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5不良行为记录
时间:2021-01-06
16:13
来源: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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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市建设不良行为记录公示联系单
根据《建德市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规定,现将本部门对下列单位(个人)的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提供给你处。请对下述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予以公示。
序号 | 工程名称 | 不良行为单位或个人 | 不良行为主要内容 | 职能部门 处理、处罚结论 | 作出 结论 时间 | 建议公示时间 |
1 | 建政储出(2017)10号地块 | 杭州中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工地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重大社会影响 | 限制3个月内不得参与建德市范围内的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 | 2021.1.4 | 3个月(2021年1月5日-2021年4月4日) |
注:报送联系单时,请将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其他文书等资料附后。
部门(盖章):
填 表 时 间: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