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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杭州市政府有关批复文件精神, 2005年12月28日,建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简称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正式挂牌成立。建德市城管综合执法局为主管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处罚)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同时增挂建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牌子,原建德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城管办)与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合署办公,实行“一个机构、三块牌子”。为财政全额拔款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罚没款全额上交国库。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内设4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法制科、督查科、受理中心,下设6个直属中队,即规划中队、机动中队、新安江中队、洋溪中队、更楼中队、寿昌中队。同时,下属建德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和新安江环境卫生管理所,建德市公安局增设直属城管警察大队,派驻民警到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办公。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核定机关编制9名,工勤人员2名,执法队伍专项编制89名。目前,实际到位机关编制9名,执法队伍专项编制65名。
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批复和“三定方案”,建德市城管综合执法局行使以下职能:
一、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二、行使城市规划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三、行使城市绿化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四、行使市政公用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五、行使环境保护方面社会噪声污染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及城市饮食服务业排污行为的行政处 罚权;
六、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七、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同时,承办建德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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