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民政局2017年度政务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20-12-25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贯彻、学习、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十九大报告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以及杭州市局有关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着力打造服务型机关,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格落实责任,依法履行公开义务

局党委十分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细化局机关各部门责任考核目标,做到常议常抓。建立了“主要行政领导统管、科室负责人督办、具体责任人执行、信息复核反馈”和“信息发布审查、保密条例复核、政务信息员发布、过错责任追究”的“双四级”工作机制。向政府网站发布的每条信息都要有局领导的签字审批意见,对文档室关键涉密要害部位,实行上网单机分离,配有专门的保密计算机和移动介质,预防了泄密事件的发生。

(二)规范目录编制,方便群众获取信息

按照市政府公开办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和技术标准,全面优化市民政信息公开网栏目设置,完善网上信息发布、搜索、查询和统计等功能,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网规范化水平。实现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数据交换,市民政信息网的绝大部分信息可在政府门户网站直接查阅。及时发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新闻发布会、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等内容。我局各部门(单位)在公开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事项的基础上,围绕权力运行流程、办理结果、部门预决算、专项资金分配等重点工作,规范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

(三)突出重点工作,深化公开内容

1.行政许可(审批)信息。加强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理确认工作,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内容,向社会公布取消、下放、承接的行政审批目录、运行流程、廉政风险点等。加强审批事项办理的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实现阳光审批,提升办事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

2.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和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德市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目录》要求,我局全面开展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公开范围、内容、格式、口径和时间,及时公开2016年决算、2017年度部门预算信息。

3.民政信息公开情况。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认真开展信息化平台提升,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积极配合市政府做好民政网站建设,及时准确发布民生领域各项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在政府网站公布部门动态89条、通知公告4条、计划总结3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复议、诉讼等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政务公开队伍建设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2.对网站的监测还存在一定困难;

3.信息公开数量偏少、信息公开不全面。

(二)下步打算

一是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衔接,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

二是加强信息化制度建设,进一步细化局机关各业务科室的公开事项,严格审查公开内容,杜绝实施过程中的随意行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整体效果;

三是加强机关内部事务公开,加大干部人事工作、机关财务预决算、政府采购等重大问题的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防止权力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