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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政办函〔2007〕110号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城市交通管理工作,有效解决城市交通中“乘车难、行车难、停车难”的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高城市交通组织管理水平,决定建立解决城区交通“三难”问题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职能
联席会议在市政府领导下,定期通报城区乘车、行车、停车方面的相关情况,分析阶段工作形势,制订工作措施,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协调、整合部门力量,促进部门之间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建立长效机制,缓解城区交通“三难”问题,确保城区道路畅通、市民出行便捷;为制订和完善城区道路交通的中长期规划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交通局、市建设局、市发改局、市国土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新安江街道办、市城管执法局组成。
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政府副市长叶万生担任,联席会议牵头单位为市城管执法局,联席会议成员为各成员单位负责人。
三、联席会议召开时间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或成员单位要求,经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可临时召集。联席会议成员因故不能到会的,需在会前向召集人请假,并委托本单位相关领导到会。
四、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
联席会议召开前,由市城管执法局收集各成员单位需提交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及相关材料,然后研究提出会议时间、议题、列席人员等内容,报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后牵头组织实施。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从解决城区“三难”问题的大局出发,积极参加联席会议并提出对策和建议。部门之间意见不一致时,应按照有利工作、提高效率的原则,由联席会议召集人协调和决定。
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单位。各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能,认真执行议定事项,同时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
建德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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