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16393/2017-2066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建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7-11-14 | ||
有效性: | 失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 | AJDD01-2017-0023 | ||
文件编号: | 建政办函〔2017〕146号 |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建德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2017—2020年)》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建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4日
建德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
(2017—2020年)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和《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精神,进一步巩固我市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市成果,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一)发展现状
2013年,我市成功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市,初步实现了市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2015年6月,我市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市国家级实地复核,初步实现了市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十三五”期间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教育投入有效保障。建立并完善了以市为主的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义务教育各项经费均全面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先后设立教师培训、农村支教、学生接送车工程、中小学教育教学装备仪器、图书等专项经费以及与省政府“六项行动计划”“四项工程”配套的若干教育专项经费,一并纳入市级财政预算。
2.资源配置日趋均衡。大力强化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稳步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撤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0所,新设立义务教育段学校5所。义务教育省标准化学校44所,占比达97.8%。完成教育信息网、办公平台升级改版。推进网络教研平台、网络科研平台、网络阅卷、教学质量分析与监测系统、远程教育网络平台和主播教室的建设。全面实行中小学教育教学装备免费配送制度,全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和现代教育技术水平得到整体提升。
3.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严格实行教师资格准入和公开招聘制度,完善中小学教师岗位聘任制度,全面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农村特岗教师津贴制度,实施《建德市中小学幼儿园名优教师奖励办法》,教师待遇持续提高。全面实施中小学校(园)长公开选拔、实名推荐和交流任职工作,教育干部的选拔任用机制日趋完善。制定并实施调整不适宜担任校级领导干部的办法,形成干部能上能下的机制。开展“县管校聘(适岗竞聘)”试点改革,加快教师合理有序流动,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坚持常规培训和特色培训相结合,大力开展校(园)长培训工作。完善校(园)长考核评价体系,不断提高校(园)长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
4.课程改革有序推进。实施《初中教育质量三年提升计划》,落实教学工作八项规定。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分批次开展新一轮课程改革,寿昌初中、新安江三中等4所初中被确定为省基础性课程分层走班教学试点学校。开发义务教育阶段拓展性精品课程20门,3门获杭州市第七届义务教育精品课程,乾潭二小的《卵石创意》获第五届“浙江省义务教育精品课程”,满足多样化选择,培育中小学生个性特长。
5.措施激励提升水平。通过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体系、推进城乡办学共同体建设、实行学校发展性评价、开展特色学校与美丽学校创建、构建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机制等措施,促进了城乡义务教育整体办学水平的提升。全市适龄儿童小学、初中入学率和巩固率均达100%,初升高比例达99.72%。
(二)存在问题
1.主城区小学入学压力大。城镇化发展使得主城区人口大量集聚,又适逢计生新政的实施,主城区就学压力空前加大,加快叶家小学、洋安小学等配套学校建设迫在眉睫。
2.城乡学校骨干、名优教师分布不均衡。目前,我市12所中小学未达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的标准,而有的城区学校则远高出标准。实施农村教师特岗津补贴制度后,农村教师的工资待遇高于城区教师,虽一定程度稳定了农村教师队伍,但仍有一部分农村学校名优教师每年通过市教育局招考,交流到新安江主城区。
3.城乡学校办学水平差距不小。农村学校与城区学校虽在硬件设施上趋于均衡,但在教育质量上仍存在不小差距。尤其是农村学校一些校区(教学点),师资老龄化严重,专业结构失衡,无论是文化课类,还是体育、艺术类,城乡学校教学质量、校园文化特色建设、内涵品质提升等均有不同程度的差距。
(三)机遇和挑战
“十三五”时期是建德全面深化改革、实现转型发展的关键五年,实现省教育基本现代化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更为紧迫。义务教育是否真正实现优质均衡发展成为推进教育现代化的重中之重,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是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有力抓手和重要载体。
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我市义务教育离优质均衡发展的要求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实现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市的要求,教育资源的配置还不够合理,义务教育发展仍未能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发展仍不均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有待提高,教育体制机制改革亟待深化。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提升教师素质、规范办学行为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重点,以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投入的长效机制为保障,着力缩小学校和城乡之间的差距,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优质、均衡。
(二)发展目标
完善公共教育的财政保障机制和义务教育投入的长效机制,不断缩小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差距,切实办好农村义务教育,确保到2020年底,实现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切实改善办学条件
1.完善中小学规划布局。按照《建德市“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统筹考虑城镇化发展、未来人口变动趋势、城乡布局结构调整和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合理调整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布局(附后)。新建住宅小区按规划配套建设中小学,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加快解决城镇班额过大问题。确保足够的学位供给,满足学生就近入学需要。
2.加快标准化学校建设。按照《浙江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基准标准》,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快梅城初中迁建和洋安小学、叶家小学配套新建工程。2019年全市省标准化学校比例达100%。
3.大力开展“智慧校园”建设工程。加大投入,加快创新实验室建设步伐,提升教育现代化装备水平,实现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手段信息化、现代化。大力开展“智慧校园”建设行动,到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智慧学校”的比例达50%及以上。
(二)整体提升教师素质
1.加强编制管理,优化教师结构。按省、杭州市要求核定教职工编制,严禁占用或变相占用中小学编制行为。教师年度用编需求优先用于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确保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课程。
2.加大教师培训,提升队伍素质。按规定比例核定教师培训经费并列入市政府财政预算,落实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培训制度。强化市电大(教师进修学校、社区学院)的培训能力建设,制定教师和管理人员全员培训规划。大力实施农村教师(校长)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和薄弱学科的骨干教师培训。通过远程网络培训和送培下乡等形式,为农村、山区教师培训输送优质师资和培训资源。
3.加快教师交流,均衡配置资源。推动城乡教师交流,城镇学校和优质学校教师每学年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完善“以县为主”的教师管理体制,推进“县管校聘”工作,加大城乡校长、教师交流力度,均衡配置义务教育教师资源。
(三)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1.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的服务与管理。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合理配置公办义务教育资源,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保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的义务教育政策。同时,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的学籍管理,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不辍学,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2.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关心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教育网络,完善在校留守儿童的档案和联系卡制度,加强与留守儿童家长的沟通联系,注重心理疏导,及时、有针对性地解决留守儿童的困难和问题。市有关部门单位、乡镇(街道)及学校要将“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理纳入绩效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共同营造有利于“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3.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和特殊学校提升工程,迁建培智学校,全面改善办学条件。加强资源教室建设,强化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工作的管理和指导,保证残疾儿童少年有良好的康复和学习环境。
4.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制度。落实国家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所需的配套资金,进一步完善家庭困难学生的资助就学制度。全力倡导社会各界采取有效帮扶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
(四)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推进管理体制创新。依法治校,强化管理,完善学校章程建设。实施名校集团和城乡学校互助共同体建设,结对互助、缩小差别、深化考核、均衡发展,全面提高办学和管理水平。
2.深化教育教学管理。深化课程改革,全面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开足开好省颁课程。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在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等学科中融入体育项目和优秀传统艺术,在学科教学特别是品德、科学教学中突出实践环节,确保综合实践和校外教育活动常态化。整合专题教育、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等,进一步增强课程的基础性、适宜性和教学吸引力,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加大校本教研、校本培训力度,提高教师教研水平、教学能力。加强校际间教研和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促进城乡之间、校际之间教育质量均衡提升。
3.规范办学行为。树立科学的教育政绩观,不以升学率对学校进行排名,不单纯以升学考试成绩奖惩学校和教师,不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校、重点班。不得违反规定利用节假日、双休日、课余时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教育用书管理,禁止任何部门、学校、教师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目录外用书及其他学习用品。
4.完善考试招生制度。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制度。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内容改革,注重对学生基础知识、综合分析、创新思维等方面能力的考查。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提高综合素质评价的公信度。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依据。探索多样化的普通高中招生方式,高中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初中学校比例达60%。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编委办、发改、教育、公安、财政、人力社保、国土资源、住建、卫生计生等部门及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市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发改部门要切实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安排重大项目和资金投入时优先支持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财政部门要完善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机构编制、人力社保部门优先保障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的用编需求和录用调配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争取各有关方面的支持;公安部门要加强居住证管理,建立随迁子女登记制度,及时向同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有关信息;民政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流动留守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落实兜底保障职责。
(二)落实政府责任
各级政府要把义务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突出位置,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税收激励等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支持义务教育发展。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义务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工作目标按期实现,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与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相统一。
(三)强化经费保障
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义务教育经费稳定增长机制。严格按照教育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年初预算以及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要体现法定增长要求,保证义务教育财政拨款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的10%用于教育,切实落实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责任。
(四)强化督导检查
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列入政府教育督导专项检查重点,作为政府教育发展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内容。教育督导部门要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监测制度,定期对义务教育学校间的差距进行逐校监测和分析,掌握发展动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行督导评估,重点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特殊教育、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就学、“留守儿童”教育等方面的督导评估,促进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附件
建德市义务教育段学校布局调整规划表
(2017—2020年)
乡镇 (街道) | 现有学校(2017年) | 规划学校(至2020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新安江 | 新安江一中、新安江二中、新安江三中、实验小学、明珠小学、明镜小学、新安江一小、新安江二小、新安江三小 | 新安江一中、新安江二中、新安江三中、实验小学、明珠小学、明镜小学、新安江一小、新安江二小、新安江三小、叶家小学 | 新建叶家小学 | 扩建新安江二小 | |
洋溪 | 新世纪实验学校(初中部)、城东实验学校、洋溪小学、培智学校 | 新世纪实验学校(初中部)、城东实验学校、洋溪小学、培智学校、洋安小学 | 迁建城东实验学校 | 改建洋溪小学 | |
新建洋安小学、迁建培智学校 | |||||
更楼 | 更楼初中、更楼小学 | 更楼初中、更楼小学 | |||
莲花 | 莲花中心小学 | 莲花中心小学 | |||
下涯 | 马目中心学校 下涯中心小学 | 马目小学 下涯中心小学 | 马目中心学校初中部并入城东实验学校,设立马目小学 | ||
乾潭 | 乾潭初中、乾潭一小、乾潭二小、安仁中心学校 | 乾潭初中、乾潭一小、乾潭二小、安仁中心学校 | 扩建乾潭初中 | ||
钦堂 | 钦堂中心小学 | 钦堂中心小学 | |||
三都 | 三都初中、三都中心小学(含梓里校区) | 三都初中、三都中心小学(含梓里校区) | |||
梅城 | 梅城初中(含南峰校区)、梅城中心小学(含千鹤绿洲校区、南峰校区、洋尾教学点) | 梅城初中、梅城中心小学(含千鹤绿洲校区、南峰校区) | 迁建梅城初中,洋尾教学点并入梅城中心小学 | 梅城初中、南峰校区并入梅城初中 | |
杨村桥 | 杨村桥初中、杨村桥中心小学 | 杨村桥初中、杨村桥中心小学 | |||
大洋 | 大洋初中、大洋中心小学、三河小学、麻车小学 | 大洋初中、大洋中心小学、三河小学、麻车小学 | |||
寿昌 | 寿昌初中、寿昌一小、寿昌二小、童家小学 | 寿昌初中、寿昌一小、寿昌二小、童家小学 | 扩建寿昌初中 (新建综合楼、体艺楼、改建大门) | ||
航头 | 航头初中、航头中心小学(含大店口校区、石屏校区) | 航头初中、航头中心小学(含大店口校区、石屏校区) | |||
大慈岩 | 大慈岩初中、大慈岩中心小学 | 大慈岩初中、 大慈岩中心小学 | |||
大同 | 大同初中、大同一小(含溪口校区)、大同二小、上马小学 | 大同初中、大同一小(含溪口校区)、大同二小、上马小学 | 扩建大同初中(体育馆、游泳馆) | ||
李家 | 李家初中、李家中心小学(含长林校区) | 李家初中、李家中心小学(含长林校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