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统计局2020年统计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时间:2020-04-25 08:39 来源:市统计局 浏览次数:

2020年建德市统计法治建设(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杭州市委十二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目标,全面推进我市统计法治建设、提升依法治统能力,为实现统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统计法治组织领导

(一)加强统计法治建设领导机制建设。

2020年,进一步加强统计法治建设领导工作机制建设,依法对有关重大行政决策、统计执法检查、政府信息公开、行政争议处置、规范性文件制发等进行有效监管,确保在政策执行、权力运行方面依法有序高效。根据机构改革的实际,切实加强统计法治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为本统计依法行政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二)健全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

根据《杭州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的有关要求,积极加强与市司法局沟通联系结合市局在机构改革中有关职责职能的调整情况,在法律法规的框架范围内,对现有行政权力、职责权限等进行全面梳理,据此制定出台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健全完善统计行政执法责任体制。进一步加强与政府法治部门的沟通联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整、修订、出台行政执法责任制,确保统计法治工作依法有序推进。

、切实提升依法决策能力

(一)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有关重大行政决策管理的部署要求,切实推进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机制,切实加强有关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责任追究等工作。在此基础上,根据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依法向社会公开有关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按照本地有关具体要求,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认真履行有关职责。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严格按照《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的规定,对以局名义制发、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且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的文件,依法履行审查备案程序;根据有关党内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切实加强局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发的审查审核、上报备案工作。同时,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近年来以市政府名义制发的统计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健全完善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切实做到“有件必备”。

(三)深入推进合法性审查机制。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合法性审查“全面覆盖”的要求,对局有关行政决策、合同订立、信息公开争议处置等进行事前合法审查;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履职保障机制,切实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结合本局实际,有针对性地推进合法性审查机制建设,积极开展政府法律顾问聘任等工作。

三、强化统计法治主体责任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要求。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及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加强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相关文件加强与纪委监委沟通,及时向纪委监委通报统计案件情况、移送统计违纪违法线索,配合做好统计造假执纪问责工作,并自觉接受纪委监委监督,切实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摆上重要位置。积极推动本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统计法治学习研究。

(二)压实防惩统计造假主体责任。

市统计局要切实担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主体责任。数据生产全过程要做到操作有痕、过程可追溯、结果可倒查。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违法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进一步强化对各部门、乡镇(街道、平台)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工作的监督,加大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不力地方的检查及问责。做好国家统计局可能对我实施统计督察的各项准备工作。

、扎实做好统计执法监督

(一)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

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有关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落实执法责任、推行执法公示等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说理性执法”机制。对本现有的执法制度进行一次梳理,对不符合执法实际的,及时进行修订或重新出台,确保统计行政执法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认真做好统计执法检查。

根据上级统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市统计工作实际,在全面落实好“双随机”、“互联网+监管”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对经查处且具有典型意义的统计违法案件,予以公开曝光,切实起到“曝光一件,教育一片”的警示作用;同时,要以统计执法检查为载体,根据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对被查企的行政指导。从依法治统的大局出发,扎实组织开统计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为全市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三)提高统计法治人员素养。

在继续认真做好统计法治、统计执法人员有关法律法规和执法实务培训的同时,以提高统计法治人员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等方面素质素养为出发点,通过邀请有关领域专家授课的方式,就法治基本原理、复议诉讼基本程序、合法性审查基本要素等进重点讲解,实现统计法治人员在“遵法、用法”基础上,切提升“思法、宣法”的能力。围绕提升统计法治人能力工作目标,积极与我市法治部门进行对接,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学习培训,切实提高相关人员法治水平。

、不断夯实依法治统基础

(一)继续做好统计诚信建设

根据省市有关诚信建设的部署要求,继续组织好、实施好全市统计诚信单位的申报、审核评选及推荐工作,引导基层统计调查单位牢固树立统计诚信理念。要进一步严把申报入口关、严格资质审查关,确保获评诚信先进称号的企业经得起检验核查。要切实加强对统计诚信单位评价工作的动员宣传,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营造诚信统计的良好氛围。

(二)继续深化村(社区)统计规范化建设。

主动向委、政府领导汇报村(社区)统计工作,积极与编办、财政、民政等部门进行工作对接,争取必要的政策支持与资金保障,不断深化村(社区)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同时,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突出网上直报系统操作、数据解读等内容。

(三)深化统计普法宣传教育。

紧紧围绕“七五”普法收官核验这一主线,根据省市部署要求,扎实开展统计“七五”普法的总结、验收及迎检等工作;深入推进统计普法“六进”活动,不断拓展统计法治的覆盖面;充分利用大数据、“互联网+”有关载体,创新统计普法方式方法,广泛开展具有时效性、便捷性、互动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增强统计普法的实施效果。要提高认识,通过开展形式多样、被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活动,持之以恒地抓好统计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营造全社会浓郁的统计法治氛围。

 

 

 

 

 

 

 

 

 

 

 

 

 

 

 

 

 

 

 

 

 

 

 

 

 

 

 

 

 

 

 

 

 

建德市统计局法治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李海芳、叶鹃

副组长:赖文武、黄寅、吴建新

  :徐峻、占晓红、陈丽云奚彩虹蒋维嫄、汪坚、舒梁、王新华、林丹丹、黄凌云、李剑、吴婷、黄锦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执法监督科),由黄寅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联系人:黄凌云58313088。






                                       建德市统计局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