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审计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12-15

建德市审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由市审计局编制。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由于篇幅有限,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市审计局办公室(地址: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安东路7号,邮编:311600,电话:0571-64722119)。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7年,市审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要求,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加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力度。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局门户网等渠道,积极主动公开审计政务信息,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全面公开审计项目计划。通过局门户网等渠道及时公布了2017年审计工作要点、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在审计项目实施前,及时将项目审计时间、内容、范围和审计纪律等信息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鼓励提供相关意见建议及线索。

(二)强化审计项目信息公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审计的重要手段,扩大审计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人才相关政策跟踪审计等年度重点审计项目,及时公开审计实施进展、做法和取得的成效等信息,进一步推进审计监督工作的透明度。

(三)推进审计结果及整改公开。继续做好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信息公开工作,提升部门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公开透明度。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全面报告了市本级和部门预算执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等重大政策和重点专项资金等方面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利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等形式,向相关部门通报审计发现问题和整改情况。

(四)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基础建设。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培训,积极派员参加政务信息等工作培训,进一步提升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的督促指导,在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中,明确拟公开审计结果的审计项目及公开要求,确保及时、全面、主动公开相关审计结果;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将审计结果公告、督促被审计单位公开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列入对各科室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以考核引导相关单位加大政务信息的公开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市审计局积极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以审计简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局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要渠道,及时按规定公开本单位形成或变更的政务信息。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针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审计项目,在局门户网站积极主动公开相关审计信息,2017年对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调查、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审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等年度重点审计项目实施进展、做法和取得的成效等信息进行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本年度我局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二)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本年度内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本年度未发生因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如:部分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有待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及时性还不够,培训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等。

2018年,我局将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着力推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开,加大问题典型和整改典型公开力度。一是突出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审计机关工作中心,落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编制,确定信息公开的重点和要求,以财政审计信息为重点,着力提升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数量;二是落实责任。按照市审计局政府信息网络公开办法,落实公开责任,加大考核力度,着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三是提升能力。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培训,健全政务信息公开机制制度,优化政务信息公开渠道,着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效果;四是强化指导。以“推动公告、促进整改”为原则,加强对被审计单位的指导督促,推动被审计单位主动公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