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0182ZF430000/2021-024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1-06-16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
文件编号:
2020年度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30 19:49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建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建德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新安江街道国信路116号明珠商务大厦辅楼4楼,电话:0571-64716879,邮编:3116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建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和上级有关政务公开的文件精神,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为民执政的理念,把开展政务公开作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突破口和载体,不断加强领导,规范运作,强化监督,建立完善信息公开渠道,现将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设立信息公开专栏,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的要求,在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群众关心关注的各类工作动态和图片新闻共56条,未发生依申请公开和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共处理12345市长公开电话212条,来信0件,时限内办结率达100%。全部按时答复,无行政复议、诉讼和群众投诉。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本年度本单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数据公开力度。认真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及时更新医疗救助人次和医疗救助金额。二是加强审核,确保规范。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和渠道,确保发布及时、准确、安全。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机制,对未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应当公开,强化风险意识,确保政务信息的公开质量。

(四)平台建设方面

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宣传栏、横幅、标语、电子显示屏等公共平台及时有效的推广医疗保障相关政务信息,2020年共发布微博504条,微信推送文章168篇,包括视频发布25条,总阅读量达88783人次,分享9253次,建德发布采用17篇,利用微信公众号开设了“咨询投诉”、“浙江政务服务网”、“政策问答”等专题版块,通过这些报道及信息,公开医保局的中心重点工作,提高知晓率。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开展相关工作,持续完善配套工作制度,形成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落实,其他科室(单位)协调配合的信息发布工作机制,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安全性。二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科室(单位)年度考核,促进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通过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未发生需追究责任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1

2404015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够深入,存在“有就行”的思想误区。二是信息公开的广度与深度不足,一些信息内容质量不高。三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部分公开内容不够及时。

改进情况:一是压实政务公开责任。将政务公开工作细化分工,落实到具体处室,责任到人,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

二是提高政务公开质量。确做到依法公开、主动公开。逐步加大公开力度,同时要密切与群众之间的联系,重视群众的反馈,吸纳合理意见,将群众的意见融入信息公开的工作中来,不断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利用图片、图表、视频等丰富的信息内容,加快加深群众对公开内容的理解。

三是扩充政务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原有的发布条数较少的栏目进行补充完善,对各项栏目信息进行补充完善,特别是对群众关注的民生热点问题按规定全面公开,确保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