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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条例》、《浙江省气象条例》等有关条款的规定,建德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兰溪市政府的要求,为增加兰溪芝堰水库的蓄水量,优化水质,经市政府同意,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时段:2008年5月7日夜间至2008年5月9日。
2、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区域:经上级主管部门及空域管制部门批准的作业点及附近为作业区域:更楼街道洪宅村东坞自然村(邓家区域)。
3、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类型:WR—98型车载式人工增雨防雹火箭。 4、故障弹药的处理:建德市行政辖区内任何人在任何地点发现未燃烧完的人工增雨防雹火箭弹残体请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和建德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联系人:周游,联系电话:0571—64735922、13386525257)。我们将派专家前往处理,不得私自进行敲打、点燃拆除,以防发生意外,伤害自己和他人。
5、如因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火箭着陆装置失控发生意外,请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公安机关和建德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我们将按国家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6、火箭人工增雨作业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在作业点禁止围观;作业期间如听到火箭弹发射巨响声,请勿惊慌;如发现火箭残体降落时(离作业点半径8000米左右范围内),请注意避让。
7、建德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地址: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普山路6号(市气象局大院内);24小时值班电话:0571—64729510。
特此公告。
建德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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