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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政办函〔2007〕149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确保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和农民收入的稳定增长,积极探索新型农业防灾减灾机制,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参保者灾后能迅速恢复生产、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以政府推动、参保自愿、市场运作为原则,以兼顾投保人缴费能力、财政补贴能力、保险公司风险承受能力为基础,实行低保额、低保费、保成本,先起步后完善,先试点后推广,积极稳妥地推进试点工作,为新农村建设提供重要保障。
二、运作方式
(一)承保业务单位。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由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公司承保业务经营。
(二)保险种类及规模。保险种类为蛋鸡(种鸡)、鸡舍、钢架大棚(农膜)三类险种的保险业务。规模要求是在建德市区域内养殖蛋鸡(种鸡)2000羽以上,饲养量2000羽种(蛋)鸡以上的鸡舍,钢架大棚(农膜)1亩以上。
(三)投保对象。政策性农业保险采取政府组织推动,以各农业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为依托,重点组织农业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和各类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参保。鼓励农业龙头企业自建基地或与农户紧密联结的生产基地实行统一投保,鼓励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为其成员统一投保,鼓励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以村为单位联户投保。
(四)保险保障程度。以补偿承保对象的物化成本为主,以保障农民灾后恢复生产为出发点,以自然原因引起的大灾如台风、洪水、火灾等自然灾害及严重的群发性疫病等原因造成的设施损失和家禽死亡损失为主要保险责任。
(五)财政补贴。市政府今年安排8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农业保险补助。对列入政策性农业保险产品目录的参保对象由市财政给予50%的保费补贴,实行多保多补、不保不补原则。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市府办、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农办、市民政局、市气象局、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公司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并建立灾情评估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导小组,组织并指导农户做好投保工作,协助保险公司做好农业保险的定损、理赔。要充分发挥基层农技队伍、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的作用,协助做好农业保险和防灾防损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广泛宣传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的重要意义、参保方式、业务流程、政策措施等,通过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参保意识,增强广大农户参保的积极性、主动性;要发挥农产品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联接机制的作用,带动广大农户团体参保,努力提高参保率。
(三)加强工作协调。各有关单位要从各自职责出发,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及时研究和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1、建德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建德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标准表
建德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1
建德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徐建华
副组长:谢照昌(市府办)
程卫根(市农业局)
成 员:陈根明(市农业局)
金 革(市财政局)
熊 兴(市发展和改革局)
蒋泽民(市农办)
何根华(市民政局)
许 宏(市气象局)
蔡 琳(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陈根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建德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
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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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种名称 |
保险金额 |
保险费率% |
保险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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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架大棚(新置) |
6000元/亩 |
2 |
120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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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膜(新置) |
400元/亩 |
8 |
32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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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蛋)鸡(150龄) |
10元/羽 |
4 |
0.4元/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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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舍(砖木结构) |
18元/M2 |
4 |
0.72元/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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