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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说明
1、参加投标单位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内向建德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8万元人民币(需从报名单位所在地银行基本结算帐户汇至建德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帐户上,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备查);若在报名截止时间内未向建德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则取消其报名投标资格(以到建德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帐户为准)。
单位:建德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建德支行;
帐户:808035736008094001。
2、对未入围单位在抽签后3天内、未中标单位投标结束后3天内,保证金将不计息,由建德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退至投标单位基本结算帐户;
3、报名时需提供介绍信、投标报名人(必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相关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在建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领取,外地企业可参照当地相应的报名表或到www.jdjs.gov.cn下载)一式二份,加盖单位、法人红章。同时提供:①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通过上一年度年审);②投标商资格声明;③近两年年度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总表);④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红章)。⑤两名专业售后服务人员技师证书及鉴定后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在建德未办理过交易证或交易证过期的投标人还须办理交易证,已办理交易证的在投标报名时必须提供交易证原件。
二、投标人入围确定办法
采取抽签入围办法确定入围单位。
三、业绩要求:
参加报名的投标人需提供2004年以来,至少承担过三个1万吨/日及以上规模污水处理厂工程设备采购的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建设单位根据报名情况对投标人业绩进行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