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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法院精准打击拒执 维护社会诚信

发布时间:2022-06-02 10:58:54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市对口支援和区域合作局)

为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西湖法院通过“四预”新执行手段,让拖欠钱款十年、一直在转移藏匿财产的被执行人一改态度,选择一次性还清欠款。

“四预”措施是指杭州法院在执行环节实行的四项“预强制”措施——预罚款、预拘留、涉嫌移送拒执犯罪预告书、预审计决定书,敦促被执行人履行。现西湖法院向被执行人发放了涉嫌移送拒执犯罪预告书后,将案件顺利执结。

当年考虑她独自抚养小孩

生活不易暂做结案处理

2021年年末,一申请执行人来电说,有关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的新线索,申请法院调查处理。这是一起在2012年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当年被执行人张先生接手父亲的公司后,因经营不善连续亏损,他名下的房产被抵押殆尽,并成为多起案件的被执行人。

当时,有一笔50万债务产生在张先生与王女士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王女士作为担保人签了字,她被判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后强制执行这笔债务时,张先生、王女士已离婚。法院调查发现,张先生众多官司缠身,早已无财产可执行,王女士虽有稳定工作,但月薪3000元的她还需抚养年仅9岁的孩子。

当时考虑到王女士的实际生活状况,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执行程序终结。执行程序终结是指对在法定执行期限内采取各种执行措施都无法执行完毕的案件,暂做结案处理,随时可恢复执行。

在之后的十年时间里,法院也多次通过点对点查询等方式调查过张先生、王女士名下的财产,但一直没有收获。

现已年收入约24万

她转移财产躲避执行

现收到线索后,执行员联系并传唤王女士来法院了解情况。一开始,王女士仅肯透露自己已从公办学校调换至民办小学当老师,同时她大倒苦水说:“这笔借款我一分都没用到,都是前夫的债务。这么多年我一个人拉扯孩子,后面还供小孩读大学,我入不敷出啊,没有偿还能力。”

执行员追问王女士现在的工资情况,她支支吾吾说月工资5000元。执行员结合工作经验分析认为,王女士对真实收入有所隐瞒,因此要求王女士提供收入明细并申报财产,同时决定去学校调查核实王女士的收入。

执行员从学校了解到,王女士是学校重点培养的储备干部,收入高于一般的教职员工。且学校出具的王女士年收入明细显示,其有近24万元的年薪,这和王女士申报的财产情况有很大的出入。

“王女士的收入是完全具备还款能力的,但之前一直都无法查询发现她名下的财产,可见她是有意在转移财产躲避执行。”执行员说,王女士眼见真实收入被“曝光”,虽主动联系法院说要还钱,但表示只想承担本金一半并要求免除她的执行责任。

执行员考虑到,如果直接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拒执责任,可能费时费力,也缺少了给她改过自新的机会,无法获得较好的执行效果。“但我们一定是要采取执行措施的,综合考量后,法院决定用上执行创新手段——向当事人发放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执行员说。

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上清楚写着:在执行中未如实申报财产将涉嫌拒执犯罪的理由和相关法律规定,并通知王女士在十日内偿还款项,逾期仍不履行的,法院将以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当执行员将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送到王女士手上时,虽王女士拒绝签字,但执行员看出她已动摇。执行员在告知其利害关系后按拒签送达,该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具备法律效力。

在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上写出的十日之限的最后一天,王女士联系法院表示愿意一次性归还本金。法院立即组织双方调解,最后双方达成协议:除支付本金外再支付少量利息,一次性付款到案后,原告对剩余利息款项予以放弃。

同时,王女士向法院出具具结悔过书,对自己之前一直未履行的行为作了检讨。现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为切实从源头解决执行难问题,西湖法院加大罚款、拘留、打击拒执犯罪等强制执行措施的力度,大力推动了一批小标的额、群众急盼、涉民生案件的实际执结。

自2021年以来,西湖法院共发出“四预”通知书74份,其中预罚款案件9件,预拘留案件23件,涉嫌拒执犯罪预告案件42件,共促成55件案件履行完毕,敦促执行到位金额6340万余元。

诚信多助,失信寡助。拒不执行的行为,不仅使生效判决变成“一纸空文”,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得不到兑现,还会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和法治权威。任何想试图挑战司法权威和法律底线的被执行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接下来西湖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立保审执破”全流程各环节功能,合力促进生效裁判自动履行,用好预罚款、预拘留、涉嫌拒执犯罪预告、预审计“四预”措施并进一步探索预失信、预限消、敦促自动履行,全力打击拒执行为,破解执行难题,建设诚信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