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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标要求。力争到2011年底,全市50%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农户入社率不断提高,合作社带动力明显增强;重点培养生产基地100亩以上(养殖类入社50户以上)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23家。二、主要内容。围绕“设立登记、股份设置、内部管理、财务核算、盈余分配、统一服务、带动能力、经营绩效”等方面内容,明确具体标准,逐步引导,有序推进,力求实现农民专业合作社“五化”(管理规范化、经营规模化、生产标准化、产品安全化、营销品牌化)。三、主要措施。加强指导培训,市财政每年安排10万元专项资金有针对性地组织合作社进行培训和外出考察交流;强化协调服务,乡镇(街道)帮助协调搞好合作社的登记变更、税收优惠、用地审批等手续,金融部门做好信贷服务,农业、林业、水利、科技等部门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并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实行等级评定,每年开展“规范”、“优秀”、“示范”合作社等级评定活动,并给予1—3万元的奖励。建立引导机制,按照“扶优、扶强、扶大”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凡“规范”等级以上的合作社可享受政府在资金、土地等产业化方面的政策扶持及杭州市以上的项目扶持;对农业生产或服务设施投资10万元以上的合作社予以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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