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1753X/2020-0339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乾潭镇 | 成文日期: | 2020-12-21 | ||
有效性: | 规范性文件登记: | ||||
文件编号: | - |
各行政村:
《乾潭镇农村人居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乾潭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1日
乾潭镇农村人居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农村村庄、环境整治、庭院、公厕、河道、田园等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本镇实际,以各行政村为责任主体,制定以下长效管理考核办法。
一、工作目标
开展以干净、有序为主要目标的清洁行动,实现村庄“道路洁化、河道靓化、田间净化、庭院美化”的“四化”和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的“三化”目标,营造“清爽、整洁、有序、优美”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
二、考核对象和范围
考核对象为各行政村,考核范围为全镇各行政村范围内的环境卫生保洁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考核内容
主要分为村庄洁化序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美丽庭院、美丽田园、美丽河道五个方面。
四、检查考核
(一)组织实施。检查考核工作由镇清农村人居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建立“月检查、季通报、年总评”的检查考核通报机制,下发整改意见,对工作态度不端正、推进不力的行政村进行通报批评,并通过电子屏幕曝光。
(二)评分办法。按村庄洁化序化(20 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60 分)、美丽庭院(10 分)、美丽田园(5分)、美丽河道(5 分)五个方面进行评分,由各职能单位负责实施,单项百分制打分按分值比例计入总分。考核基本分为 100 分。
五、奖惩办法
(一)评比方式及奖励。
1、 每个月镇对行政村实施“农村人居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相关工作进行统计汇总,在镇最终核准“农村人居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得分80分以上并且按照得分高低排序对“农村人居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进行评选表彰。每季评比设立“农村人居环境卫生长效管理”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2000元奖励(奖金主要用于村主要领导、分管农村人居环境卫生的干部),并对获奖行政村颁发“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流动红旗。年终对“农村人居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设立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奖金60%用于村主要领导、分管卫生、垃圾分类工作的村干部奖励,40%用于其他参与此项工作具体人员奖励)。年终综合评比1—6名行政村,按50元/人/年的标准下拨市镇补助经费,7—18名行政村按40元/人/年的标准下拨市镇补助经费,19—24名行政村按30元/人/年的标准下拨市镇补助经费。
2、各村实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镇对各行政村垃圾分类工作费用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补助(补助费用包含垃圾清运费)。补助标准结合“农村人居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年终评比结果,1—6名行政村按12元/户/月的标准下拨补助经费,7—18名行政村按10元/户/月的标准下拨补助经费,19—24名行政村按8元/户/月的标准下拨补助经费。
3.开展评优活动。在卫生长效管理、垃圾分类及美丽庭院打造和创建中,镇每年评选5名优秀分管村干部,24户“美丽庭院示范户”、8名“优秀保洁员”、3名“优秀河道保洁员”、5名“优秀督导员”,分别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500元奖励。各行政村在此基础上,大力开展评比活动,宣扬典型和先进,并组织授牌和奖励。
六、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 2020 年1月 1日起实施,《关于印发乾潭镇农村人居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乾政[2018]66号)文件废止。
附件:
1.乾潭镇村庄洁化序化考核评分细则
2.乾潭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考核评分细则
3.乾潭镇美丽庭院考核评分细则
4.乾潭镇美丽田园考核评分细则
5.乾潭镇美丽河道考核评分细则
附件 1:
乾潭镇村庄洁化序化考核评分细则 | ||||
考核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100) | ||||
组织建立 | 建立工作领导小组和联系制度,领导带头联系各村的长效保洁工作,建立完善各项长效管理机制,包括村规民约、保洁 | 2 | ||
职责、垃圾分类、所辖企业事业单位及农户的卫生责任制。未签订的不得分。 | ||||
村保洁队伍按照精干高效标准配备,纳入统一管理,定期组织培训。各行政村辖区村庄庭院、河道、田园、道路应进行 | ||||
队伍建设 | 整合,制定定时、定人、定保洁区域的工作机制,做好保洁工作。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宣传队 | 2 | ||
伍。未按要求配备的按比例扣分。 | ||||
检查台账 | ||||
台账建立 | 建立日常环卫作业工作(垃圾分类工作)台账。建立中转站、收集运输车、垃圾房、垃圾桶等环卫设施的基本情况登记 | 5 | ||
(15) | 台账;建立每日垃圾清运量、环卫设施清洗维护情况的运行台账。未建立的不得分,少 1 项扣 0.5 分,扣完为止 | |||
宣传信息 | 镇、村有固定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宣传专栏;乡镇不定期开展各类宣传、农户评比等活动,及时向市清洁办反馈有 | |||
关工作要求。无固定宣传专栏,每村扣 1 分,宣传栏破旧脏污扣 0.5 分;乡镇每季度没有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 3 | |||
扣 0.5 分,工作反馈不及时或不准确,每次扣 0.25 分。 | ||||
媒体曝光 | 被建德市及以上媒体曝光的一次扣 1 分(可以倒扣分)。 | 3 | ||
垃圾集中运转,设施(点位)按标准配置到位,有明显的告示牌,无露天垃圾房,垃圾房无焚烧现象。生活垃圾集中收 | ||||
设施建设 | 集处理全村域全覆盖。对各类设施未按要求布局到位,数量上不能满足保洁需求又不能及时给予增补到位的。现场检查 | 15 | ||
每发现 1 处扣 0.5 分,扣完为止。 | ||||
设施维护 | 垃圾房、垃圾桶、清运车等环卫设施及时维护、更新,外部保持清洁无破损,确保正常运行。在检查中,每发现 1 处基 | 5 | ||
础设施破损或故障影响正常使用的,扣 0.5 分,扣完为止。 | ||||
垃圾清运 | 垃圾进房(箱、桶),无乱丢乱放现象,垃圾房(箱、桶)内垃圾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确保垃圾无外溢现象。在 | 20 | ||
检查中,每发现 1 处垃圾不进箱、垃圾溢出未清运的,扣 0。5 分,扣完为止。 | ||||
实地抽查 | ||||
村庄村容 | 村庄村容干净整洁有序,房前屋后沟渠清理干净,无私拉乱搭,无乱涂乱画,乱堆乱放,无牛皮癣,无明显垃圾。家禽 | 15 | ||
( 85 分) | ||||
家畜圈养,动物粪便无渗漏外溢现象。每发现 1 处扣 0.5 分,扣完为止。 | ||||
公厕管理 | 公厕有专人保洁,内部保持干净整洁,地面、墙体无污垢,坑内无积便,无异味,无杂物堆放,水、电设备完好无损, | 5 | ||
运行正常。发现一处不合格的,扣 0.5 分,扣完为止。 | ||||
沟渠保洁 | 沟渠有专人保洁,水面无漂浮物、障碍物、垃圾等废弃物,无污水排入,水质清澈。发现 1 处不到位的扣 0。5 分,扣完为止。 | 5 | ||
公共场所设施完好,干净整洁无积水,无裸露地,无碎纸果屑,无动物粪便,无私拉乱搭,无乱涂乱画,无牛皮癣,无 | ||||
公共场所 | 废弃砖瓦石块,无杂物堆放,无乱摆乱放、无抛撒废弃物、渣土现象,绿化带内无垃圾杂物,垃圾容器按标准配备,车 | 20 | ||
辆停放有序。每发现 1 处扣 0.5 分,扣完为止。 | ||||
附件 2: | 乾潭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考核评分细则 | ||||
指标 | 标准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100) | |||||
宣传氛围浓厚。 | 村(社区)有宣传橱窗、标识、主干道两侧张贴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图画,氛围不浓的扣 1 分; | 3 | |||
无相关宣传扣 2 分。 | |||||
建立垃圾分类专管员制度,按照 300-500 户 | 未配置垃圾分类专管员的扣 2 分。 | 2 | |||
配置 1 名垃圾分类专管员队伍。 | |||||
分类投放 | 户用分类垃圾桶配置。 | 未配备户分类垃圾桶的扣 4 分;已配备但农户未使用的每户扣 0.2 分,每村查 10 户。 | 4 | ||
(20 分) | |||||
农民源头分类精准,无混装乱倒。 | 每村走访 10 户,农户不了解、垃圾混装乱倒或分类不准确的每户扣 0.2 分。 | 5 | |||
加强教育培训。 | 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培训、每户发放一本指导手册、学校上一堂垃圾分类课。 | 3 | |||
纳入村规民约,并上墙公布。 |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未纳入村规民约公布上墙的不得分。 | 3 | |||
因地制宜设置回收设施。 | 村庄公共机构、企业等场所设置专门的分类回收设施,未按要求设置的每处扣 0.5 分。 | 5 | |||
分类收集 | 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完备,整洁有序。 | 村中无集中投放点的扣 1 分,垃圾桶颜色未按分类要求配置的每处扣 0.5 分,垃圾桶破损、外观 | 5 | ||
不整洁、摆放无序、桶盖未密闭、地面有垃圾的每项每处扣 0.2 分。 | |||||
(20 分) | |||||
桶内垃圾分类到位。 | 集中投放点桶内垃圾混投的每处扣 1 分。 | 6 | |||
建立健全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网点。 | 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清理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的违规站点。每发现一处扣 1 分。 | 4 | |||
分类运输 | 垃圾运输设施齐全。 | 配备固定的垃圾分类收运车辆,专人、专车、分类、密闭、及时收运,车辆整洁,无抛洒滴漏 | 10 | ||
未按标准配置的每项扣 1 分。 | |||||
(20 分) | |||||
垃圾分类运输率达到 100%,严禁混装混收。 | 混装清运的,此项不得分。 | 10 | |||
垃圾资源化处理站管理,各项制度规范上墙。 | 站点有专人管理,站内、站外清洁有序,不到位的每项扣 1 分;制度未上墙且不规范的扣 1 分。 | 5 | |||
分类处理 | 垃圾资源化处理站有效运行,农村餐厨垃圾就地 | 未运行的该项不得分;未正常运行依据数据记录酌情扣分。 | 10 | ||
(20 分) | 资源化处理,不出村(镇)。 | ||||
处理终端选址科学,兼顾村庄位置和污水处 | 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备的扣 3 分;产出物需经正规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重金属指示应达到《有 | 5 | |||
理设施配套,产出物无害化。 | 机肥料》( NY525—2012)重金属限制指标要求。无出肥检测报告的扣 2 分。 | ||||
资源化利用 | 建立健全资源化利用机制,有资源化转化基地。 | 资源化处理站有成肥利用方案,肥料有合理去处。无利用方案、肥料无合理去处的不得分。 | 5 | ||
(5 分) | |||||
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经费保障机制。 | 乡镇(街道)财政每年按实际投入不低于 10 元/人·年的标准安排专项配套资金,没有达到标 | 5 | |||
覆 盖 实 绩 | 准的此项不得分。 | ||||
完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年度任务。 | 当年任务村基本实现家庭分类全覆盖,每村走访 10 户,每发现一户未参与分类的扣 1 分。 | 10 | |||
(15 分) | |||||
亮点加分(1 | 特色亮点工作。 | 被本市以上领导肯定和推广的加 1 分。 | |||
分) |
附件 3:
乾潭镇美丽庭院考核评分细则 | ||||
内容 | 标 准 | 分值 | ||
(100) | ||||
地面清扫到位 | 农户房前屋后、庭院内地面干净,无明显垃圾污物、瓜果皮屑、渣土瓦砾,废弃物和污水 | 25 | ||
积潭。检查发现有明显的垃圾、污水或卫生死角,每处扣 1 分。 | ||||
物品堆放规范 | 农户房前屋后、庭院内物品堆放整齐,无乱堆放现象。检查发现堆放杂乱的或者柴火、杂 | 25 | ||
庭院干净有序 | 物遮盖物有碍观瞻的,每处扣 1 分。 | |||
(70 分) | ||||
群众参与 | 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庭院环境整治、庭院美化,所检查区域抽查 10 户庭院,“两美庭院”达 | 20 | ||
到 80%以上得满分,低于 80%每户扣 2 分。 | ||||
“美丽庭院” | 开展“美丽庭院”示范带建设(示范带内“两美庭院”达到 90%以上,一般村要求不少于 | |||
20 户庭院参与,其中“五美庭院”不少于 30%;各创建村不少于 30 户庭院参与,其中“五 | 10 | |||
示范带建设 | 美庭院”不少于 50%)得 10 分,未开展该项不得分,开展未达标按实际情况酌情扣分。 | |||
“美丽庭院”创 | 鼓励措施 | 所检查村有鼓励农户进行“美丽庭院”创建措施得 10 分,如对美丽庭院户进行相应奖励或 | 10 | |
建(30 分) | 者有庭院美化方面的统一举措(统一设置栅栏、晾衣杆等),若无则不得分。 | |||
长效机制 | 所检查村有“美丽庭院”长效机制(10 分),如设立庭院红黑榜、进行星级庭院评比等制 | 10 | ||
度,若无此类机制不得分。 | ||||
附表 4:
乾潭镇美丽田园考核评分细则
指标 | 检查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100) | ||||
农田基础设施配套基本完善,沟渠清理干净,石砌无 | 检查发现沟渠清理不干净、石砌倒塌或破损,每处扣 | 10 | ||
倒塌、破损情况。 | 1 分。 | |||
农业大棚布局整齐有序,附膜杜绝废弃广告布、废弃 | 检查发现田间大棚杂乱无序扣 1-3 分;附膜出现废弃 | 10 | ||
一、田园环境 | 薄膜二次利用。 | 广告布、废弃薄膜二次利用的,每处扣 1 分。 | ||
整洁化(40) | ||||
农业生产资料堆放整洁有序,田间无生活、生产垃圾 | 检查发现农业生产资料堆放无序,田间有生活、生产 | 10 | ||
垃圾的,每处扣 1 分。 | ||||
农业环境总体良好,三年内未发生农业面源污染事件 | 三年内发生农业面源污染事件的扣 10 分。 | 10 | ||
农药肥料废弃物包装和废旧农膜集中回收处置 | 检查发现田间有农药肥料废弃物包装和废旧农膜的, | 10 | ||
每处扣 1 分。 | ||||
二、农业生产 | ||||
枯枝死秆及时清理、有序堆放 | 检查发现枯枝死秆未及时清理的,每处扣 1 分。 | 10 | ||
清洁化(30) | ||||
推进农作物秸秆粉碎还田、过腹还田、能源化等多途 | 检查发现秸秆焚烧的,每处扣 5 分。 | 10 | ||
径综合利用,提高秸秆利用率,严禁秸秆焚烧。 | ||||
产业布局科学合理,农作物种植相对连片,统一协调、 | 检查发现农作物种植明显插花、杂乱情况的,酌情扣 | 10 | ||
搭配美观。 | 分。 | |||
三、产业布局 | ||||
农田内无畜禽养殖 | 检查发现农田有畜禽养殖的,每处扣 5 分。 | 10 | ||
有序化(30) | ||||
无季节性或长期性抛荒行为 | 检查发现有无季节性或长期性抛荒行为的,每处扣 1 | 10 | ||
分。 | ||||
附件 5:
乾潭镇美丽河道考核评分细则
项目 | 评分细则 | 分值 | ||
行洪排涝能力正常,河道无明显淤积、不存在影响河道畅流或阻碍行洪的障碍物,15 分;河道明显淤积的 | ||||
河道畅通性 | 扣 15 分,在河道范围内存在影响河道行洪的建筑物或构筑物,设置拦河渔具或者涉河建设项目遗留的建筑 | 15 | ||
形象面貌 | 垃圾、围堰、木桩、废弃管柱、桥墩等影响河道畅流或阻碍行洪的发现 1 处扣 5 分,扣完为止。 | |||
(50 分) | ||||
设施完整 | 沿河堤防护岸稳定无损坏,得 10 分,河岸有松动发展迹象或水土流失迹象,发现一处不符合扣 5 分,扣完 | |||
为止。扣完为止。亲水平台、小品、亭、廊、凳、垃圾箱、河长制公示牌等无损坏,得 5 分,发现一处损 | 20 | |||
安全 | ||||
坏扣 1 分,扣完为止, | ||||
河流形态 | 河岸线形态自然优美、宜弯则弯,岸坡形式因地制宜、因势利导,不规则,20-12 分;河(湖)岸线形态较 | 20 | ||
优美,护岸护坡形式仿自然,11-4 分;岸坡形态渠化、硬化、断面化等人工迹象明显,不够优美,0-3 分。 | ||||
生物种群状 | 岸带植被覆盖完好,以当地物种和原生植物为主,乔灌草、水陆植物搭配合理,鱼鸟等生物栖息情况好, | |||
生态健康 | 15-10 分,岸带植被覆盖较好,乔灌草、水陆植物搭配较合理,鱼鸟等生物栖息情况较好,发现有外来有 | 15 | ||
(25 分) | 态 | 害动植物,9-5 分;外来有害动植物泛滥(水葫芦),0 分。 | ||
河流有深潭、浅滩,有天然砂石、江心洲,滩地、滩林保护发育情况好或有效修复,提供生物繁衍栖息的 | ||||
生境状况 | 空间,7-10 分;河流滩地、滩林保护发育较好或有效修复,水量基本满足,4-6 分,水环境一般,水系不 | 10 | ||
连通,滩地滩林破坏较大,存在脱水带情况,生物迁移通道受一定阻隔,0-3 分。 | ||||
景观文化 | 沿岸景观 | 沿岸周边景观优美,植物措施观赏性强,有适宜的景观小品,与周边环境协调,7-10 分;较优美,观赏性 | 10 | |
(15 分) | 较强,景观小品较合适,4-6 分;一般,与周边环境不协调 0-3 分。 | |||
设置慢行道(游步道、绿道)、休闲驿站、垃圾桶、照明、公厕等必要完善的便民休闲设施,且上下通达 | ||||
休闲便民设 | 性、生态性和协调性好,7-10;亲水便民设施较完善,上下通达性、生态性和协调性较好,4-6 分;有亲 | 5 | ||
施 | 水设施,但不够完善或上下通达性、生态性和协调性一般,1-3 分;基本无亲水便民设施,0 分。位于城镇 | |||
亲水便民 | 或人口聚集区以外的其它河道,不扣分。 | |||
(10 分) | ||||
常水位变幅小于 0.5m 的城市(镇)河段布置有亲水平台,且略高于设计常水位高程的,水位变幅在 0.5m~ | ||||
亲水设施 | 2.0m 之间的河段每 500m 按需布置有亲水台阶,5 分;亲水平台高于常水位 0.3~1.0 米或亲水台阶明显 | 5 | ||
不足,3 分,未设亲水平台或亲水台阶 0 分。位于城镇或人口聚集区以外的其它河道,以检查便民沿河台 | ||||
阶为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