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市民
--
市民网上办事
--
婚姻
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发布时间: 2006-10-08 10:30:09 作者: 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
基本信息
办事程序:凭乡镇(街道)出具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办理
承诺时限: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当日办理
备注事项:(注:申报人或投靠人户籍不在本市范围内的,则由所在地县市计生局出具生育情况证明)
申请表格
没有申请表格可以下载!
申报资料
资料名称
是否必备
结婚证
必需
户籍证明
必需
申报人或投靠人所在乡镇(街道)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必需
有计划外生育的需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发票
收费标准
免费
[ 关闭close ]
[ 打印print ]
关于本站 | 网站制作 | 广告服务 | 网站导航 | 联系我们
主办建德市人民政府 承办:建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建德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联系我们:0571-64715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