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82378445/2020-046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市公积金分中心 成文日期: 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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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德分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0-08-28 09:21 来源:市公积金分中心 浏览次数:


一、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德分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1. 负责拟定、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含年度贷款)计划和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2.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变更、转移、封存、提取及其欠款催缴等工作。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和统计。

4.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回收和资产保值。

5.负责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

6.承办市政府和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德分中心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

无纳入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德分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德分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德分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355.18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6.2万元,下降6.87%。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拨款收、支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55.18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55.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55.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55.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1.56万元,占76.46%;项目支出83.62万元,占23.5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55.1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6.2万元,下降6.87%。主要原因是:2019年2人退休后人员工资等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5.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5.38万元,增长7.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基数调整。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5.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卫生健康(类)支出9.09万元,占2.56%;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346.09万元,占97.44%;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44.79万元,支出决算为355.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0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基数调整。其中: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8.76万元,支出决算为5.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2人退休后医疗保险减少。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4.28万元,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2人退休后公务员医疗补助减少。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6.48万元,支出决算为18.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公积金基数调整,单位公积金缴存数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24万元,支出决算为0.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购房补贴标准和发放人员无变化。

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年初预算为315.04万元,支出决算为32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工资奖金等调整,人员经费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1.5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3.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8.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大型修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18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1.5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18万元,支出决算为0.16万元,完成预算的7.33%,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相关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6万元,占100%,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0.1万元,增加176.75%,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数与次数增加接待费用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机关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的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2.18万元,支出决算为0.16万元,完成预算的7.34%。主要用于接待杭州中心委托第三方审计招待和相关单位学习考察招待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相关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累计11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杭州中心委托第三方审计招待和相关单位学习考察招待支出。接待11人次,2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公积金中心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7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8.86%。组织对2019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未委托第三方机构(或局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单位项目执行情况较好,能按照制定的计划完成并通过验收,预期的绩效目标也基本实现,无论是取得的经济效益还是社会效益都有显著成果,同时我单位项目的运行也是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执行,不存在违法乱纪的问题。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公积金中心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档案整理及电子扫描经费”及“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档案整理及电子扫描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万元,执行数为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本项目成本控制比较合理,没有出现浪费现象,由于档案信息化是一个延续多年的项目,因此现在所有预算资金全部要用于档案信息化、数字化,不存在节约多少的问题;二是本项目完成的进度与合同约定的进度一致。项目完成质量方面,档案数字化整体质量较好,错误率在2%以内,低于国家档案局规定的5%。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资金管理办法还有待进一步规范。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领导重视,项目建设的每一个环节,领导班子都进行集体开会研究决定;二是派驻纪检组及时跟踪监督,为项目保驾护航,确保了项目开展的公正、公开、透明,确保了干部廉洁。

“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6.3万元,执行数为6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19年全年新增建制单位606家,新增建制职工7569人,全年归集8.74亿元,与上年同比增加6277.35万元,增长了7.74%。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年放贷988户;全年贷款额为4.69亿元(其中“公转商”贷款3.5亿元)。其中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0.81万元,逾期率为0.0031‰。全年增值收益3589.04万元。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在经费支出过程中,虽然“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经费”整个项目预算和决算数一致,但年中科目间有所调剂。下一步改进措施:(一)着眼保障民生,不断创新业务举措,满足职工多层次住房消费需求。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等业务政策,建立满足多层次需求的普惠性使用制度。一是进一步加大对职工的贷款支持力度,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做到应贷尽贷。二是切实满足不同社会群体的提取需求,满足职工各类基本住房支出需要,做到应提尽提。(二)借力信息技术,健全综合服务平台,推进“互联网+住房公积金”。全面推进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水平。一是对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再升级,建立起涵盖各项功能的标准化信息系统。二是升级网上服务大厅,不断扩充网上单位版、个人版服务大厅功能。三是拓展服务渠道,进一步整合并完善12345服务热线、网上营业厅等服务功能,不断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的高效性和便捷性。

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3. 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4. 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项目执行情况较好,能按照制定的计划完成并通过验收,预期的绩效目标也基本实现,无论是取得的经济效益还是社会效益都有显著成果,同时我单位项目的运行也是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执行,不存在违法乱纪的问题。

项目绩效部门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3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63万元,增长4.44%,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积金中心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是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退休人员)、军队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9.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用于保障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的经费。

公积金中心综合业务经费项目自评报告.doc公积金中心综合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docx公积金中心档案整理及电子扫描项目绩效自评表.docx公积金中心2019年决算公开文档.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