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浙江省困难群众探访关爱制度(试行)》(浙社救联席办〔2020〕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建立建德市困难群众探访关爱制度。
一、工作目标
以提升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落脚点,强化党建引领,落实属地责任,困难群众探访关爱网络基本建立、能力有效提升、机制不断健全,围绕救助体系涵盖的各项救助政策、帮扶项目等资源,前移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关口,确保不发生冲击道德底线事件,满足困难群众社会救助需求。
二、主要任务
(一)排摸困难群众风险隐患。探访人员应关注对照经济状况、健康状况、教育状况、居住状况、就业状况、社会参与六个维度,对困难群众进行风险隐患排摸。对家庭基本生活存在困难,家庭成员罹患重病、老年人缺乏生活照料、儿童缺乏监护关爱、居住环境不安全等风险隐患进行及时发现和报告。
(二)力所能及解决急需困难。积极为困难群众解决面临的急需困难,如救助政策解答、代购生活用品和药品;发挥社会工作等专业特长,为困难群众提供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能力提升、家庭关系调适、社会融入等帮助。
(三)转介链接救助服务。将采集到需求信息,录入手机“浙里救”APP,帮助困难群众代办社会救助申请,联系相关部门产业帮扶、残联涉残救助、工会困难职工帮扶、红会人道救助、慈善救助等。对失能和半失能老人对接养老服务项目。对孤儿及困境儿童,对接儿童关爱保护项目。发布面向社会力量的求助信息。
(四)跟踪回访帮扶成效。对前期发现的风险隐患排除情况、急需困难缓解情况、转介服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动态了解救助项目及帮扶措施落实成效,以及困难群众生活和生产改善状况,为相关部门及时调整救助项目、救助标准及帮扶措施提供意见建议。
三、对象范围
(一)高风险对象。包括最近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重大变故的低保、低边对象,70岁以上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二)重点对象。包括重病、重残人员,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其他分散供养特困对象,60岁以上的独居老人。
(三)一般对象。省大救助信息系统(简称“浙里救”)所有除高风险、重点对象以外的在册困难群众,以及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等。
四、方式及内容
(一)定期上门走访。乡镇(街道)民政干部、村(社)民政干部,应采取普遍走访和重点走访相结合的办法,对困难群众进行定期走访。对高风险对象,在重大变故发生后24小时内走访到位,平时每周走访不少于1次;对重点对象,每月走访不少于1次;对一般对象,每季度走访不少于1次。结合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报送相关信息。
(二)开展结对帮扶。建立与困难群众“一对一”结对帮扶机制,加强思想引导,“扶志+扶智”相结合,启发困难群众增强自力更生、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勇气,并通过多途径为困难群众送温暖。引导志愿者与困难群众结对帮扶,提供困难家庭儿童关爱陪伴等相关服务。
(三)亲属邻里互帮互助。落实赡养、扶养、抚养人对困难群众履行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义务。鼓励邻里乡亲为缺乏亲友支持的困难群众提供安全守望,及时向村(社区)反馈信息。鼓励有劳动能力困难群众为村(社区)生活不能自理的困难群众提供帮助。
(四)服务热线应急快速响应。市民政局、乡镇(街道)畅通社会救助热线,及时回应困难群众求助。探访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发现紧急情况,直接向公安(110)、卫生健康(120)等部门报告。结对帮扶的人员应向困难群众发放联系卡,方便困难群众随时联系。
五、实施步骤
(一)组织准备阶段(2020年7月):各乡镇(街道)完成对困难群众风险隐患排摸工作,并根据相关要求安排好定期探访人员,于7月31日前完成附件1和附件2,并上报社会救助和儿童福利科。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0年7月—2020年10月):全面落实定期上门走访的工作机制,对高风险对象每周走访不少于1次;对重点对象每月走访不少于1次;对一般对象每季度走访不少于1次。并开展结对帮扶等各项工作,帮助困难对象解决力所能及的急需问题,并转介各项救助服务。
(三)总结完成阶段(2020年11月):全面完成本方案中的各项任务并取得明显成效,召开总结会议,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炼相关工作经验,并将困难群众探访关爱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建立相应的组织,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辖区内探访关爱工作的统筹实施。村(社区)协助做好探访关爱工作。
(二)加强队伍建设。借助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优势,建立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小组。倡导一名党员结对一户困难家庭的“组团式”探访机制。鼓励有劳动能力救助对象参与探访关爱工作,设立公益性岗位或给予相应奖励。
(三)加强宣传引导。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和探访关爱制度的宣传力度,提高党员干部为困难群众救急解难的责任意识,提高困难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度,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支持社会救助工作,共同关爱困难群众的良好氛围。
建德市民政局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