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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8年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8-05-12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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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政办函〔2008〕113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农业防灾减灾机制,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通知》(浙政发〔2008〕22号)精神,结合我市农业生产实际,现就开展2008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目标,以保护灾后恢复生产能力为出发点,充分考虑财政承受能力、保险企业可持续经营能力和农户参保意愿,以保大灾、保大户、保主要品种、保特色产业为重点,坚持政府推动、农户自愿、市场运作的原则,采取“共保经营”为主的运作方式,积极稳妥地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有力保障。
二、经营方式
    政策性农业保险由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共保体统一经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公司受共保体委托承担具体业务经营。对保险品种实行保费财政补贴,多保多补,不保不补。
三、主要内容
    (一)保险品种
    1、能繁母猪。存栏量10头(含)以上的可直接投保,10头以下的以行政村为单位联户办理投保。投保金额1000元/头,费率6%,保险费60元/头。
    2、奶牛。待国家政策、条款下发后组织实施。
    3、油菜。以行政村为单位联户办理投保(单户5亩以上也可单独投保),具体实施待国家政策、条款下发后进行。
    4、水稻。投保规模为种植面积20亩以上,每一季水稻投保金额200元/亩,费率5%,保险费10元/亩。
    5、生猪。投保规模为每批存栏肥猪50头以上,或年出栏肥猪200头以上,投保金额600元/头,费率3%,保险费18元/头。
    6、鸡。
    (1)蛋鸡(种鸡)。投保规模为单个场(户)存栏鸡2000只以上,投保金额20元/只,费率2.5%,保险费0.5元/只。
    (2)肉鸡。投保规模为单个场(户)存栏鸡8000只以上,投保金额6元/只,费率2%,保险费0.12元/只。
    7、蔬菜(瓜果)大棚。
    (1)蔬菜(瓜果)钢架大棚。投保规模为种植面积5亩以上,投保金额(新置)6000元/亩,费率3%,区域系数为1.2,保险费216元/亩;半年期费率为1.8%,夏季(5月至10月)大棚保险费108元/亩;冬季(12月至次年4月)大棚区域系数为1.2,保险费129.6元/亩。
    (2)蔬菜(瓜果)毛竹大棚。投保规模为种植面积5亩以上,投保金额(新置)1500元/亩,费率5%,区域系数为1.4,保险费105元/亩;半年期费率为3%,夏季(5月至10月)大棚保险费45元/亩;冬季(12月至次年4月)大棚区域系数为1.4,保险费63元/亩。
    (二)投保形式。包括农户单户投保、行政村为单位联户投保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成员统一投保。能繁母猪、油菜、奶牛参保对象为所有农户,其余品种参保对象为规模大户。
    (三)保障程度及保险责任。以保障承保对象的物化成本为主,保险金额为承保对象物化成本的50%左右。保险责任以保大灾为主,主要包括热带风暴级以上热带气旋(具体责任见条款)、暴雨、洪水、冻害、常见病虫害、大规模疫病等主要灾害。
    (四)保费补贴。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农户给予保费补贴。其中,水稻保费补贴为75%,能繁母猪保费补贴为80%;奶牛、油菜的保费补贴按国家政策执行;生猪、鸡、蔬菜(瓜果)大棚3个品种的保费补贴为45%。
    (五)财务核算。财政保费补贴结算按《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阶段财政补贴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公司承保工作结束后及时提供承保保单清册,报市农业局审核。结算形式为“按实补贴、一年一结”。财政安排的保费补贴、超赔补贴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设立核算账户,财政补贴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帐核算,每年预算安排的结余部分,及时转入专户,用于以后年度的“以丰补歉”。
    (六)风险分担。按照责任分摊原则,共保体承担当年农业保险保费的2倍(含)赔偿责任; 赔款在当年农业保险保费2—3倍(含3倍)的部分,由共保体与政府按1:1比例承担;赔款在当年农业保险保费3—5倍(含5倍)的部分,由共保体与政府按1:2比例承担。政府承担的超赔责任由省与市财政分担,分担比例按照财政保费补贴比例执行。
    (七)理赔支付。政策性农业保险实行全省范围内农业保险风险责任在当年全省保费5倍以内的封顶方案。在定损后,共保体分两次向农户支付保险赔款,先由共保体向农户预付核定赔款的50%,再在保险年度末统计全省全年总赔款后,进行个案清算。全省全年总赔款在保费5倍之内的,则按核定的赔款扣除预付赔款后全额支付;若全年总赔款超过全省农业保险保费5倍的,则个案清算赔款额为:核定赔款额×封顶系数-预付赔款。
四、时间安排
    政策性农业保险于5月份开始实施,根据保险品种特点陆续展开,10月底以前完成投保工作。
五、工作要求
    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保障农业抗灾救灾、及时开展恢复生产的重要抓手。各乡镇(街道)、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政策性农业保险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实事工程来抓,要求参保率达到符合参保条件对象的50%以上。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完善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农业局、保险企业等有关部门单位要健全专家理赔定损工作班子,做好理赔定损工作。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小组,组织并指导农户做好投保工作,协助保险企业做好农业保险的定损、理赔。
    (二)强化宣传氛围。各乡镇(街道)、市级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意义及具体内容,强化农户的保险意识,增强广大农户参保积极性,提高参保率。
    (三)加大引导力度。各乡镇(街道)、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要积极组织农业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保,积极引导和组织农户自愿参保,把农户是否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作为享受有关农业扶持政策的重要前提条件,对参保农户在财政扶持方面优先考虑。
    (四)加强工作协作。各乡镇(街道)、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各成员单位等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建立风险预警、运行监管机制和大灾应急预案,加强大灾防范意识,合力抓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公司要优化服务,努力提高为农服务水平。
 
附件:建德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建德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五月八日

附件
建德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徐建华
副组长:谢照昌(市府办)
程卫根(市农业局)
成  员:罗  刚(市发展和改革局)
陈根明(市农业局)
金  革(市财政局)
蒋泽民(市农办)
何根华(市民政局)
许  宏(市气象局)
杨建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陈根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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