镇(街道)或行业部门立项材料;

5.按行业规程规范要求,需要前置审批或需核准项目前期工作文件的,应报送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或核准的文件;

6.产权收益分配方案(若干个村联合建设的生产开发项目)。

有关专业机构出具的设计文本(预算报告),或经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项目实施方案应当明确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建设的地点、内容、规模、投资估(概)算、资金筹措、效益评估等内容。

五、其他事项

1.为加大项目扶持绩效,对历年来有未完成移民项目的村和有信访积案的村暂缓安排;移民人数10人以下的村(小库村除外)不再申报。安排项目资金时需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资金筹措和移民人数等因素综合考虑。

2.列入小库解困基金扶持的村(小库村),“十四五”期间小库基金扶持项目安排不超过1个。

3.各乡镇(街道)对村级上报的拟建项目须进行审查核查,对项目现场进行查看,审查申报资料是否齐全规范,核查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并对审核通过的项目予以立项。

4.2024-2025年度浙江省水库移民示范项目的选择和申报。纳入申报范围的项目为两类:一是在全省范围内具有创新性、示范性、引领性的移民美丽家园建设项目;二是助推发展村级集体物业经济、现代高效生态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商业服务等村集体经济巩固提升项目。请各重点移民乡镇(街道)根据需求,提前谋划。对前期工作有深度,具备实施条件,且有较好的资金配套的项目及时申报。






建德市民政局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