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政府--文件公告--政府文件
 
关于印发建德市卫生强市建设规划纲要(2007-201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7-09-27 作者: 来源:
【字体:
建政函〔2007〕138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建德市卫生强市建设规划纲要(2007-2010年)》已经市政府十四届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建德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九月二十日

  建德市卫生强市建设规划纲要

(2007—2010年)
 
    为提高卫生服务能力,保证卫生强市建设的顺利实施,保障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根据《浙江省卫生强省建设与“十一五”卫生发展规划纲要》、杭州市《关于加快“一名城、四强市”建设的意见》和《杭州卫生强市建设规划纲要(2006—2010年)》,结合我市卫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建设背景和基础
    (一)建设背景
    1、健康已成为新时期城乡居民追求的重要目标。健康是人的基本权利,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石,是人类活动最基本的价值取向。作为维系、增进人类健康的卫生保健活动,在整个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在宏观经济的框架内投资于人民健康,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成果转化为人民健康素质的改善,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既是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最直接体现。
    2、健康已成为发展生产力的重要因素。没有健康,就没有小康;没有卫生现代化,就没有整个社会的现代化。卫生事业的发展在整个经济社会活动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卫生事业作为满足人类健康需要的一种社会性基础活动,在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中起到了保障、枢纽的作用。
    3、健康已成为改善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从总体小康到全面小康,应当更加关注社会公平,特别是健康公平。人人享有卫生保健,使健康不仅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而且成为经济发展的直接结果,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公共政策的必然选择。
    (二)建设基础
    1、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2006年,全市人口平均期望寿命76.33岁,婴儿死亡率为9.49‰,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12.86‰,孕产妇死亡率为61.26/10万。总体上处于全省中等水平。
    2、现代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确立。全市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和完善,网络化、高效率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初步形成,社区卫生服务框架基本建立,卫生科技、教育和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技术和能力明显增强,基本形成了覆盖城乡、功能健全、中西医并重的现代医疗卫生服务体系。2006年,全市实际开放床位1536张,每千人口床位数达到3.01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66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1.23人。随着卫生改革的逐步深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医疗卫生服务格局加快形成,卫生资源配置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
    3、卫生发展的外部环境不断改善。经济社会综合实力是卫生发展的基础。目前我市人均GDP快速增长、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为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必要的物质基础。随着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的医疗卫生保健需求呈现出持续快速增长的势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城乡居民享有基本医疗服务提供了保障。
    当前,影响和制约卫生强市建设的主要因素是:卫生事业发展仍然相对滞后,与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相比还不相适应,卫生资源配置不均衡,农村卫生工作比较薄弱,公共卫生体系有待健全。重大传染病和慢性病防治形势仍然严峻,艾滋病病毒感染和发病人数呈上升趋势,开始从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扩散;结核病、病毒性肝炎等传染病尚未得到有效控制;新发传染病和人畜共患病不断出现,对人民健康构成严重威胁。恶性肿瘤、脑血管病、心脏病、糖尿病、呼吸系统疾病等慢性病以及损伤与中毒已取代传染病成为居民的主要死因。精神疾病患者人数、职业病危害呈上升趋势。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流动的加剧,使现有公共卫生的管理手段和运作模式面临新的挑战;社会医疗保障尚处于较低水平,健康公平性问题还比较突出;卫生体制、机制和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卫生服务绩效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卫生强市建设基本内涵、发展目标、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基本内涵
    建设卫生强市,就是指以促进和维护人群健康为基本目标,进而有效实现劳动力的再生产,实现人人享有持续、公平、优质、高效的卫生服务活动的总和,它既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也是一个追求的目标。主要应体现四个方面的特征:
    1、领先性与超前性。卫生发展综合实力位居全省同类城市前列,人群主要健康指标达到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2、公平性与可及性。居民健康差异逐步缩小,人人都能享受基本卫生保健权利,使建设卫生强市的成果,不断转化为人民健康的改善,惠及城乡全体居民。
    3、互动性与协调性。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形成良性互动。卫生发展状况成为反映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实现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卫生对经济社会的促进和保障作用不断提高。
    4、社会性与综合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卫生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居民普遍具有良好的卫生意识和行为习惯。
    (二)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10年在全市初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框架,全民享有基本卫生保健。
    ——到2010年在全市建立比较规范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市、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解决农村公共卫生和农民看病就医问题。
    ——到2010年建立比较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为居民提供安全、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到2010年基本建立比较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制度,坚持公益性质,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
    2、具体目标
    到2010年,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基本适应,初步建立卫生资源配置优化、卫生设施和技术领先、卫生队伍素质优良、运行保障机制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全市人民基本形成良好的卫生保健意识,享有公平、优质、高效的卫生保健服务,居民平均期望寿命进一步延长,人群主要健康指标达到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健康素质指标。平均期望寿命达78岁,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2/10万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2‰以下。
    ——公平与保障指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5%以上,农村饮用安全自来水覆盖率达到85%,农村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2%以上,卫生监测合格综合指数达到85%。
    ——规模与可持续发展指标。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2.0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2.0人,每千人口床位数达3.8张,卫生信息化率达85%,居民20分钟内可达医疗机构比例达95%。
    ——公共支撑指标。卫生事业费(含中医事业费)占财政支出比例5%以上,环境质量综合指数达85%,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5%,体育人口比例达50%以上。
    (三)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卫生工作全局,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为出发点,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预防为主,坚持以农村、社区为重点,科学调配卫生资源,切实提高医疗卫生管理能力和服务效能,全面构建新型医疗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城乡卫生一体化,保障居民持续、公平地享有健康权利,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素质,使我市卫生综合实力走在全省县级市前列,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总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四)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公平优先的原则。要从全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素质出发,强化公共财政支撑功能,健全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创新卫生管理体制,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最大限度地保障和增进全体居民的健康权益,使全市人民都能够充分享受到经济繁荣、社会文明和卫生发展的成果。
    2、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要从增强政府社会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出发,既要坚持政府在制定卫生公共政策、提供基本卫生服务、消除健康差异中的主导作用,又要善于发挥市场机制以及各类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的作用,形成责任共担机制,使全社会既成为受益主体,也成为行动主体。
    3、坚持统筹规划、合理配置的原则。要从卫生事业发展的内在规律出发,立足市情,因地制宜,集中力量,着力解决当前卫生改革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从基层抓起,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循序渐进,实现卫生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发展,实现人与自然、环境、社会的和谐发展,实现城乡、区域之间卫生事业的统筹发展。
三、重点建设工程
    “十一五”期间,是建设卫生强市的重要时期。通过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公共卫生建设工程、社区健康促进工程、科教兴卫工程、强院名医工程和中医药建设工程等六大工程,推进卫生重点领域的发展,提升医疗卫生服务的整体水平,为全面建成卫生强市奠定基础。
    (一)实施农民健康工程
    坚持以农村为重点的卫生工作方针,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民健康体检制度,普遍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
    1、建立健全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制度。改革农村公共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和完善以市级为中心,市、镇乡(街道)、村(社区)分级负责的农村公共卫生管理体制和覆盖所有农村居民的卫生服务网络。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和专业服务相结合,实施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为农民提供三大类12项公共卫生服务,全市农民享受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达标率达到90%以上。大力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加强农村药品监管,村卫生室药品使用规范化率达到100%。
    2、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快建立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农民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列入构建新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加大政府对农村医疗保障的投入力度,稳步扩大受益面,提高受益水平,推进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的、多层次、多渠道、相对稳定的筹资机制,逐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3、建立健全农民健康体检制度。每两年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农村居民提供一次免费的健康体检服务,并建立动态、连续、综合的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0%。
    4、做好农村环境卫生工作。加快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等各项卫生环境治理工作,基本完成60%行政村的环境整治,改善14.8万农民饮水条件,解决15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困难。进一步优化农村生产环境、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有效预防和控制相关传染病、地方病。
    (二)实施公共卫生建设工程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执法、医疗救治,以及公共卫生信息预警、监测和报告等“五大体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公共卫生体系。
    1、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按照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的要求,建立市政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协调机制和工作网络。制订和完善各类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加强以流行病学调查、医疗救治等人员为主的应急反应队伍建设,强化应急反应演练、培训,提高现场快速处置能力。
    2、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规模适度、布局合理、职责明确、精干高效的原则,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疾病预防控制人员配备达到国家和省级规定的标准。疾病预防控制主要能力建设指标和业务工作指标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进一步加大对艾滋病、结核病、肝炎、血吸虫病等重大传染病、地方病的防控力度,遏制发病率,防止或减少疾病暴发流行,确保不发生因控制措施不力而导致的疾病传播和蔓延。大力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建立健全妇幼保健工作网络。开展婚前检查、农村已婚育龄妇女的妇女病检查和优生监测服务,产前筛查率达80%以上,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95%以上。流动人口中的孕产妇和儿童享有与户籍地居民同等的保健服务。继续实施“母婴健康工程”并逐步扩大覆盖面,加强高危孕妇的管理,提高住院分娩率,保障母婴安全。
    3、建立健全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健全卫生监督网络。设立2家卫生监督派出机构,使卫生监督工作向广大农村基层延伸,形成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为主体,乡镇(街道)卫生监督执法派出机构为基础的城乡一体化的卫生监督网络。加大技术装备投入,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装备达到卫生部推荐标准,提高卫生监督技术含量。
    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加强卫生监督力量特别是基层卫生监督力量,提高卫生监督覆盖率和监督频次。严格卫生监督员准入,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和有关业务知识的继续教育和培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政治思想素质。
    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能力。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参与、齐抓共管的卫生监督机制。加强内部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建设,形成“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的工作运行机制,规范卫生监督行为。
    4、建立健全医疗救治体系。按照统一指挥、优化配置,平战结合、合理转运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以综合性医院、急救中心、传染病病区、采供血机构和专业救治机构为骨干的医疗救治网络。
    加强传染病病区建设。在市第二人民医院内设置单独的传染病病区,二级综合医院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其他不设感染性疾病科的二级以上医院设立肠道、发热呼吸道等感染性疾病门诊,加强传染病的诊治和管理。
    加强医疗急救机构建设。建成统一的急救指挥网络,完成杭州市120急救建德分中心的建设任务,其基础设施、技术装备和人员配置达到规定标准。
    加强采供血机构建设。以自愿无偿献血为主、全市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比例达到100%。加强血液质量管理,确保用血安全。
    加强精神卫生机构建设。加强市第四人民医院建设,积极拓展精神、心理卫生服务项目。
    5、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信息预警、监测和报告网络体系。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整合和利用现有卫生信息网和社会信息网络资源,建立联接国家、省、杭州市并覆盖全市所有乡(镇)的公共卫生信息网络,实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和健康危害因素等相关公共卫生信息数据采集、网络实时报告、预警监测、指挥调度的统一管理,疫情网络直报率达到100%。
    (三)实施社区健康促进工程
    坚持以健康为中心,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在全市建成服务网络健全、服务功能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1、加快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按照服务人口和区划分布,积极调整现有卫生资源,建立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在城区依托市级医疗机构,合理规划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站,积极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按照每1.2万人左右人口设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要求,以中心延伸方式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站。在农村,政府要集中力量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将现有乡镇卫生院分院、村卫生室逐步改造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站,按照每1000-2000人口配备一名社区责任医师的标准,建立社区责任医师队伍,逐步提高其待遇,稳定基层卫生队伍,夯实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的网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提供全科服务为主,不得向医院模式发展。
    通过政策扶持、价格引导等手段,加快建立区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技术指导和服务、人才培训和支持、业务双向转诊等方面的有效合作机制,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健康进家庭”的医疗卫生服务新格局。
    2、强化社区卫生综合服务功能。落实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职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要承担辖区内服务对象的计划免疫、妇女儿童保健、健康档案管理、重点疾病防治、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残疾人和精神病人的康复,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和转诊等基本卫生服务任务。
    3、广泛开展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建立全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运行机制。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依托,建立健全专业化和社会化相结合的健康知识普及教育工作网络,建设一支社会化、社区化的基层健康教育队伍。积极开展预防控制重大传染病、地方病、老年病,以及抗菌素合理应用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普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将不良健康行为的危害纳入公众健康教育内容,倡导健康文明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四)实施科教兴卫工程
    建立和完善适应市场经济和卫生事业发展要求的医学科技创新体系、科教管理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全市卫生科技综合实力达全省先进水平。
    1、开展卫生科研。加大对科研成果的奖励力度,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力争完成杭州市级科研项目2项,建德市级25项。
    2、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围绕“培养、引进、使用”三个环节,积极推进全市卫生人力资源的整体性开发。加强卫生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在全市卫生系统选拔20名素质优良、基础扎实、实力强劲的中青年,进行重点培养,逐步完成医学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的培养工作。实施“三百”工程,加强对医院管理人员、科室负责人、业务骨干的培养,提升行政管理和业务水平。
    3、优化卫生队伍结构。进一步完善继续医学教育,积极应用远程、网络等现代教育手段和方式,营造学习型行业氛围,逐步构建我市医学终身教育体系。加强农村社区卫技人员的全科医学、社区卫生服务知识培训,实施乡村卫技人员素质提升工程,以培养合格的全科医生为重点,带动乡村医生、护理人员、检验人员、医学影像和心电技术人员等服务团队业务素质的提高。到2010年,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大专学历达到35%,本科学历达到25%,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达2%;乡镇卫生院大专学历达到40%,本科学历达到10%。到2010年,全市副主任医师及以上的高级卫技人员达8%,中级职称卫技人员达35%。
    4、实施“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和卫生下乡活动,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引导、吸引卫生人才向农村、基层和艰苦地区流动的政策,落实医务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前到基层农村服务的政策,建立健全支援农村卫生的长效机制。
    5.加快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带动卫生现代化,基本建成网络畅通、应用全面、资源共享、标准统一、系统安全可靠的卫生信息化体系,实现卫生政务电子化,医疗服务网络化,公共卫生管理数字化,卫生信息化指数和信息技术应用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五)实施“强院”工程
    按照科学配置、优化存量、发展内涵的原则,在合理控制医院规模、总量的前提下,做强做精一部分代表区域医疗水平的现代化医疗机构。
    1、做强做精一批医院。着力建设代表区域水平,服务质量好,管理规范的现代化医院。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的进度和质量管理,全面提升医院的综合实力。做强市第一人民医院,   2010年争创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同时加强其他二级医院的建设,注重医疗服务能力的提升,做精一批综合性和专科医院。争创杭州市级重点学科3个,建德市级重点学科20个。
    2、加强医院内涵建设。坚持政府举办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质,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办院宗旨,大力加强高素质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改进服务流程,改善就诊环境,方便病人就医;提高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增进医患沟通,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加强财务管理,规范经济行为,控制医疗成本,降低医药费用,杜绝不合理收费,努力降低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依法加强监管,建立信息公示制度,拓宽社会监督渠道,使群众充分享有医疗卫生服务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六)实施中医药建设工程
    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实施中医药现代化发展战略,加快中医药继承与创新。
    1、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全面开展中医药重点学科、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切实提高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市中医院继续加强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发挥,要突出中医特色,提升中医药服务比重。市级综合性医院要加强中医科建设,中西医并重,市一院中医科争创省级示范中医科。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和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作用,提高中医药资源利用率和服务参与率。
    2、提升中医药人才素质。坚持多层次、多手段、多形式的培养模式,加快形成一支具有较高临床诊疗水平的中医药专家队伍;积极启动20名优秀中青年中医药人才培养计划,造就一支中医药骨干队伍;开展中医药继承工作,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名中医继承人培养及基层骨干培养;鼓励建制乡镇卫生院引进和培养具有中医药大专以上学历的中医药人员。开展建德市名中医评选工作,建立名中医带教制度。
    3、推广应用中医适宜技术。市中医院、各市级综合性医院每年引进新技术或新项目一项以上,乡镇卫生院从2007年开始逐步推广应用技术成熟、安全有效、经济适用的中医药适宜技术,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在基层的应用,进一步提高中医药适宜技术的覆盖率和使用率,提升基层农村中医药诊疗水平。
四、主要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卫生强市建设的领导。要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切实把建设卫生强市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及时解决推进卫生强市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形成齐抓共管、协力促进的领导机制和工作局面。
    强化卫生强市建设的基层工作基础,推进卫生强乡镇(街道)创建,建立有效的建设卫生强市的实施载体。加强规划和指导,把建设卫生强乡镇(街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卫生强市建设指标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指标体系。
    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把卫生强市建设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督查和考核,努力形成层层负责,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机制,确保建设卫生强市的目标、政策、措施和行动落实到位。
    (二)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保障体系。要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卫生财政投入的政策,进一步加大卫生投入力度,并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面推行绩效评价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三)深化医疗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转换机制、加强监管的原则,加快建立完善符合我市实际的医疗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方便有效合理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严格实施区域卫生规划,进一步整合资源、调整布局、优化配置。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责权明晰、富有生机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建立规范的公立医疗卫生单位法人治理结构,使其成为自主管理、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提高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
    (四)建立多层次健康保障体系。进一步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逐步把全体城镇从业人员纳入基本医疗保险。
    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跟踪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动态投入增长机制,创新筹资模式。完善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办法,逐步扩大合作医疗基金的支付范围;逐步降低合作医疗基金的起付线,稳步提高报销比例和封顶线,合理控制合作医疗基金的结余水平,扩大农民的即期受益,不断增强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性。
    建立健全医疗救助制度,按照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医疗救助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同步推进,救助水平与筹资水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本适应,有效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五)进一步明确政府发展卫生的职责。按照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公共利益的要求,明确政府扶持、调控和引导的卫生领域,确保全体居民持续、公平地享有公共卫生服务。加强政府对医疗卫生的管理,切实转变职能,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规划、准入、信息发布等手段,加强宏观调控和行业监管,注重解决地区间、人群间的健康公平性问题,确保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公平性。
    卫生强市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卫生行政部门作为建设卫生强市的主要职能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强化规划引导、组织推动和具体指导。宣传、文广新、科技、教育、体育、人口计生、劳动保障、食品药品监管、环保、农业、水利、财政、人事、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建设、公安、经贸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卫生强市建设各项工作。
 
 
   


[ 关闭close ]     [ 打印print ]
 
关于本站 | 网站制作 | 广告服务 | 网站导航 | 联系我们 主办建德市人民政府 承办:建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建德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联系我们:0571-64715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