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16393/2016-1918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建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06-15
有效性: 废止 规范性文件登记: AJDD01-2016-0007
文件编号: 建政办函〔2016〕92号
建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建德市时尚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日期:2016-10-20 10:22 来源:市府办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    

时尚产业是具有高创意、高市场掌控能力、高附加值特征,引领消费流行趋势的新型产业业态。为加快推进我市时尚产业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时尚产业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5〕15号),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深化改革和创新发展为动力,牢牢把握个性化、多样化消费新常态和“互联网+”发展新趋势,按照“强化两端、优化中间,重点突破、示范引领”的思路,加快构建具有时代特色的时尚产业链,着力提升时尚产业创新设计能力、营销渠道掌控能力和智能制造水平,充分发挥重点产业基地示范引领作用,切实提高企业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加快形成时尚产业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为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新活力。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力争形成以设计、营销为核心,以制造、制作为基础,以自主品牌为标志的时尚产业体系。具体目标如下:

——产业规模和效益显著提高。产业规模和效益明显增强,到2020年实现销售收入100亿元以上,销售税收、利润实现较大幅度增长。

——知名时尚品牌企业竞争力显著增强。自主品牌数量及影响力大幅提升,培育3家以上国内、省内知名的时尚品牌龙头企业。

——时尚创新设计能力显著提升。创新设计投入不断提高,引进一批国内、省内知名设计人才、设计师,打造一个集研发设计、时尚展示、信息服务和技术服务于一体的时尚产业设计园。

二、产业重点

根据《浙江省时尚产业发展规划纲要(2014―2020年)》,结合我市产业基础现状,我市发展时尚产业的重点放在时尚家居用品业、时尚服装服饰业、休闲与保健品业、时尚皮革制品业、工艺美术与文创业、时尚电子消费产业、珠宝首饰与化妆品业、时尚设计产业八个方面。

(一)时尚家居用品业

围绕现代生活品质需求,重点发展家用纺织品、家具、厨具、卫浴、茶具等产业。注重家居用品的绿色环保、节能降耗、智能高效、美观舒适,加强其与时尚旅游服务业的对接,鼓励生产民宿等时尚旅游服务所需的个性化家居产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二)时尚服装服饰业

依托我市服装服饰业基础,重点发展纺织面料、服装等。鼓励企业参加国内外时尚服装发布会,加强传统元素与现代元素的融合、中国元素与国外元素的融合,设计具有时代特色的时尚服装,突出服装服饰的功能性、美观性、舒适度以及高附加值。

(三)休闲与保健用品业

依托我市现有基础,重点发展户外休闲用品、自行车、沙滩椅、车业、伞业和宠物用品等。重点推进产品花色设计和功能设计,以注入时尚元素、文化元素为突破口,通过设计、制造、销售、服务等环节的时尚化改造,推动休闲与保健制品的时尚化、品牌化建设。

(四)时尚皮革制品业

依托我市皮革制品业基础,重点发展一批皮革面料、皮包、皮具制品。打造具有独特设计风格的自主品牌,提升产品的实用性、吸引力、个性化,紧跟绿色发展和需求多元化趋势,加快生态皮革、特殊效应革和特种皮革等各种皮革的研发生产。

(五)工艺美术与文创业

依托我市现有基础,重点发展玉雕、根雕、木雕、铜工艺品、动漫产业等。引导企业重视文化创意,重视品牌建设,挖掘传统文化、地域文化,提高产品美誉度,扩大市场占有率。

(六)时尚消费电子产品业

根据未来发展趋势,积极发展可穿戴电子产品等新型电子终端产品和动漫产品,重点引导企业重视产品创意,重视原创设计,重视高端设计人才的引进。

(七)珠宝首饰与化妆品业

结合我市珠宝饰品与化妆品业基础,加快发展一批日用饰品及化妆品等。进一步提升珠宝饰品设计水平,提升产品的艺术感、时尚感和民族感,加大化妆品原料、香精香料的研发投入,创新发展模式,促进化妆品向中高端发展。

(八)时尚设计产业

重点引导企业引进高端设计人才,引导企业重视产品创意,加强与本地传统制造企业的融合,为本地企业设计、研发新产品,提高企业知名度,提高市场占有率。

三、培育措施

(一)培育名企、名品、名师

1.培育重点企业。大力实施名企战略,将时尚产业重点培育企业纳入“三名”工程培育范畴,着力培育一批引领时尚产业发展的知名企业。

2.培育重点品牌。在现有时尚产品中选择口碑好、创意佳的品牌进行重点培育,不断扩大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提高品牌产品市场占有率。

3.培育知名设计师。通过鼓励设计师参加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设计大赛,发现一批优秀设计人才,并予以相关政策支持和重点培养,支持时尚企业引进国内外高端时尚设计人才和团队,优化对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子女就学、家属就业等方面的服务。

(二)加强平台建设

1.打造时尚产业设计园区。以对接产业为重点,将时尚产业发展与产业转型升级有机结合,以企业和产业发展需要为出发点,积极推进新安江科技城、逸龙文创园的规划建设,依托江干区打造研发设计楼,推动时尚产业集聚发展结合。

2.积极引进设计研发机构。引进省内外有设计专业的相关院校在建德设立研究院、实习基地,帮助企业与对口院校、对口院系建立合作关系,按共赢互利的原则,推动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的时尚化改造,提高时尚产业发展水平。

3.打造展示展销中心和网上时尚名品馆。组织鼓励本地的时尚产品生产企业积极参加省、杭州市组织的时尚产品展示展销相关活动,逐步拓展品牌的知晓度,建立建德时尚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同时推进电子商务企业与产品制造企业的融合,利用“阿里巴巴建德产业带”等已有的电商平台,设立网上建德时尚名品馆。

4.举办时尚产业讲座、论坛、培训活动。采用广泛宣传、重点引导、自愿参与的形式,组织本市对文化创意、工业设计等时尚内容感兴趣的企业主、专业设计人员,开展专题讲座、自由交流、参观学习、主题讨论等活动,为企业主和设计人员提供一个交流学习、思想碰撞的平台。

5.举办工业设计大赛。组织杭州市工业设计大赛建德分赛区的工业设计竞赛,鼓励发展时尚产业积极性高的企业加强与相关大专院校的联系,邀请相关专业学生参与设计竞赛,借助外智提升企业时尚设计水平。

(三)强化政策扶持

1.加强用地保障。加强对时尚产业重大项目建设的用地保障,对时尚产业重大产业项目,予以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

2.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加大对时尚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出台专项政策,重点用于鼓励现有企业建立设计院,引进高端设计人才、研发设计、品牌建设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同时积极向上申报时尚产业项目,争取上级财政扶持。

3.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强时尚产业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优先考虑时尚产业企业的融资需求,优先考虑时尚产业运用我市产业基金。

4.加大品牌、专利保护力度。加强品牌、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服务和管理,及时打击各类侵权行为,为时尚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协调

成立市时尚产业发展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负责时尚产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府办分管副主任、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经信局长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旅游商务局、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广新局、市文创办、市人才办、市国税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二)加强媒体宣传

利用本市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时尚产业设计园区、重点培育企业及品牌、时尚消费理念等,提升我市时尚产业知名度,营造良好的时尚产业发展氛围。

本意见自2016年7月16日起施行。

建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