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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政办函〔2007〕19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环卫行业的奉献精神,激发广大环卫工人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尊重环卫工人劳动成果的良好氛围,促进环卫事业的健康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评选2006年度建德市“十佳城市美容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06年12月底前在册且工作满一年的环卫系统一线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包括临时聘用人员)。
二、评选名额
评选十佳城市美容师10名(其中新安江环卫所4名,新安江城区社区2名,洋溪街道、更楼街道、梅城镇、寿昌镇环卫所各1名)。
三、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环卫事业,具有“宁愿一人脏,换来万家洁”的无私奉献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在深化环卫改革,转换经营机制,提高本部门、本单位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中做出了突出贡献;
3、在创国卫活动中做出了突出贡献;
4、工作勤奋,作业规范,技术操作熟练,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了显著成绩。
四、评选方法
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逐级审核的方法,由市城管办具体组织实施。“十佳城市美容师”候选人主要考虑一线职工,推荐的人选经所在单位讨论同意后,须填报相关申报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并在10月10日之前报送至城管执法局(联系电话:64719806)。候选人经评选领导小组评选审定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民政府下文公布。
五、组织领导
为了做好本次评选工作,成立以叶万生同志为组长,许维元(市府办)、周献锦(城管执法局)为副组长,陈启龙、赖红芳(城管执法局)、李俊(新安江街道办)、王满香(更楼街道办)、万爱英(洋溪街道办)、汤敬文(创建办)、罗剑敏(市环卫处)等为成员的评选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评选组织和落实工作。
六、表彰奖励
被评选为“十佳城市美容师”的,由市政府授予“建德市2006年度十佳城市美容师”光荣称号,并给予适当的物质鼓励。
附件:十佳城市美容师推荐表
建德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
十佳城市美容师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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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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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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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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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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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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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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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工作年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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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队班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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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如写不下,可另附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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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推荐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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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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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小组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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