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17513/2021-0253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梅城镇 | 成文日期: | 2021-06-18 | ||
有效性: | 规范性文件登记: | ||||
文件编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2018年度建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相关要求,梅城镇人民政府编制完成了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总体情况
我镇始终坚持将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根据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的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做好信息审核工作,确保信息发布规范。定时发布政府工作动态,全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微信公众号、微博、宣传栏等平台发布政府工作信息320余条。明确主动公开、脱密后公开、依申请公开、删减后公开、不予公开等公开属性,年内未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及重大舆情事件,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不超过5小时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全年未发生信息发布事故。
(一)成立组织,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对政府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政务公开政府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镇村干部共同参与的,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增强对干部认知与群众的主人翁意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纵深发展。
(二)完善制度,强化保障。镇党委定期研究一次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组织安排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培训,保证主动公开和重点信息公开内容涉及范围和质量得到一定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按要求得到基本落实。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实行年终绩效测评考核等方式,有力推动政府信息准确及时公开,基本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运行。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促镇级部门和下属事业单位,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及时上报相关信息,为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提供基础信息。
(三)加强培训,做好审查。主动完善我镇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推进依法行政,政府动态信息等方面的政务公开,方便公众及时了解政府信息。同时,我镇严格按照《条例》及上级相关规定,坚持“谁主管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信息公开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信息安全及保密教育,使我镇行政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
二、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未发生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全年未接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公开的质量还有待提高;
(二)群众对我们政务公开平台知晓率还不够高;
(三)公开信息不够及时。
下一步,我们一是要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加大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二是加大对政务平台的宣传,提升知晓率;三是及时公开信息,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工作按时按质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