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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政办函〔2007〕140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体育局、市老年人体育协会拟订的《建德市老年体育组织基层建设年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建德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七月一日
建德市老年体育组织基层建设年活动方案
市体育局 市老年人体育协会(二○○七年五月三十日)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和“促进城市、发展农村、重在基层、面向全体”的老年体育工作原则,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以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提高生活质量为宗旨,以健全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老年体育组织为重点,以增加老年体育人口数量为目的,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老年人健身活动,使更多的老年人加入健身队伍,为促进老年人健康长寿、家庭和睦幸福、社会和谐稳定,整体推进城乡老年体育事业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构建繁荣秀美和谐新建德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2007年至2010年为开展建德市老年体育组织“基层建设年”活动期。市体育、老龄部门和老年人体育协会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通过抓好基层组织、骨干队伍、活动场地设施等方面建设,积极开展老年体育活动,努力开创我市老年体育工作新局面。 (一)主要目标任务 1、组织建设。社区、行政村老年体协组织建设达100%(可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五好”社区(组织领导好、工作制度好、队伍建设好、场地建设好、开展活动好)达80%、“五好”行政村达40%;健身站点建设达100%,其中所有社区和80%行政村达到“三定五有”标准(定项目、定地点、定时间,有专兼职人员、有社会体育指导员或辅导员、有队伍、有音响、有计划)。 2、场地设施。各乡镇(街道)建有“两场一室”(即门球场、篮球场、气排球场、地掷球场、羽毛球场等场地中任意两场及老年体育综合活动室);社区、行政村建有“一场一室”(即门球场、篮球场、气排球场、地掷球场、羽毛球场、健身路径等场地中任意一场及老年体育活动室)。本着资源共享、一室多用的原则,基层老年体育活动室、老年体育辅导站(点)、老年人体育协会办公用房等设施可与老年活动室、老龄工作及行政村(社区)办公用房等设施联合使用。 3、骨干队伍。各乡镇、街道要成立2支以上健身示范表演队伍,社区、行政村建有1支以上老年健身队伍。 4、竞赛活动。乡镇、街道每年举办4次以上老年人健身、竞赛活动,每2—3年举办一次综合性老年人运动会。老年体育人口达50%以上。 (二)阶段目标任务 2007年,社区、行政村老年体协组织建设达100%,“五好”标准社区达40%、行政村达20%;健身站点建设社区达80%、行政村达60%,其中社区80%、行政村40%达到“三定五有”标准;老年体育人口达48%。 2008年健身站点建设社区达100%,行政村达80%;有50%以上的乡镇、街道达到老年体育先进标准。 2009年80%的社区、40%的行政村达到“五好”标准,健身站点建设社区100%、行政村80%达到“三定五有”标准。 2010年80%的乡镇、街道达到老年体育先进标准;老年体育人口达50%以上。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建德市老年体育组织“基层建设年”活动的顺利开展,成立市老年体育组织“基层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市老年体协吴北海任组长,市体育局楼正祥和市老年体协洪浩明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老年体协,由洪浩明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基层老年体协工作是老年体育工作的基础,是整体推进老年体育工作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与创建浙江省小康型老年体育街道、乡镇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建德的重要举措,抓实抓好。老龄、民政、体育等部门和老年人体育协会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组织好“基层建设年”活动。 (二)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各乡镇(街道)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基层建设年”活动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组织开展老年体育活动。市体育部门、市老年体协要对基层老年体协工作加强指导帮扶,分级举办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老年体育组织骨干培训。积极推广“基层建设年”活动中的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推进全市“基层建设年”活动顺利开展。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在“基层建设年”活动中,要充分利用宣传橱窗、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老龄工作、老年体育工作方针、“基层建设年”活动的目标任务和目的意义,宣传先进基层、老年体育先进辅导站(点)的经验和做法,组织老年体育示范队伍开展表演和展示活动,营造“老年体育组织基层建设年”活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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