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82378445/2022-236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德分中心 成文日期: 2022-01-12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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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德分中心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2 16:46 来源:市公积金分中心 浏览次数:

2021年,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德分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要求,较好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现将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   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有关要求,现编制并公布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德分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2021年,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德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进一步夯实主动公开基础,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程序,严格政府信息管理,积极推进平台建设、加大监督保障力度,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坚持以信息公开取信于民,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积金官方微博等媒体平台,向社会和公民积极主动公开公积金的政策调整、行政执法、每月住房公积金缴存资金使用情况等政府信息。在门户网站设置专栏,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含“三公”经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及时更新办事指南,做好人事任免、重要会议等通知公告和重大决策意见征集。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000+条,其中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信息40+条、官方微博发布信息1000+条,及时有效地使社会公众对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变化有详细的了解,确保了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实效。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1年,分中心根据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修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受理和回复依申请公开申请,全年共收到0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2021年,分中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发布的相关文件,不断规范中心网站栏目设置,加强官方微博内容建设,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查制度。

(四)平台建设方面

2021年,分中心安排专人对门户网站和官方微博进行日常更新维护,并对标上级要求积极开展平台创新,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利用新媒体平台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同时对于建德市和上级部门网站监测时发现的问题,分中心及时作出整改措施,提高政务公开平台的便捷性和实用性,打通数据查询共享通道,推进服务自助化、办事移动化,有效提升公积金政务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方面

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建立考核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工作跟踪督办,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培训,组织全体人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提高中心政务公开工作队伍业务知识水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和举报。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5〕127号)规定,也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的“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上进行投诉和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000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00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000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3.其他

0000000

(七)总计

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000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也还存在问题和不足。如:因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义理解还有不足,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不够,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加以改进。

2022年,中心将按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中心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培训,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切实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坚持“以公开是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思路,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和提升公开质量。二是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新途径,注重借力微博等传播速度快、传播效率高的政务新媒体,不断扩大信息公开新途径,提高中心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三是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信息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信息公开真实、准确、安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