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82378445/2025-024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公积金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5-07-16 | ||
有效性: | 规范性文件登记: | ||||
文件编号: | - |
2025年住房公积金基数年度调整指南
一、缴存基数调整口径
1.机关(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个人缴费工资基数=2025年6月份的基本工资(职务、级别工资、职务补差)+警衔津贴+生活性补贴+工作性津贴+公务交通补贴+无线通讯费+基础绩效奖+【2024年度普发的年度考核奖+2024年度年终一次性奖金+2024年度年休假工资报酬】÷2024年度实际工作月份。
2.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个人缴费工资基数=2025年6月份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教护提高10%工资、职务补差)+基础性绩效工资(生活补贴、岗位津贴、工龄补贴、班主任津贴、农村教师任教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含预留年底发放)+基础绩效奖+【2024年度普发的年度考核奖+2024年度年休假工资报酬】÷2024年度实际工作月份。
二、调整比例
单位与个人的缴存比例均按缴费工资基数的12%缴存
三、调整限额
2025年7月1日起,缴存基数上限为2024年杭州市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40694元;下限为建德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即2260元。
四、执行时间
本次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执行时间从2025年7月开始执行。
五、办理途径
1.本次基数调整使用线上办理途径。具体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请关注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政务网办理指南(附件5)。
2.如因无法进行线上办理或线上办理出现错误需来柜面办理,应提交调整年度的工资基数表(附件1)、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表(附件2),杭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职工少缴补缴申报表(附件3)和杭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多缴退款申报表(附件4)按需提交,表格按照各表格要求完成经办人署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其他事项
1.各缴存单位应于2025年9月30日前申报完成住房公积金年度调整。
2.2025年7月1日至办理调整当月期间,单位少缴或多缴的住房公积金,在调整后应予以补缴或退缴。
3.业务咨询联系电话:64780121(新广场公积金中心窗口)、64780531(审批中心公积金后台)附表1、建德市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表(1).xls
附表2、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基数调整表(1).xls
附表3、杭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职工少缴补缴申报表(1).xls
附件4:杭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多缴退款申报表.doc
附件5、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政务网办理指南.docx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德分中心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