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料名称 |
是否必备 |
|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
必需 |
| 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
必需 |
| 全体合伙人每时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
必需 |
| 合伙协议 |
必需 |
| 出资权属证明 |
必需 |
| 经营场所证明 |
必需 |
|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 |
必需 |
| 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 |
必需 |
| 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 |
必需 |
| 在农村,没有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的,可提交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
必需 |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
必需 |
| 企业经营范围中,属于地法律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
必需 |
| 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 |
必需 |
| 还应提交全体合伙人的委托书 |
必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