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17572/2021-0247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建德市 | 成文日期: | 2021-06-17 | ||
有效性: | 规范性文件登记: | ||||
文件编号: |
2019年下涯镇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杭州市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9〕37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杭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杭政办函〔2019〕62号)、《2019年建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打造诚信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平台,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政府治理和政务服务水平。
一、总体情况
1.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理顺信息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发布的相关文件,同步修改、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及时根据上级部署、政务公开年度工作重点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进行更新调整,逐步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机构改革后,根据部门职责变化及时进行动态更新调整,对应的各栏目信息也实施动态更新调整。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等信息的规范管理,根据立、改、废等情况进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性动态更新调整。
2.平台建设方面
维护好平台运行。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在平台上更新完善各项录入信息。
3.监督保障方面
严肃贯彻新《条例》。一是迅速组织学习。将《条例》学习作为镇班子会会议内容之一,专门组织镇领导和本镇政务公开重点工作部门负责人认真学习,全面领会其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二是及时修订目录。对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的指引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修改,主要涉及办理期限、补正提醒、第三方征求意见等内容,同时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已公开的进一步做好信息发布,提高公开质量,未公开的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 | / | / |
规范性文件 | 18 | 18 | 1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1 | 1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1.专业能力有待提升,主要相关经手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没有经过系统性的培训,公开范围、公开流程、公开内容都欠缺规范性。2.精力保障有待加强,负责政务公开的干部身兼多职,导致偶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相对滞后,不够及时。3.内容有待更规范,部分公开内容没有按照制度流程,工作落实不够到位。
下一步将重点改进以下几方面:
1、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的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群众的能力。
2、加强沟通协作,加大政府信息更新力度,促进主动公开及时依规进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