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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政办函〔2007〕108号
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争创全国卫生城市,根据市政府建政[2002]20号文件精神,结合城区沿街立面情况,现将2007年街景整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7年街景整治的范围和时间
1、经调查,新安路、新安东路、府前路、望江路、环城北路地段共有16幢建筑物需要进行立面清洗和粉刷,总面积为19990 平方米(具体任务见分解表)。
2、各产权、责任单位必须在2007年9月30日前,按整治要求完成本单位的墙体粉刷、清洗或装饰任务。
二、街景整治要求
1、统一要求,分类整治。为使新安江城区沿街建筑立面达到整洁、和谐、靓丽,各责任单位要精心组织,合理设计,要求立面的色调、质量、规格与周边建筑物基本协调、统一。对陈旧的建筑立面要彻底更新,所用材料要与现代建筑工艺相符,要统一用涂料或真石漆粉刷或装饰。沿街墙体立面粗糙的,要用水泥沙浆,批底灰,然后再粉刷,颜色按规划要求确定。影响市容市貌的沿街商店标牌、保安窗、空调雨蓬应及时更新装饰或拆除。
2、科学规范,整洁美观。对东入城口、江滨大道、新安路、新安东路、府前路、望江路、白沙路、严州大道的商店标牌,要求规格统一,内容健康,必须采用新型高档、美观耐用的材料制作,并安装夜间照明设施。
3、各产权、责任单位接到通知后,应抓紧落实资金、明确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实施,以确保按时完成街景整治任务。
4、沿街建筑立面装饰由产权责任单位自行设计,自行组织施工,并报市城管办备案。
三、街景整治的政策措施
1、按照“谁家产权谁负责”的原则,凡产权明确的楼房、立面装饰均由产权单位出资。
2、属商品房、房改房,由开发商或原产权单位及住户共同出资。
3、对单位房屋产权分散到户的,由原产权单位协调组织实施。
4、各产权责任单位对整治立面所产生的费用,也可向住房管理中心申请专项维修资金。
四、其它
城市建筑立面不仅展示城市化建设的进程,更是体现城市的品位和文明程度,也是巩固省级文明城市争创国家卫生城市、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各产权责任单位的领导和业主要克服困难,精心组织、保质保量地完成街景整治任务。市城管办要加强协调和监督,确保2007年街景整治任务的圆满完成。
附件:2007年新安江城区街景整治任务分解表
建德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
2007年新安江城区街景整治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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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门牌号 |
业主单位 |
建筑性质 |
面积 |
整治意见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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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电路6幢 |
电 厂 |
商住 |
350m2 |
粉刷 |
电 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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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安路59幢 |
广元公司 |
商业 |
400m2 |
清洗 |
广元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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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新安路258幢 |
供电大厦 |
办公楼 |
3200m2 |
清洗 |
供 电 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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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新安路167幢 |
广宇公司 |
商住 |
2000m2 |
清洗 |
广宇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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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新安路50幢 |
强身药店 |
商住 |
600m2 |
涂料 |
医药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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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望江路20幢 |
发改、水利局 |
商住 |
1800m2 |
清洗 |
发改、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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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望江路3幢 |
粮 管 所 |
商住 |
1100m2 |
粉刷 |
粮 食 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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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新安路1号 |
房 管 所 |
商住 |
2600m2 |
粉刷 |
房 管 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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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府前路8幢 |
原商业局 |
商住 |
600m2 |
粉刷 |
旅 商 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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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府前路29号 |
原商业局 |
商住 |
800m2 |
粉刷 |
旅 商 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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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环城北路1号前 |
原商业局 |
住宅 |
650m2 |
粉刷 |
旅 商 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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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新安东路6号 |
白沙信用社 |
商业 |
600m2 |
清洗 |
信用联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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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新安东路10幢 |
果品公司 |
商住 |
800m2 |
粉刷、清洗 |
供销总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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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新安路36号 |
民 政 局 |
商住 |
2200 m2 |
清洗 |
民 政 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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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新安东路97号 |
安 监 局 |
办公楼 |
1500 m2 |
清洗 |
安 监 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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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新安东路10幢 |
体 育 局 |
办公楼 |
700 m2 |
清洗 |
体 育 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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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街景整治总面积:199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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