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70485866/2022-2596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市气象局 | 成文日期: | 2022-06-30 | ||
有效性: | 规范性文件登记: | ||||
文件编号: | 建气发〔2022〕11号 |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完善气象协理员和信息员管理,充分发挥其在气象防灾减灾工作中的作用,客观评价其年度工作业绩,经研究制定建德市气象协理员和信息员2022年度工作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当地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
1.建德市气象协理员和信息员2022年度工作考核办法
2.建德市气象协理员和信息员年度工作考核重点任务评分表
建德市气象局
2022年6月30日
附件1
建德市气象协理员和信息员2022年度工作考核办法
为落实《关于加强气象协理员和信息员队伍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建政办函〔2012〕75号)和市编委办印发的《关于明确乡镇(街道)气象灾害防御职责的通知》(建编〔2015〕46号)精神,科学评价气象协理员和信息员工作,充分发挥气象协理员和信息员在气象防灾减灾工作中的作用,全面履行“六大员”职责(防灾减灾组织员、气象设施管理员、气象信息传播员、气象科普宣传员、气象灾情收集员、气象服务推广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市气象协理员和信息员
二、考核周期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考核内容
详见《建德市气象协理员和信息员年度工作考核重点任务评分表》(附件2)。
四、实施主体及时间
建德市气象局负责全市气象协理员年度工作考核。气象信息员考核由属地气象协理员初评,经市气象局审核确认。考核结果报上级气象部门,并反馈至气象协理员和信息员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五、考核奖惩
依据考核得分评定为以下四档成绩,并进行相应的奖惩。
1.考评得95分以上(含95分)为优秀;
2.考评得80-95分(含80分)为良好;
3.考评得60-80分(含60分)为合格;
4.考评得60分以下为不合格,函告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要求调整被考核人员。
六、其他事项
本办法由建德市气象局气象减灾科负责解释。
附件2
建德市气象协理员和信息员年度工作考核重点任务评分表
考核项目 | 协理员基本分(100分) | 信息员基本分(100分) | 自评分 | 复评分 | ||||
1.“数智气象”应用 | 开展面向乡镇一级的“数智气象”应用和推广,本人和属地信息员每月开展100%应用,否则每少一个月未达标的各扣0.5分。 | 开展面向村一级领导干部、浙政钉框架下网格员的“数智气象”应用和推广,本人每月开展应用,否则每少一个月未达标的扣0.5分 | ||||||
2.防灾减灾 服务 | 督促、指导开展分类气象服务情况,否则每少1个扣2分 | 开展分类气象服务,否则每少1个扣2分 | ||||||
3.预警信息 4.传播 | 结合基层防汛防台标准化建设,开展面向乡镇一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转发,年内转发率达80%以上;掌握属地高级别预警信息转发情况。年内高级别预警转发率未达80%以上的,每少10%扣1分。 | 结合基层防汛防台标准化建设,指导、提醒属地网格员开展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网格内常态化传播;开展属地公共场所等预警转发;年内高级别气象预警信息转发率达到80%以上。年内高级别预警转发率未达80%以上的,每少10%扣1分。 | ||||||
4.灾情上报 | 按要求通过“数智气象”上报灾情及雪深观测结果;个人上报有效灾情信息1条及以上,否则扣1分;按要求开展雪深观测,每少1次扣1分。 | 按要求通过“数智气象”上报灾情1条及以上,否则扣1分。 | ||||||
5.科普宣传 | 督促、指导属地村(社区)做好“3.23”“5.12”“6.23”重要节日、文化大礼堂、电影放映等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否则少1次扣1分。 | 按要求做好“3.23”“5.12”“6.23”重要节日、文化大礼堂、电影放映等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否则少1次扣1分。 | ||||||
6.气象服务 | 指导信息员利用“数智气象”“综合实况”版块做好属地居民气象证明初步查询;配合开展属地的民宿(农家乐)气象保险扩面,将民宿(农家乐)气象灾害风险排查纳入当地安全生产大检查范畴。未按要求开展的,每项扣1分。 | 利用“数智气象”“综合实况”版块做好属地居民气象证明初步查询;配合开展属地的民宿(农家乐)气象保险扩面,将民宿(农家乐)气象灾害风险排查纳入当地安全生产大检查范畴。未按要求开展的,每项扣1分。 | ||||||
7.信息员管理 | 按照“应纳尽纳”的原则,推动辖区信息员100%纳入浙政钉工作,否则每少10%扣1分。 | — | ||||||
气象协理员加分项 | ||||||||
序号 | 加分内容 | ≤30分 | 加分标准 | |||||
1 | 重大气象灾害后,上报服务小结或气象协理员(信息员)及网格员先进事迹。 | ≤5分 | 要求上报材料的典型事例及有关数据翔实,服务成效明显,酌情加分。 | |||||
2 | 气象协理员获得荣誉 | ≤5分 | 获全国百名优秀气象信息员加5分。 | |||||
3 | 收集上报气象服务需求意见或建议被采纳应用的,每例加3分;气象科技服务成功应用于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生产或管理,并取得明显成效的,每例加3分。 | ≤8分 | 收集或上报的意见或建议被气象部门采纳并应用;气象科技服务推广应用成效明显,并有相关文字材料说明,并得到气象部门认可。 | |||||
4 | 完成气象部门交办的综合防灾减灾社区创建任务,或气象便民服务工作受上级部门表扬;高级别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转发率排名位居全地区乡镇(街道)前10%以内。 | ≤6分 | 完成气象部门交办的综合防灾减灾社区创建任务的,每1个加2分,最多加4分;高级别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转发率排名位居全地区乡镇(街道)前10%以内,每个指标酌情加1-3分。 | |||||
5 | 灾情(实况)信息及工作信息被上级气象部门或当地气象台服务材料应用的。 | ≤6分 | 根据浙江气象网、杭州气象网和建德气象台服务材料酌情加3-6分。 | |||||
加分 | 30分 | |||||||
总评分 | 130分 | |||||||
气象信息员加分项 | ||||||||
序号 | 加分内容 | ≤30分 | 加分标准 | |||||
1 | 完成综合防灾减灾示范村(社区)创建。 | ≤5分 | 获得省级综合防灾减灾创建示范村(社区)验收的加3分;获得全国综合防灾减灾创建示范村(社区)验收的加5分。 | |||||
2 | 气象信息员获得荣誉;村(社区)气象便民服务工作受相关部门表扬。 | ≤6分 | 获全国百名优秀气象信息员加3分;村(社区)气象服务工作受到相关部门表扬的(以领导批示或信息报道为准),加1-3分。 | |||||
3 | 收集上报信息员或网格员先进事迹 | ≤2分 | 收集上报信息员或网格员先进事迹的,酌情加分。 | |||||
4 | 高级别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转发率排名位居全地区村(社区)前10%以内。 | ≤3分 | 高级别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转发率排名位居全地区村(社区)前10%以内,酌情加1-3分。 | |||||
5 | 灾情信息及工作信息质量很高,被上级气象部门或当地气象台服务材料应用的。 | ≤4分 | 根据中国气象报、浙江气象网、杭州气象网、杭州影视节目和建德气象台服务材料,酌情加2-4分。 | |||||
加分 | 20分 | |||||||
总评分 | 120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