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总结
发布时间:2020-01-20

2019年,建德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杭州市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9〕37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杭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杭政办函〔2019〕62号)的要求,制定《2019年建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打造诚信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平台,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政府治理和政务服务水平。

一、总体情况

1.政务公开工作贯彻落实情况

在推进全市政务公开过程中,为进一步体现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和针对性,便于群众知晓和办事,重点做好“三抓”:

抓规范运行。围绕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的目标,全面优化升级政府网站,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统一管理平台上线运行,完善网站服务功能、栏目板块和互动平台,加快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形成规范统一的目录编制、信息公开发布、依申请公开办理和监督保障体系。同时,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为公众“一站式”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捷渠道。目前,已形成以政府网站为主、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互融合的多元化政务公开工作格局。今年以来,发布政府信息 2.28万多条、政务微博4300余条、政务微信1300余条,涵盖组织机构、法规文件、规划计划、行政权力、公告公示、重大决策等内容。

 

  • 抓公开实效。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重点加强对行政权力、行政执法、预决算、重大事项等信息公开力度,使政务更公开透明、更亲民便民,打通政府服务群众和企业的“最后一公里”。一是加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力度。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建德平台,全面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及时动态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同时,认真做好政府部门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公开工作,重点公开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以及清理规范后保留的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今年以来,公开信息4200余条。二是加大行政执法公开力度。全面实行“阳光执法”,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公开监管执法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产品质量、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等信息公开工作。截至目前,共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2.9万余条。三是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重点推进各部门、乡镇(街道)预决算公开,内容包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特别是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重点领域,主动公开项目名称、预算规模、补助标准、发放程序、资金分配结果等信息。四是加大规范性文件公开力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重大措施、重点项目等事项,坚持采取听证座谈、调查研究等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确保决策更合民情、更符民意、更顺民心(比如今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政策调整工作,专门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网络代表参加,同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广泛征求意见)。今年以来,对24件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解读,并予以公布。

     

    (3)抓办案质量。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及时办理群众提交的依申请公开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今年以来,市政府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3件,除1件仍在办理中,其余22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全市公开义务主体共收件114件,上年结转3件,法定期限内答复99件,其中予以公开78件,部分公开6件,不予公开1件,无法提供6件,不予处理8件,其余18件正在办理中。今年以来,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7件,维持4件,占比 57.2%;被依法纠错的3件,占比42.8%;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12件,驳回8件,占比66.8%;被依法纠错的2件,占比16.6%;审理中2件,占比16.6%。

    2.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新《条例》于今年5月15日起施行,主要对政府信息概念、主动公开方式方法、信息公开答复期限等内容进行了修订。为使广大市民群众充分了解和掌握新《条例》,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在做好日常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就贯彻实施新《条例》,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迅速组织学习。将《条例》学习作为市政府常务会议内容之一,专门组织市领导和本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部门负责人认真学习,全面领会其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二是及时修订目录。对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的指引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修改,主要涉及办理期限、补正提醒、第三方征求意见等内容,同时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已公开的进一步做好信息发布,提高公开质量,未公开的及时向社会公开。三是严格把握环节。在具体案件办理时,根据受理时间节点,区分新旧《条例》的适用;根据新《条例》的规定,确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时间起算点;充分注意并严格执行补正环节、第三方征求意见环节、案件办理及延期的时限规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

    /

    /

    规范性文件

    32

    32

    19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018

    减2711

    2930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1126

    8033

    4915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21

    2451

    5172

    行政强制

    116

    38

    15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682

    1530余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8

    5




    1

    1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7





    1

    7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2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7






    7

    2.重复申请

    1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96

    2




    1

    9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5

    3





    18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4

    3



    7


    2

    4

    2

    8



    4


    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作力量相对不足。机构改革后,原法制办划入司法局,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减少,加上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日益加重,力量相对不足。2018年市政府依申请公开16件,三个人负责办理,2019年市政府依申请公开23件,一个人负责办理。


    2.部分事项处置耗时耗力。少数申请人滥用申请权,对相同或类似事项重复多次向不同部门、单位提出申请,不服信息公开答复,均诉讼至法院,占用政府资源。比如,叶某2018年向市政府申请公开5件,占当年市政府案件总数的31.25%;2019年向市政府申请公开6件,占比26.1%。


    六、下一步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面临全新的局面,为了能够持续高质量完成信息公开工作,市政府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及时调整工作思路,从原来用足时限、精准办案,过渡到提高效率、保质保量;二是加大培训,进一步加强办案人员对新法的学习和理解,便于在新情形下的信息公开案件中更好地予以运用;三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收到信息公开案件后除明显交办部门办理的案件之外,经判断可能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的,主动进行沟通,保证信息公开答复及时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