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管办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时间:2020-12-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浙政办发〔2017〕3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市审管办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主要工作概述

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的精神,根据《条例》要求。我办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审管办内设机构办公室(督查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具体落实。根据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我办通过建德市政府门户网站、审管办微信公众号、电子LED屏等多种渠道,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条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全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年度工作概况如下: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由审管办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负责推进、指导、协调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在办公室统一协调下,负责具体实施推进各项工作。

(二)制度规范建设及具体落实情况。我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办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工作规范和机制。一是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二是完善日常运行机制,加强我办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及协调,严格执行相关公文处理实施办法,按规定将有关公文在网上发布;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日常业务培训。针对出现的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更换的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培训学习《条例》和政务公开相关规章制度,及时解决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基础性工作开展情况。安排工作人员认真整理我办关于机构概况、工作动态、政策性文件等政府公开信息,按《条例》要求及时更新相应的政府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拓展公开内容。指定人员对我办的信息进行梳理,对相关信息及时进行公开及更新,其中包括机构概况(包括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内设机构、直属机构等)、政策文件等相关信息。

(二)深化公开渠道。加强网站建设,增强便民性,以公众需求为导向,认真管理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关于我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7年我单位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7年,我办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办充分认识到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极具重要性、严谨性的工作,具体经办人员在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信息公开发布方面还需进一步规范,一般工作人员也要加强对《条例》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关于政务公开方面的思想认识,更好地助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