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三都镇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时间:2020-03-20

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及成效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我镇始终坚持将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根据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的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政府班子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制定的政策、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以外都及时公开,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脱密后公开、依申请公开、删减后公开、不予公开等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镇长审签;年内未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及重大舆情事件,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不超过5小时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全年未发生信息发布事故。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加强实体政务大厅服务升级,在镇为民服务中心,开设便民窗口,各站所派专人入驻,完善我镇政务服务硬件设施。公布镇“一次办”事项清单,从事项标准化、审批规范化、材料精简化入手,让群众和企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大力推进网上政务,按照网上办事规律,优化整合业务流程,推动线下线上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确保线下线上事项同源管理和申请材料。建立网上留言管理机制,及时回复网民在网上的留言,同时对网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有关站所进行反馈。同时,在为民服务中心设立举报箱,张贴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镇纪委定期对窗口服务质量进行抽查,对不合格情况进行整改。

(三)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不断提高我镇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做好自检自查,按照市级统一部署,全力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对存在的死链接等进行全面整治,确保所有链接均有效。开展政府网站管理培训1次,有效提高了相关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做好“政务信息在线解答”,及时回复群众网上留言积极反馈意见和建议至各站办所。配合上级做好网站安全保障机制,按期进行栏目更新,做好信息审核工作,确保信息发布规范。定时发布政府工作动态,全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微信公众号、微博、宣传栏等平台发布政府工作信息300余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相关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

/

/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1

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

1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二、政府信息管理

     (一)突出公开工作重点,提优服务水平

       做到把握全面、突出重点。真正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相关信息内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二)加强政策解读与回应社会关切。

       健全我街道信息公开常态化公开机制,从制度上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加强社会关切回应

      及时交办媒体和网络反映的具体事项,并对问题进行及时的处理、回复。

 三、监督情况

1.考核结果纳入镇政府对干部考核。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不依法履行义务的,可以向责任单位和同级监察机关、法制监督机构或者责任单位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应当调查处理,并在1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举报、投诉人。

  3.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按照各自的职能和管理权限,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有关规定编制、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上报备案的;

  (二)不履行主动公开职责,或者对管理相对人要求提供政务信息的申请无正当理由不受理、拖延办理或者不按经批准的申请提供政务信息的;

  (三)不按照规定的时间、期限及时调整、更新公开内容,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对申请人隐瞒或者不提供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并造成严重影响的;

  (五)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泄露国家秘密的,或者未经相关第三方同意公开政务信息导致第三方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六)故意泄露或者利用尚未公开的政务信息谋取个人利益的;

  (七)拒绝、阻挠、干扰依法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的监督检查或者不落实监督检查决定、要求,经监察机关督促纠正拒不改正的;

  (八)不受理、不答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和投诉;或者对投诉人、调查人员打击报复的;

  (九)其他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行为。

  4. 责任追究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一)情节轻微,影响较小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诫勉或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

  (二)影响正常工作,或者给群众造成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奖资格。

  (三)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对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优、评奖资格,进行组织处理。

 5. 政府信息公开人隐匿或者提供虚假政务信息,或者泄露依法应受保护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或影响公共安全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四、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还存在着内容简单、不够详细,公开的质量和范围还有待提高和提升,二是忽略公告栏的现实作用,过分强调网络化,没有考虑到部分受众依然采用原始手段获取信息。三是专业人才欠缺。

 

五、2020年工作思路及有关意见建议。

一是要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特别是及时公开民众关心的问题,二是利用起公告栏,传单等原始手段进行公开。三是提升现有工作人员技术水平,争取新鲜血液注入队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