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16852/2025-0147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建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5-04-30 | ||
有效性: | 规范性文件登记: | ||||
文件编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及证明作废公告(汪慧)
时间:2025-04-30
14:24
来源:建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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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德市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浙0182执2541号,执行裁定书(2024)浙0182执2541号之三,登记机构对房屋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汪慧,坐落:新安江街道江滨中路春江明月小区8幢一单元201室,抵押权利人:浙江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支行, 相关的证书(证明)予以作废。
不动产权证号:浙(2023)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448792号
不动产证明号:浙(2023)杭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309001号
特此公告!
建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30日