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时间:2019-07-16 15:27 来源:建德市 浏览次数: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杭州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6〕74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发电〔2016〕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政务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一)落实“五公开”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建德平台,全面推进行政权力等服务事项网上运行,2016年底前,基本完成市、乡镇二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库建设,基本实现两级行政处罚一站式网上运行,实现重点便民事项网上服务全市覆盖。积极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各部门、乡镇(街道)近期要重点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有效性标注及备案审查公布情况开展一次自查整改,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机制。

(二)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建德市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分解表的要求(见附件),市农办、市编委办、市考评办、市发改局(物价局)、市经信委、市住建局、市旅游商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地税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计生局、市审计局、市环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法制办、市审管办、杭州公积金中心建德分中心、市国税局以及市信息中心等牵头部门要制定包括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载体、时限要求、发布主体等在内的实施方案并及时公布,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15日内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集中公开,市各牵头部门要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管理平台上开设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本部门牵头的重点领域信息。

二、进一步做好解读回应工作

(一)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出台重要政策,牵头起草部门应将文件和解读文本一并报批,相关政策解读文本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等媒体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应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加强专家库建设,为专家学者了解政策信息提供便利,更好地发挥专家解读政策的作用。要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特别要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定向定调”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要组织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地方和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三)更好发挥媒体作用。要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要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出台重大决策部署,要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访谈等方式,做好发布解读工作。畅通媒体采访渠道,创造条件安排主流媒体及新媒体负责人列席有关重要决策会议。注重加强政策解读的传播,扩大政策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一)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建设。各部门、乡镇街道要加强依申请公开受理、登记、拟办、会商、审核、答复、归档等的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和流程图并上网公布。指定专人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在法定时限内依法答复,确保受理一件、书面答复一件,避免出现申请件遗失或未及时处理等问题。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依申请公开答复应写明所适用的法律依据及条款,明确告知申请者依法享有的法律救济途径和救济时效,做到程序、实体合法合规。对于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案,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应出庭应诉。要加强信息公开主管机构和法制机构的协调配合,积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不断提高答复和应诉水平。探索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对于申请量大、需要或者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会商有关单位同意后可予以主动公开,方便群众获取。

(三)拓宽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渠道。要主动公开政务公开咨询联系电话和邮箱,确保开通现场申请、信函申请及网上申请等3种依申请公开渠道。我市将纳入“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市级部门依申请公开受理集约化平台,统一受理、答复依申请公开办件。

四、进一步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

(一)强化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更新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对门户网站有关栏目做一次系统梳理,明确即时、按日、按旬、按月、按季、按年等节点更新的信息类别,确保及时更新到位。进一步推进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管理平台建设,按照《建德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管理平台实施规范(试行)》确定的目录规范和重点公开领域,修订本地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政府公开信息的内容分类、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和责任部门,并整理本地本部门必须公开的政府信息清单。各部门要做好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管理平台上本部门公开信息的发布维护工作,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清单进行修订、变更的,要及时报市政府办公室核准备案。

(二)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依托省政务网站集约化平台推进政府网站信息资源协同共享,做好政府公报、行政规范性文件等政府网站数据的整理归档和利用开放。严格政府网站开办关停程序,新建、改版政府网站应及时通过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更新基本信息表、自查和检查评分等信息。不断优化政府网站智能检索功能,检索结果要支持时间和相关度排序,保证重点信息位置突出。

(三)推动政府数据共享和开放利用。加快政务服务网数据交换平台建设,形成全市统一的数据资源共享交换体系。深化公共数据交换平台建设,建立数据开放常态机制。

五、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乡镇(街道)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人年内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确定1位负责人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对外公布;明确政务公开专职机构,理顺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职责,保障工作经费,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

(二)完善协调机制。各部门、乡镇(街道)要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根据当前政务公开工作新形势、新要求适当增减成员单位,制定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指导、推进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

(三)落实工作责任。各部门、乡镇(街道)要按照上述要求,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安排专人负责,做到责任明确,便于检查。

建德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