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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2021年度生猪良种补贴工作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13 14:42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街道)农办:

    根据《关于组织做好2021年度生猪良种补贴工作的通知》(浙牧发(2021)19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等专项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21〕1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开展2021年度生猪良种补贴工作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对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内使用良种猪精液实施人工授精且生猪存栏5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

    二、补助标准

    按每头能繁母猪年繁殖2胎、每胎配种使用2份精液、每份精液20元的测算标准,给予每头能繁母猪每年不超过80元的补贴。如养殖场申请资金大于省下达补贴资金的,可按比例核定养殖场的补助金额。

    三、补贴品种

    长白猪、大约克猪、杜洛克猪以及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生猪品种。

    四、申报材料

    1.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申请表(附件1);

    2.在用种公猪必须是来源于一级以上种猪场的纯种,具有种公猪系谱档案卡或种猪合格证,以及种公猪生产单位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和销售发票;

    3.购买供精站猪精液的,需提供购买发票和供精站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环评和设施农用地审批材料、企业营业执照等。

    五、申报时间 

    符合补助的规模养殖场在11月4日前,将申请表送至所在乡镇(街道)初审,乡镇(街道)汇总后将规模户申请表和乡镇(街道)实施情况表在11月5日前送至市畜牧农机管理中心王超处。

    附件:1.生猪良种补贴项目补贴申请表

    2.2021年    乡镇(街道)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情况表

    建德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30日  

    附件1:

    生猪良种补贴项目补贴申请表

    猪场名称


    备案号


    负责人姓名


    手机号


    地  址


    生猪存栏

    (头)


    能繁母猪存栏(头)


    采精种公猪

    数量(头)


    购买精液数量(只)


    申请内容

    2021年 月 日至2021年 月 日,采用人工授精配种能繁母猪     头,共配种     胎,申请补贴资金      元。

    真实性承诺

    本场饲养的能繁母猪全部采用人工授精,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和数据真实、有效,若有隐瞒或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加盖单位公章或手印):     

    年  月  日

    附件2:

    2021年    镇(乡)街道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情况表

    镇(乡)街道(盖章)

    序号

    规模猪场

    名称

    能繁母猪

    (头)

    补贴母猪(头)

    外购精液数量(只)

    补贴资金

    (元)

    备注



































































































    合计







    联系人:          分管领导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