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17097/2021-0258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市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21-03-10 | ||
有效性: | 失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 | AJDD00-2021-0002 | ||
文件编号: | 建政函〔2021〕35号 |
健康是促进人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追求。我市一直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全力推进健康建德建设,持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现将《关于推进健康建德三年行动(2020-2022年)的实施意见》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1、制定意义
一是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的要求。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健康中国、健康浙江、健康杭州行动战略,根据健康浙江考核要求,各区县市需根据本市情况制定并落实本地健康浙江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二是为我市扎实推进健康建德建设,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深入落实健康中国战略部署打好基础。
2、制定依据
(一)《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浙江行动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9〕29号)
(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杭州三年行动(2020—2022年)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20〕120号)
二、主要修订内容
1、推进健康生活方式。包括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合理膳食行动、全民科学健身行动、公共场所控烟行动、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加强维护健康知识和技能的普及,提升人民群众健康素养。加强营养和膳食指导,鼓励全社会减盐、减油、减糖。健全全民健身社会组织,推进全民科学健身。推进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等心理健康促进服务模式。
2、改善健康环境。包括健康支持性环境提升行动、社区人居环境改善行动。全面提升建德环境质量,加强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改善社区人居环境。
3、营造健康社会氛围。包括全民亚运健康促进行动、健康细胞建设行动、食品药品安全行动、预防和减少伤害行动。深化实施“健康细胞”工程,推进健康村(社区)、健康企业、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强意外伤害预防和干预。
4、促进全生命周期健康。包括妇幼健康促进行动、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安全生产强化和职业健康促进行动、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健全老年人健康服务体系,开展中小学生健康促进行动,安全生产强化和职业健康促进。
5、重大疾病防控。包括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癌症防治行动、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糖尿病防治行动。加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推进疾病机构标准化建设。大力推进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职能。
6、优化医疗卫生服务保障体系。包括深化医改打造智慧健康行动、完善公共卫生应急和服务体系行动、健康保障惠民行动。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建成资源上下贯通、节约集约利用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广智慧医疗。完善公共卫生应急和服务体系行动,强化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
7、推进大健康治理体系现代化。包括大健康治理体系构建行动、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试点行动。进一步优化大健康统筹协调机构,提升专项组统筹协调能力,完善大健康工作机制,探索在制定规范性文件、重大公共政策和实施重大工程前进行公共健康影响因素评价。
8、发展健康产业。包括健康产业发展促进行动。加强健康产业发展政策支持,完善准入、审核等配套政策。
9、实施时间。自2021年4月10日起实施。
三、其他应当说明的内容
无。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建德市卫生健康局
解读人:汪思涵
联系电话:0571-58307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