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农办:
根据《关于组织做好2021年度生猪良种补贴工作的通知》(浙牧发(2021)19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等专项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21〕1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开展2021年度生猪良种补贴工作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对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内使用良种猪精液实施人工授精且生猪存栏5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
二、补助标准
按每头能繁母猪年繁殖2胎、每胎配种使用2份精液、每份精液20元的测算标准,给予每头能繁母猪每年不超过80元的补贴。如养殖场申请资金大于省下达补贴资金的,可按比例核定养殖场的补助金额。
三、补贴品种
长白猪、大约克猪、杜洛克猪以及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生猪品种。
四、申报材料
1.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申请表(附件1);
2.在用种公猪必须是来源于一级以上种猪场的纯种,具有种公猪系谱档案卡或种猪合格证,以及种公猪生产单位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和销售发票;
3.购买供精站猪精液的,需提供购买发票和供精站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环评和设施农用地审批材料、企业营业执照等。
五、申报时间
符合补助的规模养殖场在11月4日前,将申请表送至所在乡镇(街道)初审,乡镇(街道)汇总后将规模户申请表和乡镇(街道)实施情况表在11月5日前送至市畜牧农机管理中心王超处。
附件:1.生猪良种补贴项目补贴申请表
2.2021年 乡镇(街道)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情况表
建德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30日
附件1:
生猪良种补贴项目补贴申请表
猪场名称 | 备案号 | ||
负责人姓名 | 手机号 | ||
地 址 | |||
生猪存栏 (头) | 能繁母猪存栏(头) | ||
采精种公猪 数量(头) | 购买精液数量(只) | ||
申请内容 | 2021年 月 日至2021年 月 日,采用人工授精配种能繁母猪 头,共配种 胎,申请补贴资金 元。 | ||
真实性承诺 | 本场饲养的能繁母猪全部采用人工授精,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和数据真实、有效,若有隐瞒或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加盖单位公章或手印): 年 月 日 |
附件2:
2021年 镇(乡)街道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情况表
镇(乡)街道(盖章)
序号 | 规模猪场 名称 | 能繁母猪 (头) | 补贴母猪(头) | 外购精液数量(只) | 补贴资金 (元) | 备注 |
合计 |
联系人: 分管领导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