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工作制度
时间:2020-11-09 15:37 来源:市府办 浏览次数: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政策和政府规章的知晓度,加强和规范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和省、杭州市政府办公厅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明确解读责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落实解读责任主体。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行政机关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

以市政府和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由起草部门负责做好解读工作;以部门名义印发的文件,由制发部门负责做好解读工作;部门联合发文的,由牵头部门负责做好解读工作,其他联合发文部门配合。文件起草单位在代拟文件稿时一并拟定解读文件初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全年带头解读政策一般不少于2次。要通过发表讲话、撰写文章、接受访谈、参加发布会等多种方式,带头解读政策,传递权威信息。

二、突出解读重点。市政府发布的重要政策,市各相关部门要进行权威解读,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职责,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中国建德”政府门户网站、“建德发布”和市级主要新闻媒体要进行权威发布。重点围绕市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规划方案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重要政策性文件,实事求是,及时做好权威解读,准确传递政策意图。解读政策时,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落实措施、工作进展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并开设政策解读类专栏同步关联政策文件,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管理社会预期,增进沟通,凝聚共识。

三、规范解读程序。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部署。政策解读一般包括解读材料、解读渠道、解读形式、解读时间等;解读材料要包括政策制定的背景、意义、目的、依据、主要内容、适用范围、标准、期限及文件中的术语释义等应注意的问题和其他应当补充说明的事项。

政务公开科负责牵头协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及公开工作,并加强监督检查。

各部门主办科(室)负责协调复核文件起草、修订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文本、图解(事例、音视频等)以及征求意见收集采纳情况。对以政府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由牵头起草部门将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一并报送至市政府办公室,经政府审核通过后,由本单位政务公开负责人负责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以部门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报批时应当将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一并报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需配发新闻稿件的,文件牵头起草部门应精心准备,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按程序报批后,由市级主要媒体播发。

政府规章草案由起草单位会同司法局等有关部门组织编写政策解读,起草部门按照政策解读安排组织实施。

文件公布前,职能部门要做好政策吹风解读和预期引导;文件公布时,相关解读材料应与文件同步在政府门户网站;文件执行过程中,要密切跟踪舆情,分段、多次、持续开展解读,及时解疑释惑,不断增强主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

政策解读工作情况纳入政务公开工作年度绩效考评范围。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巡查政府门户网站和所属部门网站,发现应解读的政策文件未同步发布解读材料或者解读材料有误的,应及时通知政策文件起草单位予以纠正。

四、创新解读形式。政策解读要主题鲜明、形式新颖、效果明显。要发挥政策制定参与者、专家学者的作用,探索运用政策简明问答、网络问政、政策进社区等方式,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多用客观数据、生动案例,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进一步做到政策解读能发声、会发声,真正让群众看得到、能理解。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政策解读业务培训及交流机制,提高政策解读能力。根据工作需要,可建立由行政机关负责人、新闻发言人、专家学者、媒体从业人员等组成的政策解读工作队伍。

五、发挥媒体作用。充分发挥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和“中国建德”政府门户网站、浙江政务服务网建德平台、“建德发布”等主流传播媒体作用,做好市政府重要政策宣传解读工作,通过主流媒体“定向定调”的作用,正确引导舆论。充分运用新兴媒体平台交流功能和政府门户网站互动功能,做好分众化、对象化传播。市政府办公室要会同同级宣传等部门,加强指导协调,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分析和效果评估,不断总结经验做法,督促问题整改,切实增强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