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0182ZF250000/2025-0214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25-06-25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
文件编号:
建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2025年度部门预算
时间:2025-06-25 14:33 来源: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一、建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省、杭州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市场监督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以及食品、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计量、特种设备等行政审批工作,扶持个体、民营经济发展。

3、负责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建设。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4、负责组织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文件精神,负责推进全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负责本级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协调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事权划分规定,组织查处市场监管领域的违法案件。根据授权,承担相关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合同违法、商务领域违法、质量违法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规范商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交易秩序。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承担消费维权工作和消费环境建设。负责处理与市场监督管理相关的举报投诉。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协调推进区域品牌建设,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组织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受委托开展特种设备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实施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督促检查市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负责食品安全信息发布。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实施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行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按有关事权划分规定负责实施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负责特殊食品监督管理工作。

11、负责计量监督管理。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标准化管理。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制定地方标准。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负责辖区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和商品编码工作。

13、负责检验检测监督管理。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5、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和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政策、规划,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共服务体系,组织商标、专利执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16、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和地方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标准、技术规范和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国家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管理和服务政策。负责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环节的监管,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管。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的许可、检查和处罚等相关工作。

17、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监督实施产品召回制度。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推进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信用体系。

18、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9、贯彻执行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国务院、省、杭州市及建德市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主 管部门有关政策、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20、组织查处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 关违法行为,组织指导案件查办工作。

21、参与拟订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相关制 度,并组织实施。

22、组织开展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领域的“双随机、一公 开”和“互联网+监管”工作。

23、承担政府行政部门下达或委托的食品、农产品及其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和质量仲裁检验任务;负责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开展量值传递等工作;承担计量器具强制检定、仲裁检定和法律规定的其 他检定、校准、测试服务工作;为企业和消费者提供食品、农产品及其它产品质量、计量委托检验服务等。

2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建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建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家单位预算。

二、建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建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建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以及上年结转结余资金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建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7594.21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收支总预算减少226.45万元,下降2.90 %。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节约开支。

(二)关于建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建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收入预算7594.21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收入预算增加减少226.45万元,下降2.9 %。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节约开支。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04.38万元,占97.5%;其他收入146.7万元,占1.93%;上年结转结余资金43.13万元,占0.57%。

(三)关于建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建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支出预算7594.21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支出预算减少226.45万元,下降2.9 %。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节约开支。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80.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0.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3.27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经费支出5869.7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963.99万元,项目支出760.49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47.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各类支出146.7万元。

(四)关于建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建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7447.5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33.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0.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3.27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减少151.03万元,下降1.99%。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节约开支。

(五)关于建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建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7447.51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1090.72万元,下降12.77%,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节约开支。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6733.85万元,占90.42%;卫生健康支出(类)180.39万元,占2.42%;住房保障支出(类)533.27万元,占7.16%。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项)4.4万元,主要用于给予企业知识产权补助。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5360.07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管局本级行政人员经费、日常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759.99万元,主要用于建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人员经费、日常经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609.39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市场监管执法及业务管理以及建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开展。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53.72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管局本级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6.67万元,主要用于下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518.5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市场监管局所属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14.7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市场监管局所属人员购房补贴支出。

(六)关于建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建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833.72 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增长71.1万元,增长1.0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其中:

人员经费5869.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963.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建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建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49.4万。

(八)关于建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建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9.94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10.01万元,增长25.07%,具体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用: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2024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因公出国(境)安排。

2. 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8.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16万元,增长1.85 %。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来访单位、招商引税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待增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41.1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0.01  万元,增长32.16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1.14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增多。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建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93.49万元。其中办公费162.81万元、水费3.56万元、电费33.89万元、邮电费10万元、差旅费5万元、维修(护)费60万元、租赁费2.41万元、培训费13.95万元、公务接待费8.07万元、劳务费5万元、委托业务费30万元、工会经费55.3万元、福利费138.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1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9.3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4.74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0.4万元,增长下降0.05%,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建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0.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9.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0.72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建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国有资产情况如下:单位所属办公用房及相关建筑物16栋、面积26668.55平方;通用办公设备1213台、原值775.95万元,其中办公电脑(含笔记本、台式机)557台、复印机 5台、打印机 258台;专用设备92台、原值372.6万元,其中食品二氧化硫测定仪等检验检测设备、电热恒温培养箱、全自动固相萃取仪、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箱等设备;办公家具及相关用具3686件、原值264.64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建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14辆,其中特种检测用车1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6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与2023年12月31日相比,固定资产增加237件,原值114.7万元,为办公所需设备、家具用具及检验检测仪器设备等。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建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项目支出预算均已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60.49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资金:包括教育收费等在内的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资金”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4.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建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xls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建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xls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文档(建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docx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建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xls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文档(建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