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16641/2022-261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 成文日期: 2022-08-10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
文件编号:
拟审批公示-西威电梯有限公司
时间:2022-08-10 09:02 来源: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 浏览次数: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8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2022年8月10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2年8月10日-2022年8月16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西威电梯年产1万套电梯及部件项目

建德市大洋镇三河村奥立达厂区

西威电梯有限公司

杭州经伦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西威电梯有限公司拟租用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位于建德市大洋镇三河建兰路6号的闲置厂房,重新购置数控转塔冲床、激光切割机、喷塑流水线等设备进行电梯及部件生产。厂区租赁用地面积约26828m2,厂房建筑面积约18739.3m2,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形成年产1万套电梯及部件的生产能力

项目已做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意见。

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1)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租赁企业化粪池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三河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在废水正常排放情况下,本项目废水不会对三河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产生不良影响,对周边地表水无直接影响

2)大气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抛丸机粉尘经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喷塑粉尘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固化有机废气采用两级可再生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落实本环评所提各项废气治理措施,抛丸粉尘、喷塑粉尘、固化有机废气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可以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的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可以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及《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中相关要求因此正常情况下项目废气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由噪声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生产车间产生的噪声经距离衰减,以及相关降噪措施处理后,厂界四周昼间噪声预测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厂区东北设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及一般固废暂存间。含油金属屑废水处理污泥、废槽液、废槽渣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乳化液、废润滑油包装桶、废液压油废乳化液包装桶、废脱脂剂包装桶、废硅烷化处理剂包装桶废活性炭为危废,在厂区内危废暂存库妥善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的活性炭再生企业再生金属边角料、焊接粉尘、抛丸粉尘、废滤芯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按照本环评所提出的固废处置措施合理处理各类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64780217       传真:64735702  

通讯地址:建德市洋溪街道洋安新城荷映路1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