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大同镇人民政府编制完成了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五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以来,大同镇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印发2019年建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建政办函〔2019〕7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认真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内容,依法行政,努力构造阳光型政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务公开管理体系。政务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为确保此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镇党委、政府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纪检监察监督协调、综合办组织实施”的原则,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狠抓政务公开组织体系建设。首先,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充实了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政务公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其次,各办公室都明确了政务公开专项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各村也明确了专人负责定期收集、报送信息等,形成了镇、村齐抓共管,遍及各领域、各行业的政务公开组织体系,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坚持制度约束,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2019年,大同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德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建德市人民政府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文件开展工作。定期发布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实行年终绩效测评考核等方式,有力推动政府信息准确及时公开,基本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运行。
(三)、健全工作机制,拓宽政务公开服务内容。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多、牵涉面广、情况复杂,为把此项工作抓好、抓实,我们始终坚持“真实公正、注重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在努力拓宽政务公开工作内容的同时,重点狠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公开:
1、拓宽公开渠道。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开镇政府的机构设置、部门职能、领导成员及职责、部门负责人等信息和联系电话,按季度公开镇政府财政收支情况和重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同时还在政府大楼内设置政府信息公示专栏,定期或不定期张贴国家、省、市、区、镇各级政府公告、通知等其他政务信息。对于公示栏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2、创新公开方法。针对群众比较关心的农村分户、民生工程、美丽乡村等方面工作,我们加大相关政策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使各项惠民政策及时传达到群众中去。将人大代表选举等重点工作通过新媒体、宣传栏、公告栏等渠道,向全体居民公布,真正做到家喻户晓,实现公开、公平、公正,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3、完善公开内容。根据大同镇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及时更新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按时上传政府工作动态。为确保政务信息的时效性,制定了信息报送制度和信息报送任务分解表,要求全镇各部门及时上报相关材料到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专职信息员初审后,将符合政务公开的内容交分管领导审核后发布于政务公开网。政务信息的及时上报并公开,使广大群众了解了全镇的政务工作动态和社会发展情况,增强了政府运作的公开透明性。
4、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我镇在全面落实各项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还突出狠抓了群众关注较多、反映较强、疑虑较多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公开。一是招投标公开。镇政府规定,凡是村以上的重大工程或重点建设项目,都要分级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标、投标,决不允许不公开、半公开、假公开,搞“暗箱操作”。二是土地与房屋征收、土地流转以及宅基地使用情况。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9年,我镇主动公开的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88条。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2019年,我镇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政策及规范性文件、人事信息、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类信息、工作信息等六大类。
(三)公开形式:1.互联网。可在建德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建德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上查阅本镇政府信息。2.信息查阅场所和信息查阅点。开设大同镇信息公开查阅点,地点设在大同镇综合办公室。3.在建德市政府信息公开同一平台开设的网站阅读本乡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网址为:建德市政务信息公开同一平台: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建立以行政规范性文件为主的政策解读机制,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执行效力,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统筹运用部门和单位领导撰稿解读、政策问答、媒体专访等解读形式,发挥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政务微信微博等重要媒体作用,积极探索运用新媒体,扩大政策解读的传播范围和受众面。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及时制定回应工作方案,按照方案即时回应。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88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 29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7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0 | 977.9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3 | 2 | 5 |
五、政务公开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镇党委、政府始终将其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落实,不断完善和规范政务公开制度。各办公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收到了良好成效:
(一)改进了自身工作作风,提高了办事效率。(二)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落实了为民服务。(三)加强了民主政治建设,促进了依法行政。
存在的问题:
(一)人员工作不稳定,频繁更换;(二)对政务公开内容不敏感,不能做到及时更新内容;(三)职责分工不明确,各办公室分工存在交叉。
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打算
1、加强各部门信息报送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效果,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
2、借助新媒体等渠道,创新政务公开工作途径,加大政务信息公开范围、提升政务信息公开效果。
3、强化监督管理,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定岗定责,确保政务信息的及时公开和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