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182ZF190000/2025-021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建德市商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5-06-25 | ||
有效性: | 规范性文件登记: | ||||
文件编号: |
一、建德市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杭州市有关商务、投资促进、粮食管理和储备物资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编制全市商务、投资促进、粮食管理及重要商品和应急储备物资管理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商务、投资促进、粮食和物资储备的管理工作。研究国内外经济发展趋势,拟订并实施全市国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的发展规划;监测分析商务运行状况。
3.组织协调全市产业招商和浙商创业创新工作;负责全市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和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项目推进工作。负责全市招商引资信息的收集、筛选、发布和服务;参与对省级开发区的综合协调、指导、管理和考核;配合推进开发区的整合提升、体制优化和产业发展等工作。负责招商引资信息化建设。
4.负责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负责外商投资年度目标制定、考核、统计监测、指导全市外商投资促进工作。协调处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承担外商投资企业及境内外相关机构的联系服务工作。开展外商投资企业服务,优化外资结构,强化外商服务。
5.促进全市流通产业体系建设,推动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流通方式发展;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培育大型流通企业,促进中小流通企业发展;负责培育老字号等商贸品牌;指导商贸流通、餐饮服务行业发展工作。
6.落实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负责建立健全全市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主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调控;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的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菜篮子”等重要商品的流通管理和储备供应;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
7.牵头协调再生资源回收监督管理工作,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负责成品油仓储行业及其市本级零售经营网点发展规划的编制、上报;负责新(迁)建、扩建成品油库(加油站)规划确认等相关申请的审核、上报;负责市本级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许可证的初审;负责市本级成品油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管理。
8.负责全市商贸服务业、粮食流通业和会展业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服务管理和引导促进工作。负责制定全市商贸服务业网点发展规划,指导网点建设。组织拟订全市会展业发展政策,提升会展营商环境。会同市有关部门申办、引进会展项目,培育会展市场主体和品牌项目。
9.负责电子商务综合协调和行业管理工作。牵头制定相关政策引导和支持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电子商务产业基地等发展。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开展电子商务行业统计、运行监测和服务支撑体系建设等工作。
10.管理全市进出口商品和加工贸易;负责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对外贸易转型升级;负责国际贸易新方式的研究推广工作;推进外贸进口战略实施,指导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工作;推动全市出口品牌体系建设,培育自主出口品牌;推进各类出口基地和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11.负责全市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贸易摩擦等应对和指导工作;建立和完善进出口贸易摩擦预警与应对机制,开展进口产业损害调查与贸易救济等工作;推广进出口信用保险。
12.负责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政策。负责全市服务贸易统计监测,指导推动全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负责全市技术进出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做好商贸服务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3.负责管理粮食、重要商品和物资的储备。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食和物资规模、计划和动用市级储备粮食和物资的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储备粮食和物资管理工作,指导粮食和物资仓储设施建设工作,组织落实市级储备任务、负责储存粮食和物资的库存安全;监督管理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和物资质量安全。负责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统计工作。保障军队粮食、救灾粮等特殊群体的政策性粮食供给。管理市国有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商务局部门预算包括:建德市商务局本级(增挂建德市投资促进局、建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下属建德市招商服务中心、建德市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上述四家单位不独立核算)等1家单位预算。
(三)部门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建德市商务局设9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投资服务科(营商环境科)。
3.对外交流合作科。
4.商贸发展科(会展科)。
5.电子商务科。
6.外经贸科(行政审批科)。
7.粮食和物资储备科。
8.招商服务中心。
9.电子商务服务中心。
二、商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一)关于商务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商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商务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1427.23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收支总预算减少1809.13万元,下降55.9%。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中含上年结转结余资金1762.61万元。
(二)关于商务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商务局2025年收入预算1427.23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收入预算减少1809.13万元,下降55.9%。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中含上年结转结余资金1762.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73.2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资金拨款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占0%。
(三)关于商务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商务局2025年支出预算1427.23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支出预算减少1809.13万元,下降55.9%。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中含上年结转结余资金1762.61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2.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8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8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6.6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经费支出881.1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25.42万元,项目支出420.63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27.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各类支出0 万元。
(四)关于商务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商务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27.2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427.2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2.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8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8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6.63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809.13万元,下降55.9%。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中含上年结转结余资金1762.61万元。
(五)关于商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商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27.23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4583.18万元,下降76.3%,主要原因是对企业补助政策支付口径发生变化,主要涉及建德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超长期特别国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商贸服务业扶持资金、建德市电子商务(含跨境电商)扶持资金、外贸发展补助资金等。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202.88万元,占84.3%;卫生健康支出25.84万元,占1.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74万元,占5.2%;住房保障支出77.88万元,占5.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6.63万元,占3.3%;。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744.2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正常公用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300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58.6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工资福利等。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5.8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等社保支出。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46.50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物资采购。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27.5万元,主要用于综合业务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74.8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购房补贴。
(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重要商品储备(款)肉类储备(项)46.63万元,主要用于建德市生猪储备项目。
(六)关于商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商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06.6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增加47.85万元,增长5.0%。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新增。其中:
人员经费881.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125.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七)关于商务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商务局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关于商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商务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0.52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9.08万元,增长21.9%,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7.5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0.839增加6.68万元,增长796.3 %。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今年实际工作安排情况上调。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4万元,增长5.9%。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公务接待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作接待任务较上年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车改单位,未保留车辆,无相关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商务局商务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5.07万元。其中办公费1.21万元、水费0.24万元、电费18.43万元、邮电费1.32万元、物业管理费17.00万元、维修(护)费2.00万元、培训费3.5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工会经费9.06万元、福利费22.6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3.8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9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2.45万元,下降10.6%,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过紧日子”,严格控制相关费用,支出相应变动。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商务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91.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76.06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商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国有资产情况如下:单位所属办公用房及相关建筑物2栋、面积 833.93 平方;通用办公设备239台、原值109.02万元,其中办公电脑(含笔记本、台式机)67台、复印机2台、打印机52台;专用设备10台、原值34.16万元,其中切纸机1台、景观保护管理用船1艘、食品检测分样器2套、锤式旋风磨2台、稻谷出糙机2台、X荧光光谱仪食品重金属快速检测仪一体机2台;办公家具及相关用具444件、原值55.08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商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与2023年12月31日相比,增加5.7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信创电脑12台。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商务局的项目支出预算均已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20.63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资金:包括教育收费等在内的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资金”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4.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反映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1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反映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中的其他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