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制定背景
(一)制定意义
全面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实施就业援助精准帮扶,进一步丰富建德市“就业于心、服务于行”就业服务品牌。
(二)制定目的
以就业援助精准服务计划为引领,突出重点群体,着力精准施策,大力开展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推动我市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
(三)制定依据
《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政函〔2019〕23号)、《关于印发2020年杭州市就业援助精准服务计划的通知》(杭人社办发〔2020〕2号)等文件。
二、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
(一)主要内容和特点
(1)就业援助公益服务云市集(4月)
参与对象:重点群体,公益性岗位承接单位,就业援助公益示范企业、项目、公益导师。
1.岗位云市集。每个就业援助公益示范企业、项目提供一批爱心岗位,通过云招聘,对接重点群体上岗。对不会上网应聘的重点群体人员,社区(村)就业援助工作人员要提供代办服务。
2.服务云市集。就业服务志愿者与有需求的重点群体人员结对,并在线上升展“一对一”就业政策指导、职业指导,帮助重点群体人员尽快就业。
责任科室:人力资源市场
(2)政策宣传服务周(4月)
服务对象:重点群体、用人单位。
1.线上:广泛利用人力社保网、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网络手段,面向重点群体、用人单位,在服务周内开展政策宣传活动。宣传解读一系列就业援助政策和疫情防控期间的惠企惠民政策,通过线上互动渠道,了解服务对象诉求,帮助服务对象享受相关政策。
2.线下:在“三服务”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服务范围,各级就业援助工作人员通过对重点用人单位、重点群体人员的上门走访服务,发放宣传册、服务二维码等方式,引导其线上办理业务,推进网上办、移动办、就近办和全城通办。
责任科室:综合科、失业保险科
(3)就业援助“私人定制服务周”(5月底)
服务对象:未就业和未享受就业援助政策的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是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人员、困难家庭人员、残疾人、成年后有劳动能力的孤儿、困境儿童。
开展“送政策、送服务、送岗位、送补贴、送培训”的“五送”援助活动,提供“一对一”精准服务。了解服务对象特别是新增就业困难人员的基本情况,提供适合的岗位信息、职业培训信息和针对性职业指导;了解未享受政策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情况,帮助落实政策。服务周期间,社区(村)对符台条件对象的服务应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责任科室:人力资源市场、失业保险科
(4)基层能力提升月和公共就业服务周(6月)
针对基层就业社保专职工作人员流动频繁、个别人员政策业务能力较弱的情况,通过“一对一”指导、分级培训等方式,加强基层服务,提高就业援助服务水平,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1.采取“一对一”业务指导的形式,为基层工作人员提供现场指导、答疑解惑。活动期间采用“老带新、强带弱”的形式,每名街道(乡镇)就业社保专员至少结对两个社区(村)。对人员流动频繁、业务相对较弱社区(村)的指导要做到全覆盖。
2.分级开展和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与交流。活动期间确保每名新进工作人员都能参加业务培训。
3.在新进工作人员的社区(村)及有需要的社区(村)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周”活动,内容包括失业调查、对接指导、岗位开发、职业推介等。
4.根据杭州市就业服务中心的就业创业政策题库和业务学习测试系统,结合我市政策,开展线上就业创业政策业务学习。
责任科室:综合科、失业保险科
(5)监测企业服务季(7月一9月)
服务对象:监测企业、中小微企业。
1.结合用工监测工作,为全市监测企业提供政策咨询、补贴申报、服务定制等VIP服务。
2.上门了解重点用人单位的用人需求、政策享受情况,鼓励参加用工监测,提供求职人员信息对接与政策指导等服务。
责任科室:人力资源市场
(6)重点群体服务季(10月一12月)
服务对象: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1.依托基层人力社保平台,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跟踪服务工作,了解其基本情况、就业需求等。
2.通过实地走访、电话、网络等方式提供政策解答、岗位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责任科室:失业保险科
(7)就业援助公益宣传月(12月)
1.挖掘重点群体中的自强不息、自食其力、克服困难的先进典型,通过多种渠道加以宣传示范,鼓励该类群体树立就业、生活的信心与勇气。
2.大力宣传就业援助公益示范活动,创新宣传途径,制作就业援助公益示范活动短片或微视频,营造社会各界支持就业援助工作的氛围。
责任科室:综合科
(二)适用范围
公益性岗位承接单位,就业援助公益示范企业、项目、公益导师、用人单位、未就业和未享受就业援助政策的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
(三)政策期限
自2020年5月24日起施行
本计划可能根据疫情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三、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建德市人力社保局
解读人:章明
联系方式:64721387
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