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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政办函〔2007〕117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的通知》(浙政发[2007]15号)精神,为确保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建德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叶万生
副组长:许维元(市府办)
米永辉(国土资源局)
成 员:祝昌国(发展和改革局)
郑建国(建设局)
滕明湘(财政局)
陈 刚(民政局)
王奕鑫(统计局)
程卫根(农业局)
邓景祥(林业局)
江建树(水电局)
赵志荣(交通局)
杨福泉(新安江街道办)
汪德文(洋溪街道办)
徐恒辉(更楼街道办)
王来生(梅城镇政府)
章 明(乾潭镇政府)
仇康君(三都镇政府)
吕一华(寿昌镇政府)
俞 伟(大同镇政府)
厉红寿(下涯镇政府)
夏喜生(大洋镇政府)
钟利平(航头镇政府)
王百金(杨村桥镇政府)
李友彬(大慈岩镇政府)
郑志华(李家镇政府)
尤荣福(莲花镇政府)
姜自力(钦堂镇政府)
叶春莲(国土资源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由叶春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金俊、朱建玲为办公室副主任。
建德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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