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建德市“城市环境大整治、城市面貌大提升”长效管理工作方案(2020-2022)》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建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0日
建德市“城市环境大整治、城市面貌大提升”
长效管理工作方案(2020-2022)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杭州作出的加快建设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指示精神,聚焦“全域景区化”“美丽大花园”建设要求, 以美丽城区为龙头、美丽城镇为支点、美丽乡村为纽带,切实加大城市管理力度,不断拉开城市框架,持续提升城市形象,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本次行动,切实巩固城市环境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成果,持续健全城市环境治理长效管理体制机制,以“绣花”功夫,全面提升城市洁化、序化、绿化、亮化和美化水平,推进美丽建德全域拓展,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持续擦亮“气候宜居城市”金字招牌。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有争当“领跑者”“排头兵”的自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完善工作举措,健全长效制度,有力推进本次专项行动。市级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做好日常监管和数据报送工作,推进城市环境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厚植优势,加快补齐短板。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对照长效管理标准,全面排查短板,对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严格标准、明确方案、销号整改。要做到“长板更长、短板不短”,共同破除城市环境“顽疾”,进一步提升认可度、美誉度和影响力。
(三)依法治理,加强执法保障。建立健全建设、管理、执法的协作机制,强化执法保障,聚焦建筑工地排水、工程渣土运输、新交付住房违法搭建、无障碍设施管理等重点领域,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查处力度,推进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提高违法成本,促进落实长效管理。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切实维护好执法队伍形象。
(四)严格督查,层层压实责任。进一步发挥一中心-四平台-全科网络作用,对每一网格实施动态、全方位管理,深化社会共治。通过曝光台、12345市民投诉热线等多种载体鼓励并引导群众参与城市治理。宣传部门要多角度开展宣传,开辟专题栏目,宣传环境大整治工作动态,每月通报乡镇(街道)排名情况,形成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健全检查评分机制,完善行业检查、专班督查、互学互查互看等机制,建立日检查、周报告、月排名、季讲评、年总结制度,推进检查评分良性发展。对成绩优秀的单位、工作突出的个人将予以年度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将按规定进行约谈。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城市综合环境秩序治理。提升城市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水平,做到无垃圾乱丢、无卫生死角、无“牛皮癣”,垃圾分类规范到位,环卫设施完好整洁。提升城市市容秩序管理水平,做到无摊点乱摆乱占,无广告乱贴乱挂、违法设置,无渣土乱堆乱倒,无杂物乱堆乱放,无建筑乱搭乱建,无违规养犬遛犬,无车辆乱停乱放,无废弃车辆停放,无违法垂钓、洗涤、游泳。加强景观亮灯管理,做到功能照明设施完好,无断字缺亮;店招店牌设置规范,无破损、无污渍;无建筑立面破损污渍;亭、杆、箱等城市家具设置规范,干净完好。(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二)城市道路(河道)及两侧环境治理。提升城市道路(河道)两侧环境管理水平,做到无水体黑臭、无漂浮垃圾。提升市政设施建设、养护、管理水平,做到无道路破损坑洼,无井盖缺失移位,无道路低洼积水,无管网堵塞满溢,城市指路牌、桥隧等市政设施整洁完好。(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三)园林绿化环境治理。提升城市绿化管理水平,加强道路、河道、公园、高架、小区的绿化管理,做到无死株缺株、无泥土裸露,无绿化积尘,无绿地不洁,无占绿毁绿,园林植物生长良好、行道树整齐茂盛、病虫害控制到位、绿化设施完好美观、绿地建构物规范整洁、公园环境干净有序。(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四)建设工地环境秩序治理。加强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做到无黄土裸露,无泥浆偷排,无卫生死角,无物料乱堆,出入口干净平整、工地围挡设置规范、扬尘治理措施到位、施工便道平整通畅、生活区管理有序。(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五)住宅小区环境秩序治理。结合“美好家园”建设和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全面做好住宅小区整体环境提升,做到无车辆乱停乱放,无建筑乱搭乱建,无违章占绿,无毁绿种菜,无饲养家禽,无卫生死角,垃圾杂物按时清运,垃圾分类规范到位,违建信息及时报告,公共区域整洁有序。(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六)公路铁路两侧环境治理。提升公路、铁路两侧环境管理水平,做到两路两侧无卫生死角,无建筑乱搭乱建,无违法大型广告,无绿化缺株死株,公路路面平整干净,入城口整洁有序,施工养护规范,防护设施完整美观。(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七)道路交通秩序治理。加强城市交通秩序管理,做到无车窗抛物,无车辆乱停乱放,无车辆乱鸣笛,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头盔、行车规范。(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八)城市生态环境治理。加强城市生态环境管理,做到无大气扬尘污染,无环境噪声,无餐饮油烟,无恶臭异味,无违法排污等行为。(牵头部门: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
市级相关部门根据工作任务和职责,制定本行业长效管理标准和要求,并加强日常指导、检查、督促、协调等工作。
四、评价办法
为激发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每月公布“优胜榜”和“警示榜”情况,定期对市级相关部门开展城市环境“监管指数”评价工作。
(一)评价对象。
1.城市环境“整洁指数”评价。
A组:新安江街道、洋溪街道、更楼街道、寿昌镇、梅城镇、乾潭镇、大同镇。
B组:李家镇、航头镇、大慈岩镇、下涯镇、杨村桥镇、大洋镇、三都镇、莲花镇、钦堂乡。
2.城市环境“监管指数”评价。
A组: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
B组:市级其他部门单位。
(二)评价制度。以“整洁指数”为指标,评价各乡镇(街道)城市环境,实行正负面清单、整洁指数月排名、警示榜约谈等制度,形成多维度评价体系。
1.正负面清单制度。对工作中涌现的城市环境治理特色亮点和先进典型,受到国家、省、杭州市领导批示肯定或被省、国家主流媒体转发报道的,给予一定加分。对问题处置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被建德市级及以上领导批示督办的;城市环境问题被媒体负面曝光的;社会反映强烈、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纳入负面清单进行扣分。
2.城市环境整洁指数排名制度。市专班参照评分标准,根据杭州市级和建德市级各项考核指标检查情况,综合折算城市环境“整洁指数”,对各乡镇(街道)进行分组排名。将月排名杭州前20位的街道和A组、B组月排名前2位的乡镇纳入“优胜榜”;将月排名杭州末5位的街道和A组、B组排名连续2个月末2位的乡镇纳入“警示榜”;累计6次以上(含6次)排名列入“优胜榜”的乡镇(街道)颁发年度“洁美杯”。
3.警示榜约谈制度。每月A组、B组排名末位的乡镇(街道)由推进办进行约谈提醒;被纳入警示榜的乡镇(街道)由市长进行约谈并通报。对指导不力、监管不力、推动不力、整改不力、成效不明显的专项牵头部门和乡镇(街道),由纪检、组织部门进行约谈通报,追责问责。
(三)结果运用。每月成绩排名将形成工作专报上报市委、市政府,并纳入单位年度综合考评,实施负面清单管理。
附件:1.关于建德市“城市环境大整治、城市面貌大提升”
集中攻坚行动工作推进小组更名的通知
2.建德市“‘迎亚运’城市环境大整治、城市面
貌大提升”长效管理职责分工
3.城市环境“洁美杯”评分细则(试行)
4.城市环境“监管指数”评价细则(试行)
附件1
关于建德市“城市环境大整治、城市面貌大提升”集中攻坚行动工作推进小组更名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建德市“城市环境大整治、城市面貌大提升”长效管理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将建德市“城市环境大整治、城市面貌大提升”集中攻坚行动推进小组更名为建德市“城市环境大整治、城市面貌大提升”长效管理行动推进小组,现将推进小组成员及其办公室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朱 欢
副组长:何瑞洪
成 员:程星火(市府办)
刘国金(市纪委监委)
郑泽挥(市委组织部)
吴元标(市委宣传部)
舒志强(市委督考办)
苏晓明(市信访局)
何来信(市经信局)
娄樟锡(市民政局)
姜建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周献锦(市住建局)
高建军(市交通运输局)
金 斌(市水利局)
邱剑娟(市农业农村局)
傅定辉(市林业局)
胡国正(市市场监管局)
方新卫(市城管局)
占志忠(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
赵 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吴小龙(城投公司)
项智东(资投公司)
郑希平(旅投公司)
唐建锋(交投公司)
程 斌(新安江街道)
倪浩群(更楼街道)
叶 莲(洋溪街道)
沈小来(梅城镇)
骆旭华(寿昌镇)
杨成军(大同镇)
肖 虎(乾潭镇)
方 睿(三都镇)
李可大(杨村桥镇)
吴 雯(下涯镇)
游佩芝(大慈岩镇)
黄伟斌(航头镇)
金鹏飞(李家镇)
何洪宇(大洋镇)
应永江(莲花镇)
傅 欣(钦堂乡)
工作推进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负责工作推进小组日常工作,执行工作推进小组各项决策部署,开展环境整治督查考核、指导协调等各项工作。由市城管局局长方新卫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罗清武同志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市住建局黄伟同志、市交通运输局吕建清同志、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王永宏同志、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毛耀辉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实行专班化运作,从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新安江街道、洋溪街道、更楼街道等单位选派优秀年轻干部进驻专班,专班采取会商制办公模式。
附件2
建德市“城市环境大整治、城市面貌大提升”长效管理职责分工
序号 | 类别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1 | 城市综合环境秩序治理 | 市城管局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投公司、资投公司 |
2 | 城市道路(河道) 两侧环境治理 | 市城管局 | 市住建局、市水利局、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
3 | 园林绿化环境治理 | 市住建局 | 市城管局、城投公司、资投公司 |
4 | 建设工地环境秩序治理 | 市住建局 | 市城管局、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投公司、资投公司 |
5 | 住宅小区环境秩序治理 | 市住建局 | 市城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
6 | 公路铁路两侧环境治理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
7 | 道路交通秩序治理 |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 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 |
8 | 城市生态环境治理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经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 |
9 | 综合督查 | 环境整治办公室 | 办公室各成员单位 |
10 | 信访投诉 | 市信访局 | 办公室各成员单位 |
11 | 正面清单 | 环境整治办公室 | 办公室各成员单位 |
12 | 负面清单 | 环境整治办公室 | 办公室各成员单位 |
附件3
城市环境“整洁指数”评分细则(试行)
类别 | 目标 | 内容 | 等级 | 评分细则 | |
1.城市综合环境秩序(12分) 1.城市综合环境秩序(12分) 1.城市综合环境秩序(12分 | 1-1 无摊点乱摆 | 1.沿街商家出店经营; | A | 一、日常检查: A类问题: A-1 数字城管: 延期、缓办的每件扣0.02分,超时的每件扣0.1分,案卷不整改加倍扣分。 A-2 行业检查: 每发现1个问题扣0.05分,核查未整改的加倍扣分。 每发现1个问题扣0.05分,核查未整改的加倍扣分。 二、综合督查: 领导交办:省领导交办每件扣2分,杭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每件扣1分,建德市市委市政府领导每件扣0.5分,核查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加倍扣分。 杭州市市政府督查室交办:每1个问题扣0.2分,每次核查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加倍扣分。 建德市委督查考评办交办:每1个问题扣0.1分,每次核查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加倍扣分。 杭州任务清单:首次核查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每件扣0.2分,再次核查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加倍扣分。 行走杭州:未在3个工作日内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每件扣0.1-0.2分;再次核查仍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加倍扣分。 建德市专班交办:交办后未能及时完成整改的,发放督办单的每件扣0.1分。 三、负面清单 数据报送:每周四(以上周五至本周四为报送周期)按时报送一周自查数据、一周工作动态和创新举措,超时报送或未报送每次扣0.5分。 “八大专项”及信访投诉、综合督查、负面清单考核分值,每项扣完为止。 | |
2.沿街商家占道经营; | B | ||||
3.流动无照经营(车卖); | A | ||||
4.违规商业促销(含临时搭建设施); | B | ||||
5.商业外摆未按规定要求设置; | A | ||||
6.商业噪音。 | A | ||||
1-2 无乱贴乱设 | 1.违法张贴、散发小广告,张贴城市“牛皮癣”; | A | |||
2.违规笃牌; | A | ||||
3.违规设置宣传横幅、悬挂破旧旗帜等; | B | ||||
4.公共停车场库出入口违规设置无关广告。 | A | ||||
1-3 无车辆乱停 | 1.人行道机动车违法停放; | A | |||
2.僵尸车。 | B | ||||
1-4 无乱堆乱放 | 1.随意堆放杂物、废弃物; | A | |||
2.商家货物占道堆放。 | A | ||||
1-5 无乱搭乱建 | 1.道路两侧新增违法建筑物、构筑物; | B | |||
2.对新增违建未及时采取即查即拆等处置措施; | C | ||||
1-6 无违规遛犬 | 1.遛犬不牵绳; | A | |||
2.粪便不自清; | A | ||||
3.流浪犬。 | B | ||||
1-7 无违章接坡 | 在人行道和车行道之间接坡。 | A | |||
1-8户外广告设置规范 | 1.未经审批设置户外广告; | C | |||
2.广告设施破损、倒伏、污迹; | A | ||||
3.违规设置店招店牌。 | B | ||||
1-9照明设施完好 | 1.路灯破损、缺亮; | A | |||
2.景观灯设施破损、断亮缺亮; | A | ||||
1-10无断字缺亮 | 店招店牌断字缺亮。 | A | |||
1-11无立面破损 | 1.建筑物立面破损、脱落、污迹; | A | |||
2.立面附属设施破损、脱落。 | A | ||||
1-12城市家具设置规范 | 1.指路牌、指示牌、警示牌、路名牌等设置不规范,破损、锈蚀、倒伏、污迹、内容错误; | A | |||
2.报刊亭、电话亭、公交站亭、岗亭等设置不规范,占用盲道、破损、污迹; | A | ||||
3.路灯杆、交通信号灯杆、监控杆、交警F杆等设置不规范,破损、锈蚀、倒伏、污迹; | A | ||||
4.交接箱、配电箱等设置不规范,占用盲道,破损、污迹。 | A | ||||
1-13 无垃圾乱扔 | 1.暴露垃圾、垃圾焚烧; | B | |||
2.垃圾桶(果壳箱)满溢; | A | ||||
3.路面不洁、积泥、污渍; | A | ||||
4.道路晴天积水。 | A | ||||
1-14 无卫生死角 | 卫生死角。 | C | |||
1-15 无渣土乱倒 | 1.建筑渣土偷倒; | C | |||
2.装修、施工过程中渣土占道、占绿堆放; | B | ||||
3.渣土车辆未密闭运输、抛洒滴漏; | B | ||||
4.渣土车辆带泥行驶。 | B | ||||
1-16 公厕整洁完好 | 1.不干净不整洁; | A | |||
2.设施破损、缺失; | A | ||||
3.乱堆物; | A | ||||
4.厕纸、洗手液不足; | A | ||||
5.有异味。 | B | ||||
1-17 垃圾分类规范 | 1.分类不准确; | B | |||
2.分类设施设置不规范; | B | ||||
3.分类设施配置不到位; | B | ||||
4.垃圾清运不及时; | B | ||||
5.集置点环境脏乱差。 | B | ||||
1-18环卫设施完好 | 1.垃圾桶(果壳箱、垃圾房)破损、污迹; | A | |||
2.垃圾桶(果壳箱、垃圾房)设置不规范。 | B | ||||
2城市道路(河道)两侧环境(12分) | 2-1 无道路(含施工便道)破损坑洼 | 1.车行道破损、坑洼、沉降; | B | ||
2.人行道板大面积破损、松动。 | B | ||||
2-2 无障碍设施完好 | 无障碍设施破损、被侵占。 | B | |||
2-3 无井盖沉降破损 | 井盖缺失、破损、沉降。 | B | |||
2-4 无道路低洼积水 | 道路雨天积水。 | B | |||
2-5 无管网堵塞满溢 | 污水满溢。 | B | |||
2-7 桥梁隧道设施完好 | 存在安全隐患、破损、环境脏乱差。 | B | |||
2-8 无卫生死角 | 1.可视范围卫生死角; | C | |||
2.牛皮癣。 | A | ||||
2-9 无漂浮垃圾 | 河面存在水草、垃圾、浮萍、蓝藻、死鱼、阻水物等。 | A | |||
2-10 无水体黑臭 | 河道水体黑臭、污花。 | B | |||
2-11无违法排污 | 1.沿河排水口晴天出污水; | B | |||
2.污水溢流入河。 | B | ||||
2-12无违法倾倒污染物 | 违法向河道倾倒垃圾、污水、油等污染物。 | B | |||
2-13无违法垂钓、洗涤、游泳 | 在禁止水域垂钓、电鱼、网鱼、洗涤、游泳。 | A | |||
2-14河道设施设置规范 | 1.河道挡墙、驳坎、护栏破损; | A | |||
2.河道指示牌破损、缺失、锈蚀、污迹、内容错误。 | A | ||||
3园林绿化环境(10分) | 3-1 绿地管理秩序良好 | 1违章占绿、违法建设,存在毁绿问题; | B | ||
2.存在乱吊挂、乱堆乱放,有晾晒衣物现象; | A | ||||
3.在建绿化工程管理不到位、未按规定进行覆盖或复绿; | A | ||||
4.树干有钉子、铁丝,擅自缠绕或悬挂亮灯装置。 | A | ||||
3-2 绿地环境卫生整洁 | 1.绿地内垃圾杂物多,卫生死角,臭味、异味明显; | B | |||
2.绿地内水体不洁、漂浮杂物、杂生水生植物多; | A | ||||
3.植物叶面不洁净、明显积尘积灰; | A | ||||
4.园林废弃物随意倾倒或现场焚烧,未进行无害化处理。 | A | ||||
A | |||||
3-3 绿地设施维护良好 | 1.绿地内的亭、廊、公厕及其它建筑和构筑物破损、不整洁; | A | |||
2.园路、铺装、游步道、木栈道、座凳、路灯、垃圾箱、支撑件等设施大面积破损、不整洁; | A | ||||
3.指示牌、禁令牌、宣传牌破损,不规范,影响整体景观。 | A | ||||
3-4 园林绿化养护到位 | 1.绿地内存在枯枝、死株、缺株等问题; | A | |||
2.行道树缺株明显,树穴侧石不完整,树穴无植被或无鹅卵石或无盖板覆盖; | A | ||||
3.绿地内杂草多、黄土裸露; | A | ||||
4.花卉布置不合理、欠美观; | A | ||||
5.日常养护工作不到位而导致植物生长不良,景观效果差。 | A | ||||
4 建设工地环境(10分) | 4-1 出入口干净平整 | 1.工地出入口、施工便道未硬化; | B | ||
2.工地出入口破损、坑洼、沉降; | B | ||||
3.工地出入口积泥、积水; | B | ||||
4.井盖及道路附属设施破损、缺失、沉降。 | A | ||||
4-2 工地围挡设置规范 | 1.围挡未全封闭、破损(十字路口设置的围挡20米范围内应透视,无阻碍视线); | B | |||
2.围挡高度未达标; | B | ||||
3.围挡未按标准设置广告(无除自身广告外的商业广告,公益广告不少于三分之一); | B | ||||
4.围挡保洁不到位; | B | ||||
5.交通护栏破损、缺失、倒伏、污迹。 | B | ||||
4-3 扬尘管理措施到位 | 1.施工场地物料乱堆乱放; | A | |||
2.排水设施保护不到位,施工导致雨污管网破损溢流; | C | ||||
3.非施工作业区域裸土未覆盖; | B | ||||
4.施工过程扬尘严重。 | B | ||||
4-4 生活区管理有序 | 1.垃圾分类不准确,分类设施设置不到位,清运不及时; | B | |||
2.保洁不到位,存在卫生死角; | B | ||||
3.晾晒不规范; | B | ||||
4.民工管理不到位。 | B | ||||
4-5 无偷排乱排 | 1.未办理排水许可证; | C | |||
2.未落实雨污分流、达标纳管排放; | C | ||||
3.泥浆、污水偷排、乱排。 | C | ||||
5 住宅小区环境秩序(10分) | 5-1 垃圾分类规范 | 1.垃圾清运不及时; | B | ||
2.垃圾分类不准确; | B | ||||
3.分类设施配置不到位、设置不规范; | B | ||||
4.集置点环境脏乱差。 | B | ||||
5-2 公共区域整洁有序 | 1.楼道堆放杂物; | A | |||
2.路面不平整; | A | ||||
3.公共区域堆放杂物、大面积暴露垃圾; | B | ||||
4.毁绿种菜; | A | ||||
5.大面积绿化缺株死株、黄土裸露; | A | ||||
6.上墙内容无序、存在不良信息; | A | ||||
7.饲养家禽。 | A | ||||
5-3 车辆管理有序 | 1.停车占用绿化、消防通道及消防登高面; | A | |||
2.飞线充电; | A | ||||
3.电动自行车无序停放; | A | ||||
4.未落实僵尸车发现、登记、催告制度并及时上报处理。 | B | ||||
5-4 违建防控 | 1.物业小区未落实违建信息登记报告制度,产生新违建; | B | |||
2.未及时即查即拆,导致新违建搭建新增。 | C | ||||
6公路铁路两侧环境(8分) | 6-1 入城口整洁有序 | 1.环境脏乱差; | B | ||
2.绿化缺株死株、泥土裸露; | A | ||||
3.车辆乱停; | B | ||||
4.摊点乱摆; | A | ||||
5.垃圾分类不规范。 | B | ||||
6-2 公路及附属设施完好 | 1.隔离护栏、绿篱等防护设施破损; | A | |||
2.公路路面破损、坑洼、不洁; | A | ||||
3.施工、养护不规范,文明施工不到位。 | A | ||||
6-3 桥下空间安全 | 1.堆放建筑垃圾、废渣土、易燃易爆品; | C | |||
2.车辆乱停乱放、摆摊设点。 | A | ||||
6-4 无乱搭乱建 | 可视范围违法建筑、违法搭建、废弃建筑物等。 | C | |||
6-5 无违法广告 | 可视范围大型违法广告、招牌。 | C | |||
6-6 无缺株死株 | 可视范围绿化缺株死株、泥土裸露。 | A | |||
7 城市道路交通秩序(8分) | 7-1 加强“文明行车”管理 | 1.机动车驾驶人及乘客车窗抛物; | C | ||
2.机动车乱鸣号。 | C | ||||
7-2 严处重点交通违法 | 1.桥梁等货运车辆超限、超速、超载、闯禁交通违法行为; | B-C | 根据造成后果定级 | ||
2.酒驾、毒驾、闯红灯等重点违法行为。 | A-C | ||||
7-3 严管电动自行车 | 电动自行车五类重点违法。 | A-C | |||
7-4 严控违法停车 | 城市道路主干道机动车违法停放; | A-C | |||
7-5 交通护栏整洁完好 | 交通护栏破损、缺失、倒伏、污迹。 | A | |||
8城市生态环境(8分) | 8-1 无油烟污染 | 1.禁开区新增餐饮店家; | C | ||
2.餐饮油烟扰民; | B | ||||
3.重点油烟污染信访问题整改不力。 | C | ||||
8-2 无施工噪音 | 1.施工噪音扰民; | B | |||
2.特别禁噪期违规施工。 | C | ||||
8-3 无违法排污 | 偷排、乱排污水、污染物。 | C | |||
8-4 无恶臭异味 | 1.工业类恶臭异味; | C | |||
2.生活垃圾处置类恶臭异味; | C | ||||
3.已投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和泵站恶臭异味; | C | ||||
4.畜禽养规模化养殖场恶臭异味。 | C | ||||
8-5 “散乱污”企业 | “散乱污”“低散乱”企业。 | C | |||
8-6 严控大气扬尘 | 1.道路扬尘严重; | B | |||
2.拆房、交通、水利、园林绿化等工地扬尘严重; | B | ||||
3.工地、储备用地、城乡结合部及公共区域、入城口、绿化用地裸土; | B | ||||
4.焚烧秸秆。 | A | ||||
9综合督查 (10分) | 对领导交办、市政府督查室交办、任务清单(含行走杭州)、市民报料进行考评评分。 | / | |||
10信访投诉 (4分) | 根据信访投诉量、重复投诉量、群众满意率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 / | |||
11 负面清单 (4分) | 无媒体负面曝光件 | 主流媒体和“杭州城管”微信公众号曝光的问题。 | / | ||
干扰、阻挠检查人员开展检查的,视情况每件扣1-4分。 | / | ||||
每周上报工作动态、特色亮点工作,数据报送不及时扣0.5分。 | |||||
12 正面清单 (4分) | 1.国家级媒体正面报道2分;杭州市级媒体报道1分;建德市级媒体正面报道0.5分; 2.建德市级以上领导批示肯定(视情加0.5-2分)。 | / | |||
备注:等级A、B、C表示问题的重要程度和处置难度,A类问题如需采取工程性措施整改的,视情纳入B类或C类。 |
附件4
城市环境“监管指数”评价细则(试行)
一、评价对象
A组: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B组:市级其他部门单位。
二、评价指标和分值
A组:根据日常监管信息来源,评价指标分为四部分,分别为:监管成效、行业自查、问题处置、领导批示。总分为100分,其中监管成效占50分,问题处置占20分,行业自查占10分,领导正面批示占10分,领导负面批示占10分。
B组:根据日常监管信息来源,评价指标分为问题处置、领导批示。总分为100分,其中问题处置占80分,领导正面批示占10分,领导负面批示占10分。
三、评价方法
设置城市环境“监管指数”,实行月度评价和年度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评价办法如下:
1.监管成效。每月参照杭州市对本市各大专项考核分值与杭州B组平均分差进行折算,以50分为基础分,高于平均分加相应分值,低于平均分扣相应分值。
2.问题处置(含数字城管)。
(1)杭州市、建德市下发交办的问题需按时完成整改。因未按时整改,被建德市专班下发督办单的,每件扣1分;被杭州市级考核扣分或媒体曝光的,加倍扣分。
(2)数字城管当月未整改或超时整改的(不考虑延期、缓办)每件扣0.5分,以后每月仍未整改或超时整改的加倍扣分;
3.行业自查。每月对16个乡镇街道的专项问题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交办整改,并按时反馈检查和整改结果。未开展行业自查检查的,该项不得分,未及时报送结果的,扣4分。
4.领导批示。将市级及以上领导对相关行业的批示纳入正负面清单进行评价,根据批示内容,正面批示每件加1—5分不等,10分封顶,负面批示每件扣1-5分不等,扣完为止。
月度城市环境“监管指数”为四项月度评价得分之和;年度“监管指数”为月度“监管指数”的平均值。
四、结果运用
月度和年度城市环境“监管指数”评价结果以专报形式上报市委、市政府。并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实施负面清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